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程素秋申請調取葉青禾的死亡登記。
檔案來自十二年前的晨星兒童康復中心火災。
當年共有三名兒童被列為死亡。兩人找到遺體,完成DNA確認;Q-17葉青禾的登記表上卻只有「現場高溫、遺體無法辨認」的說明,沒有對應法醫編號。
「沒有遺體,怎麼完成死亡確認?」陸觀問。
周正翻到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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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交了住院腕帶、監護記錄和兩名工作人員證言。失火區域完全坍塌,當地後來按推定死亡辦理。」
「法律經辦人。」
文件最下方蓋著沈柏舟所在律所的章。
十二年前,他還不是知名公益律師,只是晨星基金會的常年法律顧問。
林雪將死亡文件分成三列。
第一列是能夠證明葉青禾曾在晨星生活的材料。
第二列是能夠證明火災發生的材料。
第三列本該證明她死於火災。
第三列幾乎是空的。
「前兩項都是真的。」她說,「但真實住院、真實火災,不等於真實死亡。」
程素秋查到葉青禾的生母葉文芳。
葉文芳當年因經濟困難,將五歲的女兒送進晨星短期康復。火災後她拒絕在無遺體情況下簽署死亡確認,連續多年尋找女兒。
九年前,她在全國尋親庫留下DNA。
這份樣本具有合法採集記錄和完整保管鏈。
第六隻紙杯的DNA可以申請親緣比對。
「最快多久?」周正問。
「加急覆核也需要時間。」段臨川說,「先別在模型上寫名字。」
林雪只把Q-17移入待核查區。
15:50,葉文芳通過視頻接受詢問。
屏幕里的女人已經五十多歲,手裡一直攥著一張褪色照片。
「為什麼這些年始終認為女兒活著?」程素秋問。
「因為他們不給我看遺體。」
「現場確實發生嚴重火災。」
「我知道。」
「還有其他依據嗎?」
葉文芳沉默片刻,把照片貼近攝像頭。
照片裡是三個孩子站在晨星院子裡。最右側女孩手腕上繫著一條紅繩。
「火災後,有人把她的東西寄給我。衣服、鞋、畫本,什麼都有。就是沒有這條繩。」
「紅繩可能在火里燒毀。」
「她洗澡都不肯摘。」
這只能證明一位母親的堅持,不能證明死亡登記錯誤。
程素秋沒有用安慰代替調查。
「寄件人是誰?」
「晨星。」
「快遞單還在嗎?」
「在。」
快遞底單被葉文芳保存了十二年。
寄出時間是火災後的第三天,寄件人欄只寫基金會,實際交寄身份證號碼經過遮擋後仍能恢復尾號。
號碼屬於沈柏舟。
「他當年處理遺物。」周正說。
「也處理死亡手續。」林雪補充,「如果葉青禾被轉移,他最清楚應該把什麼寄回去。」
17:30,親緣比對初篩完成。
第六杯女性DNA與葉文芳樣本符合一級親屬關係。
段臨川要求第二組實驗人員使用獨立試劑覆核。
直到19:05,正式報告才送進會議室。
【支持葉文芳為未知女性樣本生物學母親。】
陸觀視野里的大型案件任務隨正式報告更新。
【系統消息】
【階段目標二:驗證第六個人是否真實存在 已完成】
【確認依據:第六段負載、獨立女性DNA、親緣覆核】
【新增目標:確認第六人的離塔路徑與當前生存狀態】
那個一直灰著的「第六個人」,終於第一次變成了完成狀態。身份已經找到,案發經過仍然空著。
林雪拿起筆,在模型板上寫下:
【第六人:葉青禾。】
黑桃的情報第一次從待核查區進入事實層。
不是因為黑桃說對了。
而是因為載荷、紙杯、死亡登記和親緣鑑定分別從不同方向走到同一個名字。
陸觀看著照片裡的小女孩。
「她三年前十七歲。」
「對。」
「五個人製造集體失蹤,可能是為了保護她。」
「至少保護計劃與她有關。」
「可她為什麼沒有報案?」
「法律上死人不能報失蹤。」
林雪把五名失蹤者照片圍在葉青禾名字周圍。
江馳把四名證人聯繫起來。
羅慧認識葉青禾小時候的身份。
唐嵐掌握資金。
馮國梁掌握當年的轉運路線。
沈柏舟負責法律方案。
六個人在白塔匯合的理由逐漸完整。
可葉青禾後來去了哪裡,仍然沒有答案。
20:10,蔣楓從塔基復檢現場發來照片。
H-03檢修艇三年前被認定由盜銅嫌疑人邱茂林開走,後來在下游蘆葦灘找到。艇尾有一道藍色擦痕,與白塔塔基舊塗層相符。
舊案認為這是盜竊時碰撞。
新復原卻發現,邱茂林那晚使用的H-02發動機已經拆除,根本無法離岸。
「那是誰開走H-03?」陸觀問。
蔣楓發來第二張圖。
檢修艇啟動拉繩上殘留一小段被手套夾住的紅色纖維。
材質與葉文芳照片中那條紅繩無法直接比對,卻提醒他們重新檢查白塔設備間的一件舊物。
一條被調到最小尺寸的安全吊帶。
吊帶被當成普通設備留在白塔倉庫,三年前沒有單獨送檢。段臨川先檢查織帶老化和金屬扣氧化,確認調節位置長期固定,不是近期有人為了配合推理臨時收緊。
扣環內側還殘留少量藍色塗層。
H-03檢修艇的駕駛位護欄,恰好使用同批次水文藍漆。若吊帶只在塔內吊台上使用,不該沾到艇上塗層。
蔣楓找來同型號吊帶和與葉青禾當年身高體重接近的假人,在不啟動發動機的情況下復原上下艇動作。成人尺寸會妨礙轉身,縮到最小後卻能把輕體重駕駛者固定在狹窄座位上,防止導流槽浪涌把人甩出。
「這只能證明小體型人員用過。」段臨川說,「藍漆還要做層序和成分比對。」
檢測結果在當晚返回。吊帶上的底漆、面漆和H-03護欄舊樣本層序一致,且都含有改制前水文站採購批次才使用的顏料。
另一邊,程素秋查到葉文芳那張照片的原始拍攝時間。火災後第七個月,葉青禾若仍活著,年齡十七歲,體重記錄最後一次停在四十二點八公斤。
數字與最輕吊台載荷不能直接畫等號,卻開始從不同來源靠近同一個人。
陸觀把吊帶、杯子DNA、Q-17失蹤轉運記錄和五十一公斤曲線分成四列。沒有一列單獨足以證明葉青禾進入白塔,合在一起卻構成一條可以被反覆核驗的路徑。
「她為什麼會開艇?」他問。
林雪翻出晨星中心後勤名單。葉文芳在火災前不僅是保育員,還負責帶孩子參加水上安全課程。課程合作單位正是臨江舊水文站,教員名單里有H-03當年的管理員。
葉青禾並非突然掌握一項方便劇情的技能。
她小時候就接觸過同型設備,後來又有三年時間準備白塔計劃。
成人使用會勒住腰胯。
十七歲、體重約四十三公斤的葉青禾,正好合適。
她不僅進入過白塔。
還曾獨自開走H-03。
這個結論仍被林雪標成「高度支持」,沒有寫成「已經確認」。
真正缺的,是H-03離塔後的去向,以及那個駕駛者後來在哪裡上岸。蔣楓把三年前潮汐、沿岸攝像頭和水損保險公司的舊設備分布重新鋪開,發現上游有兩個可能靠岸點:一處是廢棄泊位,另一處緊鄰水上救援培訓場。
「如果她想活下來,會選有救生設備的地方。」陸觀說。
「如果她怕被發現,會選廢棄泊位。」林雪說。
「也可能先停船,再步行去培訓場。」蔣楓把兩條線都留下,「現場推理不是替人選擇最聰明的路線。十七歲、受驚、夜間駕駛,她很可能做出不穩定決定。」
設備記錄里沒有答案。
但H-03工具清單上少了一條保溫毯和一隻手搖警示燈。三天後,廢棄泊位附近的清潔記錄曾寫過「發現破損銀色毯」,沒有作為案件物品保留。
那條不起眼的行政記錄,讓上岸點第一次偏向廢棄泊位。
林雪沿地圖把白塔、H-03碰撞點和泊位連起來。
線的另一端,不再只是一個死者名字。
是一個從塔底逃出去、帶著秘密活了十二年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