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話音落地,全場瞬間安靜。
所有人都豎起了耳朵。
蘇慧敏條理清晰,逐條公示爭議焦點。
「第一,本案案發當時,被告人裴衍舟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是否違背婦女真實意願。被害人醉酒狀態下的行為能力是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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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涉案《刑事諒解書》的簽署效力與真實性質疑。該書面材料是否為被害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存在被告方賄買、脅迫、誘導、精神施壓等情形。」
「第三,被告方行為定性爭議。原告主張被告人構成強姦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被告主張無犯罪事實、屬於正常民事交際,雙方罪名行為性質如何界定。」
「第四,本案主觀動機爭議。原告主張被害人系受害維權、合法追責;被告主張被害人存在虛假報案、惡意敲詐牟利嫌疑,被害人是否存在惡意追責、誣告陷害的主觀故意。」
四條爭議焦點,完美囊括了整場庭審的所有矛盾!
她沒有一句廢話,精準地點出了案子關鍵。
直播間瞬間刷屏,網友們紛紛嘆服審判長的專業度!
【我去,這也太專業了!】
【她說的地方一針見血!所有矛盾全總結出來了!】
【說白了就四件事:到底是不是強姦?諒解書算不算數?有沒有罪?誰在撒謊?】
【這位審判長真的穩,完全按案子核心來,而且十分公平公正!】
法庭上,蘇慧敏繼續依規詢問。
「以上為本庭歸納的全部爭議焦點。」
「原告方訴訟代理人,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江晨當即起身。
「原告方無任何異議。」
見狀,蘇慧敏微微頷首,再度看向被告席位。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陸誠緩緩起身,目光冷靜沉穩。
「被告方無異議。」
雙方均無異議,蘇慧敏緊跟著開口。
「雙方無異議,本案爭議焦點依法固定。」
「庭審繼續,進入舉證質證階段。」
「首先,由原告方出示本組證據,證明己方訴訟主張!」
舉證質證環節,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先原告後被告,依次進行。
江晨從容起身,從手邊證據卷宗中抽出第一份材料,抬手提交。
「原告方出示第一組證據:被害人案發次日就醫體檢記錄、傷情鑑定報告,以及身體軟組織挫傷檢查回執。」
「這份證據足以證明,案發後被害人存在明顯身體損傷、體表挫傷以及醉酒後身體應激創傷反應。」
「結合就診時間,可證實被害人案發當晚處於無意識、無反抗能力狀態,被告人存在強行侵害行為,並非雙方自願接觸!」
這份證據,是最基礎、最直觀的物證。
白紙黑字的醫院報告,再加上專業司法鑑定。
不存在主觀口述的可辯駁空間!
審判長示意書記員歸檔留存,隨即看向被告方:「被告代理人質證。」
陸誠微微起身,神色淡然。
「針對原告第一組證據,我方發表三點質證意見。」
「第一,真實性;我方認可該就醫記錄、傷情報告的紙面真實,確為被害人案發後就診出具,真實性無異議。」
「第二,合法性;該證據由正規醫療機構、司法鑑定中心依法出具,取證流程合規、程序合法,合法性我方予以認可。」
「第三,關聯性;我方不予認可!」
陸誠話鋒一轉。
「身體挫傷與應激反應,存在多種形成可能,可歸因於醉酒磕碰、意外摔倒或肢體拉扯。」
「它無法單一證明系被告人性侵暴力所致。」
「該證據不能直接對應本案犯罪事實,關聯性薄弱,不具備唯一指向性!」
這一套質證話術滴水不漏。
雖然陸誠直接承認了證據真實、合法,但卻沒有承認證據和強姦事實的關聯!
簡單來說:傷是真的,但不是被告人性侵造成的!
這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直播間網友瞬間吵翻了天!
【我去!這質證挑不出毛病,他直接卡關聯性!】
【不愧是紅圈律師,這一套玩得太熟練了!】
【明明女生因此受傷了,還能被他強行掰成無關因素,太會詭辯了!】
【我已經替江律師感到頭疼了!】
【說實話,這樣的律師是最恐怖的,因為他們沒有道德觀念,只信奉高額律師費!】
【就是只看錢不看事兒唄,只要錢到位,什麼案子都能辦!】
【雖然人都是現實的,可一直替人顛倒黑白脫罪,遲早會遭報應!】
江晨神色不變,繼續拿出第二組證據。
他不著急。
即便陸誠提出了質疑,審判長同樣有思索判斷的權利。
審判長的判斷,是基於正常角度,不會絕對地偏袒其中一方!
就算陸誠質疑到天上去,審判長都要考慮現實的情況!
「我方出示第二組證據,案發當晚酒店走廊監控錄像、電梯進出記錄以及車輛行車軌跡視頻!」
「這組證據可以完整證實,被害人陶婉婉當晚全程無力行走、全程倚靠被告人、無意識跟隨,無自主行動能力。」
「她全程無主動邀約,無自主配合行為,足以證明案發當時,被害人不具備自願發生關係的主觀與客觀條件!」
視頻證據,是極強的硬核鐵證!
審判長向書記員示意,後者立刻當庭播放片段。
畫面之中,陶婉婉全程癱軟、神志昏迷。
完全是被裴衍舟半扶半抱拖拽前行,毫無自主能力!
當然,為了保護陶婉婉的自身隱私,還是對她進行了打碼保護。
裴衍舟就不用這些了。
畫面真實刺眼,旁聽席上頓時一片唏噓。
陸誠眼眸微凝,用嫌棄的目光瞥了裴衍舟一眼。
好在,就算面對這般鐵證,陸誠依舊有自己的說法。
陸誠依舊面不改色,繼續標準化三性反駁。
「從真實性上看,監控視頻、行車記錄屬實,畫面未剪輯未篡改,真實性可以認可。」
「其次,合法性,證據由酒店、交管系統合法調取,取證程序合規,我方對合法性認可。」
「可對其關聯性不予認可!」
陸誠的語氣逐漸嚴肅。
「人體醉酒狀態分為輕度、中度、重度,視頻僅能體現被害人行動遲緩、肢體乏力,無法證明其完全喪失認知與自主抉擇能力。」
「醉酒不等於無意識、不等於無自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