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場面焦灼!

2026-08-15 09:40:46 作者: 怨氣小蟲
  陸誠這句反駁,再次掐斷了證據的定罪關聯性。

  哪怕視頻畫面里,陶婉婉渾身癱軟無力、全程被拖拽攙扶。

  明眼人都能看出,陶婉婉是完全是被迫的。

  可在陸誠的規則拆解下,卻變成了「無法證實完全喪失自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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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間網友看得一陣牙癢,卻又不得不承認。

  陸誠的質證完全卡在法律框架之內,挑不出半點程序毛病!

  一句話,太賴了!

  這簡直是專業頂級的流氓打法!

  【雖然我不喜歡被告律師,但這個實力是真的在線!】

  【能和江律師打得平分秋色,已經很好了好吧!】

  【不愧是紅圈所的資深律師,確實有不少東西!】

  【嘖嘖嘖……感覺這個庭審會很焦灼了!】

  【對方不認事實,只卡證據的規則,這種律師最難對付了!】

  【畫面都擺在眼前了,還能強行狡辯,這心理素質絕了!】

  【畢竟是紅圈所的資深律師,心理素質只是基礎罷了!】

  庭審席上,江晨面色依舊從容。

  雖然陸誠完全無視了事實,但江晨的狀態,並沒有被接連的反駁打亂。

  他有條不紊地依次呈上剩餘證據。

  為了此次庭審,江晨準備了很多證據。

  首先,被害人案發第一時間的報警錄音、公安原始詢問筆錄,它能夠證實受害者初始陳述連貫真實,無任何刻意捏造。

  其次,被告方私下協商的聊天記錄、轉帳預約憑證,這項證據能夠坐實對方事後利誘協商、試圖抹平案件的行為!

  最後,就是陶婉婉案發後的心理創傷診斷報告、當晚聚會多名同學的證人證言!

  這些證據層層疊加,構築出了完整的事實證據鏈。

  只是……


  雖然江晨拿出了鐵證,可陸誠也不是吃素的,依舊能夠反駁。

  他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一概認可。

  但對證據與案件的關聯性,全部不予採信!

  言詞證據,他以「單方陳述、存在主觀偏差」駁回。

  視聽證據,他以「無法推定主觀意願」拆解。

  事後傷情與心理診斷,他以「情緒問題不影響民事行為能力」弱化。

  利誘聊天記錄,他直接定義為「正常民事和解協商」!

  陸誠的反駁,全程不硬碰事實,只死磕證據瑕疵、割裂因果關聯!

  十幾分鐘的舉證拉鋸,證明了陸誠到底有多難纏!

  如果換作其他律師,這會兒恐怕已經露出頹勢。

  可陸誠依然遊刃有餘。

  作為紅圈所深耕多年的資深律師,他早已吃透庭審博弈的核心。

  最擅長的,就是在鐵證之中找漏洞!

  他能在在情理之中摳規則,硬生生將一樁事實清晰的性侵案,拖入證據存疑的拉扯僵局!

  旁聽席上,不少業內律師暗自點頭,心中皆是感慨。

  陸誠的庭審功底,確實堪稱頂尖!

  江晨所有原告方證據全部舉證、質證完畢。

  看似證據滿滿,卻被陸誠層層拆解、逐一弱化。

  並沒有形成一擊制勝的碾壓效果。

  審判長蘇慧敏低頭,翻閱完整的舉證筆錄與卷宗材料。

  她神色沉靜,目光在雙方席間接連掃視。

  待雙方安靜下來,她依規開口,進入法庭發問環節。

  「原告、被告舉證質證結束。」

  「本庭就案件尚未查清的關鍵事實,向雙方當庭發問。」

  「發問環節,雙方僅針對本庭問題如實作答,不得擅自展開額外陳述、辯論及引申觀點,聽清楚沒有?」

  「清楚。」

  江晨與陸誠幾乎同時應聲。


  這是庭審的硬性規則。

  法官發問階段,只答所問,不許藉機發揮、臨場辯駁。

  需要最大程度保證事實純粹性。

  蘇慧敏首先看向原告席位,。

  「原告代理人,本庭詢問。」

  「被害人在簽署涉案諒解書時,無外力脅迫、暴力逼迫的直接證據,為何主張該份簽字並非其真實意願?」

  江晨應聲起身,回答得簡潔精準。

  「報告審判長!」

  「被害人彼時處於重度創傷應激狀態,精神判斷力完全失衡,且被告方以高額補償、持續溝通施壓形成心理脅迫,屬於隱性非暴力脅迫,並非無脅迫情形!」

  蘇慧敏微微頷首,繼續發問。

  「第二個問題。」

  「被害人初始報警追責,後又簽署諒解,前後行為存在明顯矛盾,你方如何合理解釋該行為反差?」

  「報告審判長,初始報警是受害後的本能維權,後續簽字是孤立無援、被利誘施壓後的被動妥協,二者並不衝突,恰恰印證被害人全程處於弱勢被動地位!」

  兩個問題,江晨的回答都乾脆利落,找不出任何破綻。

  站定自己的方向,不被其他人輕易影響,是庭審的一大要訣!

  隨後,蘇慧敏轉向被告席位。

  「被告代理人,本庭詢問。」

  「被告人裴衍舟既然主張雙方自願發生關係,為何在被害人醉酒無意識、行動不能自理的狀態下,單獨將其帶至私密酒店房間?」

  面對這種敏感的問題,陸誠從容起身。

  「報告審判長,當晚聚會人員繁雜,被害人醉酒行動不便,我方當事人出於同學情誼善意照看,為保障其人身安全就近安置,並無任何主觀犯罪預謀。」

  「第二個問題。」

  「既然是正常自願交往、無侵權事實,案發後被告方為何主動提出高額資金補償、協商撤案諒解?」

  陸誠對答如流,似乎早就有了答案。

  「報告審判長,我方當事人顧及雙方同學情分,不願小事發酵、影響彼此聲譽,屬於自願人道主義補償。」

  「不能等同於認罪認罰,更不能推定為侵權過錯。」

  他的一整套回答,完美規避了所有風險。

  幾乎無任何漏洞可抓!

  直播間網友看得無比揪心。

  【太能說了!正面問題全部完美圓過去!】

  【沒有一句撒謊,但句句都是文字遊戲!】

  【法官問的全是關鍵疑點,但被他輕鬆化解了!】




  【碰到這種律師,自己的心態才是關鍵,一不小心就得被氣破防!】

  【我也看明白了,臉皮薄的就不能當律師,不然不能睜著眼睛說瞎話!】

  法庭上,蘇慧敏將雙方作答全部記錄在案。

  確認關鍵事實發問完畢。

  她再度宣布下一庭審流程。

  「本庭當庭發問結束。」

  「經本庭許可,雙方訴訟代理人,可以就本案涉案事實,向對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當庭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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