十二月十九日,縣裡收到一處求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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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叫柳塘。
錢唐西南一個小聚落。
六十多戶。
離主河兩里半。
因為上游小路不穩,原本來往的糧船斷了十日。
里正說:
「再不給,三日內就有人斷炊。」
柳塘離錢唐不遠。
問題是路。
要送糧,有兩種辦法。
走水路到最近小渡,再用車。
快。
需要一條長船半日,兩輛車一日。
另一種走陸路。
慢。
至少兩日。
縣裡現在可用的長船隻剩三條。
其中兩條在送軍糧。
一條明日要接東面豆。
「調哪條?」縣丞問。
楊二三先算。
若把接豆的船改去柳塘,柳塘三日內能到糧。
但錢唐少進二十五斛豆。
南渡與橋東的下限會掉。
若不改,柳塘只能等陸路。
兩日後出發。
最早第三日到。
剛好卡在「斷炊」邊緣。
縣丞問:「你選。」
楊二三沉默。
「我只是協辦。」
「今日我讓你給意見。」
「陸路。」
「為什麼?」
「主縣人多。」
「柳塘六十戶。」
「錢唐幾百流民加本地貧戶。」
「所以放柳塘等?」
「不是放。」
楊二三又停住。
這種句式。
他改口。
「讓柳塘先用陸路頂,我們保住接豆船。」
縣丞看他。
「加人、加車。」
「你有把握?」
「七成。」
「剩三成?」
「會晚。」
縣丞采了。
柳塘陸路調糧。
接豆船照舊。
第一日,車出。
第二日,大雨。
西南小路塌了一段。
車被堵。
改道。
到柳塘時,已經是第四日早上。
里正來報:
前一夜,一戶老人死了。
七十多歲。
家裡糧斷一天半。
是否完全因餓而死,沒人能確定。
老人本來就病。
可家裡最後一鍋粥,是前日下午。
楊二三拿著回報,半天沒說話。
縣丞問:「後悔?」
「嗯。」
「若當初調長船,南渡可能少糧。」
「我知道。」
「你算錯了?」
「沒有。」
「那你後悔什麼?」
楊二三看著那張路程表。
陸路兩日。
雨後四日。
他給了七成。
三成發生了。
「我算對了。」
這句話更難說。
「七成會到,三成會晚。」
「所以?」
「老人死在那三成里。」
縣丞沉默。
這比算錯更重。
算錯可以說信息不全。
這一次,他知道有代價。
只是選擇把代價押在較少的人那裡。
陳阿蠻聽說後,第一句是:
「下次我帶人先走。」
「什麼意思?」
「你們算路,我跑。」
「你能擋雨?」
「擋不了。」
「那?」
「至少別讓他們只等車。」
粗。
卻有用。
以後所有偏遠聚落求糧,不再只做一條路線。
主路一條。
備用人力線一條。
糧少時,先背最急的。
不是為了替代車船。
是防主路一壞,所有人一起等。
柳塘老人沒有名字進入縣糧表。
楊二三單獨問了。
姓何。
何庚。
七十三。
有舊病。
死亡前斷糧約一日半。
原因:病重、缺糧,難分。
他把這條記在私人紙上。
不寫「餓死」。
也不寫「與糧無關」。
只寫:
柳塘何庚,死於調糧遲到前夜。
這是他第一次明確知道,一個「正確的最優選擇」也會把某個人推到更差的一邊。
第二日,楊二三親自去了柳塘。
何庚家只剩一個兒子和兒媳。老人已經下葬。兒子沒有罵縣裡,只問一句:「若那條船來,我們爹會活麼?」
楊二三答不出來。
「不知道。」
男人點點頭,像早知道只有這個答案。
他反而說:「里正說你們已經派車了,是雨堵路。」
「是。」
「那不是你殺的。」
這句話沒有減輕楊二三。
因為沒人說是他殺。問題從來不是罪,而是選擇。
回程時,陳阿蠻一直走在前面。快到縣城時才說:「下回偏遠的地方,我先帶十個人背糧。」
楊二三問:「若同時三個地方?」
陳阿蠻停住。
「那就二三分。」
粗得可笑,卻比「等車」多一條路。
楊二三回去後把所有偏遠點重新標在圖上。不是看誰最遠,而是看誰只有一條路。最危險的地方往往不是距離長,而是沒有第二條辦法。
柳塘的備用人力線第二次被用到是在三日後。另一個小聚落道路塌方,陳阿蠻帶十二個人先背去四斛米,車隊第二日才到。
四斛救不了全莊,卻讓最急的病戶和幼兒先撐過一夜。
陳阿蠻回來後肩膀磨破一層皮,仍很得意:「看,腿有時候比船快。」
楊二三沒夸,只給他藥。
這件事讓縣裡正式留出一支不固定的「急送人手」。平時是短工、縣役、船工,遇到斷路才臨時集結。沒有編制,也沒有響亮名字,只是一張能在半日內叫到十幾個人的名單。
何庚的死沒有被補回來,卻讓後來幾個老人先吃到了一碗米。
縣令把柳塘之事壓在縣衙內部,沒有拿出去找替罪的人。里正也沒有被罰,只要求以後偏遠聚落每日回報最低存糧。
這條制度很快發現第二個問題:有人怕縣裡聽見『糧多』便來征,故意報低。楊二三隻好把「自報」與「抽核」並用,不再相信一個來源。
柳塘老人死後,數字沒有變得更簡單,反而多了一層:即便人願意說真話,也會因為害怕下一步政策而改變答案。
何庚之後,縣衙第一次在偏遠聚落表上加了「最遲到糧日」。過去只寫庫存多少,現在還寫若主路斷,備用線幾日能到。這樣一個聚落即使還有三日糧,只要備用路線要四日,仍會被提前標成急。
縣衙也因此把「偏遠聚落急送」列成固定值守:每天至少留一輛車、十副扁擔和兩名熟路人,不得臨時全挪去別處。縣丞嫌浪費,柳塘里正只說了一句:「真斷路時再找,來不及。」最終沒人再反對。
柳塘之後,楊二三也把自己的「七成把握」寫法改了。以後凡是有明確替代路線的,除了寫最可能時辰,還必須寫「最遲若何」。不是為了顯得謹慎,而是提醒執行的人:那個較差結果並不只是紙上的尾巴,真的會落到某個人頭上。
當天夜裡,他把「哪一處先保」那張舊錶拿出來。
以前只是倉。
現在上面第一次寫了人名。
何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