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德昌的審訊在第三天出現了真正的裂痕。
不是他承認了殺人——他仍然堅持每一個都是「意外」,每一個人都是「先動的手」。裂痕出現在他描述王桂生死後的那一段。他說他把王桂生的屍體拖到了後院,放在雞窩旁邊,用玉米稈蓋住。然後他去井邊洗了手。洗了手之後,他坐在石墩上,抽了一根煙。他用了「平靜」這個詞。
蘇棠的筆停了。「你殺了人,坐在院子裡抽菸,你覺得平靜?」
杜德昌沒有回答。他的沉默比任何回答都響亮。一個正常人殺了人,即使真的是意外,也會恐慌,會不知所措,會想著逃跑或者自首。杜德昌沒有。他洗了手,抽了煙,然後開始想怎麼處理屍體。這不是意外發生後的反應,這是一個人對自己做過的事情有預判、有準備、有後續方案的反應。他早就想過這一天。不是王桂生死的那一天,是更早。早到他從陝西回來、加高院牆、換鐵門的時候,他就想過這一天。他在為這一天做準備。
蘇棠合上筆記本,沒有再問。她需要的是物證。
老錢在院子裡挖了三天。井越挖越深,挖到三米的時候,坑底已經出水了。地下水從井壁滲出來,把坑底的土泡成了泥漿。馬國良和孫志強穿著雨靴站在泥漿里,一鏟一鏟地把淤泥挖出來,倒在篩網上,用水沖。水流過篩網,帶走了泥土,留下了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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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的收穫是一枚戒指。銀白色的,被泥土包裹著,沖洗乾淨之後露出了表面的花紋——是一枚婚戒,內側刻著兩個字:「長河」。蘇棠用鑷子把戒指夾起來,對著光看。內側的刻字不是機器刻的,是手工刻的,字跡歪歪扭扭,但能辨認。王長河的妻子李桂香說過,她跟王長河結婚的時候沒有錢買戒指,後來王長河去縣城打了一個月的零工,攢了錢,給她買了一枚銀戒指。她一直戴著,直到王長河失蹤之後,她才摘下來,放在鐵盒子裡。但她放在鐵盒子裡的那枚戒指,不是這一枚。這一枚是誰的?蘇棠把戒指翻過來,內側還有一行更小的字:「桂香,一九七四年。」這是王長河的。他把自己那枚戒指刻上了妻子的名字,戴在手上,去了江城,再也沒有回來。現在這枚戒指躺在老錢的證物袋裡,從三米深的井底被挖出來,裹著淤泥和石灰。
老錢在井壁的泥土裡還發現了其他東西——一顆紐扣,塑料的,四眼,深藍色,是工裝上常見的那種。一小塊碎布,已經爛得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一段尼龍繩,打了兩個結。這些東西在證物袋裡排成一排,每一件都編了號,拍了照,登記在冊。老錢的表情比前兩天更沉,他的話本來就少,現在幾乎不說了。他把每一件證物裝好,在標籤上寫字,字跡比平時更用力,筆尖把標籤紙都戳破了。
趙春梅從安平縣回來了,帶回來一個新信息。孫寶山的老婆終於想起來了——孫寶山臨走的那個晚上,翻過一本相冊。那本相冊還在,趙春梅把它帶了回來。相冊是那種老式的自粘式相冊,黑色的紙頁,上面貼著黑白照片,照片之間夾著透明塑料膜。趙春梅翻到其中一頁,指著上面一張照片。照片上有六個人,站在一個工棚前面,穿著沾滿泥灰的工作服,手裡拿著工具。工棚後面的背景是一片山,光禿禿的,像是剛挖開不久的工地。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眉縣水庫工地,一九七六年春。」
杜德昌在照片上。第三排最右邊,站著,雙手垂在身體兩側,表情跟蘇棠在審訊室里看到的一模一樣。孫寶山也在照片上。第一排左邊第二個,蹲著,手裡拿著一把鏟子,沖鏡頭笑著。杜德昌和孫寶山在一九七六年的陝西眉縣就認識了。他們在同一個工地幹活,待了至少三個月。杜德昌知道孫寶山是安平縣人,家裡窮,有老婆孩子,需要錢。四年後,他寫了一封信到安平縣。信上說:「有活干,工資高,來不來?」孫寶山來了。
蘇棠把這張照片夾進了筆記本。從一九七六年到一九七九年,三年多的時間跨度,終於在證據鏈上合攏了。杜德昌在陝西認識了那些人,記住了他們的名字、住址、家庭情況,記住了哪些人是「合適的」——有老婆孩子,需要錢,出了遠門家裡人不會馬上報警。四年後,他開始一個一個地聯繫他們。寫信,寄到他們家裡,說「有活干,工資高」。他們來了。走進了那扇鐵門,再也沒有出來。
老何從臨江縣趕到分局,帶來了一份走訪記錄。他在臨江縣找到了一位當年跟王桂生一起幹過活的工友,六十八歲,耳朵背了,但記性好。他說,王桂生一九七五年春天去過江城,說是去看妹妹。回來以後跟他說過一句話:「我妹夫那個人,不是善茬。」老何問他原話怎麼說的,工友重複了一遍:「我妹夫那個人,心黑手狠,不是善茬。」
蘇棠把這句話寫在了筆記本上。
院子裡,井還在挖。第五天的時候,老錢從井底挖出了一把斧頭。不是杜德昌家搜到的那把,是另一把,更小,刃口卷了,木柄腐爛了大半,只剩一截殘根。斧刃上有暗色的漬跡,老錢用試劑測了一下,陽性。他把斧頭裝進證物袋,在標籤上寫下編號。這把斧頭躺在井底將近四年,裹著石灰和泥土,但刃口上的漬跡沒有消失。時間可以掩埋很多東西,但掩埋不掉證據。
蘇棠站在坑邊,看著老錢把最後一批骨頭裝進紙箱。紙箱是裝水果的,上面印著「紅富士蘋果」的字樣,箱子外面用記號筆寫著「西山一號」、「西山二號」、「井底一號」、「井底二號」。四個紙箱,四段編號。每一個編號背後都是一個名字,一個家庭,一個等了幾年還沒等到答案的家屬。
蘇棠走進看守所的審訊室。杜德昌坐在那把鐵椅子上,比五天前瘦了一圈。他抬起頭看到蘇棠,嘴唇動了一下。
蘇棠把那張眉縣水庫工地的照片放在桌上。
「孫寶山,你在陝西就認識他了。」
杜德昌看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照片上六個人,其他四個人的臉他可能已經不記得了,但孫寶山的臉他一定記得。那是他第一個寫信聯繫的人,第一個從安平縣來到他院子裡的人,第一個——蘇棠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第一個被他「處理」掉的人。
「一九七六年春天,眉縣水庫工地。你們一起幹了三個月。一九七九年春天,你給他寫了封信,讓他來江城打工。他來了。」
杜德昌的喉嚨動了一下。
「王長河你不認識。但他認識你。你通過別人介紹找到了他。劉大壯、馬國棟、趙三娃、陳德財,每一個人都是你通過關係找到的。你在陝西那三個月,不是在修水庫,你是在踩點。你把每一個工友的住址、家庭情況都摸了一遍。你回來以後等了三年,等所有人都忘了你,然後你開始一個一個地聯繫他們。」
蘇棠把杜德昌家裡搜出來的那些信一封一封地擺在桌上,按時間順序排列。最早的一封是一九七八年九月,寄給李有田。最晚的一封是一九七九年六月,寄給趙三娃。九個月,七封信,七個人。每一封信都寫著同一句話:「有活干,工資高,來不來?」
杜德昌的頭低了下去。他的下巴幾乎碰到了胸口,後頸露出來,皮膚鬆弛,皺紋很深。蘇棠看著他後頸上那些深深的紋路,那些紋路像樹的年輪,記錄著一個人從一九七五年到一九七九年的每一年。一九七五年,王桂生失蹤。一九七六年,陝西眉縣。一九七七年,加高院牆。一九七八年,第一封信寄出。一九七九年,井被填滿。每一年都在往下沉,沉到井底,沉到那些骨頭中間。
「你不是在幫他們,你是在害他們。」
杜德昌沒有說話。他的肩膀在抖,先是左肩,然後是右肩,最後整個上身都在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一個人撐了太久,終於撐不住了的抖。
蘇棠合上筆記本。「你的案子,已經鐵案了。」
杜德昌抬起頭,看著蘇棠。他的眼睛裡沒有淚水,但有一種比淚水更重的東西——認命。
蘇棠站起來,走到門口,停頓了一下,沒有回頭。「你院子裡的井,還在挖。你自己都不知道裡面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