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語氣堅定,最後的話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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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出庭檢察員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一席話,說得有理有據。
旁聽席的戰士們聽到這些,腰背挺得更直,眼底滿是認同。
趙磊緊繃的神色微微放鬆,懸著的心踏實了大半。
審判長微微頷首,目光轉向原告席。
「原審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表代理意見。」
沈毅於江晨對視一眼,彼此點點頭。
關於這個環節誰先發言,他們早就商量過了。
由沈毅率先起身。
他站在那裡,身姿挺拔,聲音帶著軍人特有的剛正。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我方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首先,本案犯罪事實清晰,證據鏈完整閉合,一審定罪準確無誤。」
「上訴人趁被害人醉酒無意識實施性侵,事後以金錢利誘逼簽諒解、妨害司法,繼而造謠誹謗被害人,每一項事實都有對應證據相互印證,不存在任何事實爭議!」
沈毅剛一張口,便直接否定了對方的辯論。
「其次,一審量刑合法合規,從重處罰於法有據。」
「《烈士遺屬司法保障工作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對侵害烈士遺屬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依法從重懲處。」
「這不是輿論影響,是國家對英雄烈士的制度性保障,是司法應當堅守的價值導向!」
「最後,上訴人毫無悔罪表現,主觀惡性極深。」
聽到這,裴衍舟的心臟猛地一漏。
這怎麼又扯他身上了!
沈毅的眼神,死死盯著裴衍舟,那眼神仿佛能殺人一般。
「從案發至今,上訴人從未真誠道歉,反而一路串證、翻供、造謠,試圖用資本和詭辯逃脫制裁。」
「如果這樣的行為都能從輕處罰,才是對司法公正的真正傷害!」
沈毅話音落地,他緩緩坐下。
江晨也在這時起身,語氣平靜地說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在此,我補充三點。」
「第一,辯護人主張被害人私自錄音屬於非法證據,卻同時向法庭提交了自行剪輯的錄音片段。」
「同樣是私下錄製的音頻,對己方有利就認可效力,對己方不利就主張排除,這種雙重標準的質證邏輯,不應被法庭採納!」
「且本案錄音錄製於公開協商場合,未侵犯他人合法隱私,不屬於非法證據,具備完整證明效力!」
一句話,便揭穿了對面律師雙標的本質。
憑什麼你的錄音算是正當錄音,而我的錄音對你方不利,就是非法證據了?
這未免太過雙標了吧!
「第二,辯護人拿普通案例類比本案量刑,卻刻意迴避了本案的多個從重情節。」
「他趁人喪失意識的性侵方式、侵害烈士遺屬、妨害作證、事後持續誹謗。」
「爾等選擇性摘取輕判案例對比量刑,本質是偷換概念,不能作為本案量刑參考!」
「第三,所謂『輿論干預司法』,完全是因果倒置。」
「不是輿論影響了判決,是案件本身的惡劣性質引發了公眾關注!」
「公開直播的目的,正是讓全社會監督司法公正,若只因輿論支持被害人就認定程序不公,才是對司法獨立的真正曲解!」
三句話,沒有強行拔高情緒,全是邏輯層面的精準拆解。
聽得魏長峰臉色微微一沉。
江晨的辯論角度,的確一針見血。
同時,直播間彈幕瞬間刷屏!
【絕了!對面的證據太雙標,這波反擊太漂亮了!】
【江律師永遠抓得到最痛的點,半句廢話都沒有!】
【沈律師講立場講政策,江律師摳邏輯摳漏洞,這組合簡直絕配!】
【對面律師那點小心思,全被拆穿了!】
【對面律師:那還說啥了?給了!】
【講真的,如果是我的話,現在已經點了。】
【這把不點,耶穌來了也翻不了啊!】
「上訴人及辯護人,有無新的辯論意見?」
審判長宋明遠看向被告席。
魏長峰不甘心,再次起身。
這次的二審,他並沒有妄想勝訴。
只是根據裴振邦的要求,儘可能縮減裴衍舟的刑期!
但看這架勢,別說縮減刑期了,說不定還要給他再加上幾年!
這樣的話,他的七位數律師費可怎麼辦!
到了這會兒,他只能死死咬住量刑與程序兩點,儘可能為自己爭奪主動權。
「辯護人補充:即便完整錄音真實,也僅能證明雙方有協商過程,不能直接等同於妨害作證!」
「烈士遺屬保障細則屬於內部規範性文件,不屬於正式法律淵源,不能作為量刑的法定依據!」
「最後……直播對合議庭心證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不能直接否定!」
沈毅當即起身,正面反駁。
「以金錢為條件換取被害人撤案,就是刑法規定的妨害作證情形,有完整錄音佐證,不容抵賴!」
「烈士保障細則,是最高法與退役軍人事務部聯合印發的司法指導文件,各級法院均應參照執行,具備司法適用效力!」
江晨不慌不忙,緊跟著補了一句。
「這個邏輯顯然站不住腳。」
雙方你一言我一語,展開多輪交鋒。
魏長峰嘴硬,反覆在程序細節、法條解釋上做文章,試圖把水攪渾。
但沈毅穩紮穩打,用政策和事實正面回應,寸步不讓。
江晨則精準捕捉對方每一處邏輯破綻,一一拆解,封死所有詭辯空間!
幾輪下來,魏長峰的辯護空間越來越小。
他的語氣也漸漸沒了最初的篤定,聲音漸漸變小。
直到最後徹底說不出話來!
「好了。」
宋明遠見雙方已無新的實質意見,敲響法槌打斷。
砰!
「辯論意見本庭已充分聽取,各方不得重複陳述。」
「現在,法庭辯論結束!」
他目光落向被告席,依照法定程序莊嚴宣布。
「現在,由上訴人裴衍舟做最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