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後覺

2026-09-06 19:44:46 作者: 一等神婆
  丁敏莉掛了齊薇薇的電話以後,手一直在抖。

  三分是因為後怕,七分是因為興奮。

  自從上次被父親打了一巴掌,她回到自己家後,好幾天沒怎麼吃飯,也沒怎麼睡覺。

  唐霖還沒耍夠脾氣,依然沒搬回來。

  她也不在意了。

  她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腦子裡全是唐甜甜那張臉,還有父親揮過來的那個巴掌。

  她活了四十一歲,丁維鈞從來沒動過她一指頭。

  為了那個女人,他打了她。

  丁敏莉恨。

  恨唐甜甜,恨她那張妖媚的臉,恨她那些矯揉造作的眼淚,恨她一步一步把自己父親拖進泥沼。

  她更恨丁維鈞。

  恨他那麼大年紀了還管不住自己,恨他為了一個女人連女兒都不要了,恨他把丁家的臉面扔在地上踩。

  但最恨的,是恨自己無能為力。

  她去過父親家裡鬧過,沒用。

  她警告過唐甜甜,也沒用。

  父親像著了魔一樣,護著那個女人。

  現在,機會來了。

  唐甜甜要改名換姓跟父親登記結婚——這件事只要捅出去,就是天大的醜聞。

  一個在任副市|長,跟一個有夫之婦登記結婚,那賤女人還用了假身份假證明。

  這是違法的!

  丁敏莉站在電話旁邊,深吸了好幾口氣,讓自己鎮定下來。

  不能立刻去派出所。

  去了也沒用。

  父親在官場經營那麼多年,壓下一件小事的能力還是有的。

  她一個人去鬧,只會被當成家庭糾紛處理掉。

  得鬧大。

  鬧到誰都壓不下去的程度。

  她拿起電話,撥了一個號碼。

  響了兩聲,那邊接起來。

  「老周嗎?我丁敏莉。」


  老周叫周正明,是市紀|委的一個處長,跟丁敏莉認識十幾年了。

  當年丁維鈞還是教育局局長的時候,老周是紀檢組長,兩家走得挺近。

  「哎呀,敏莉啊?好久不見,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了?」

  周正明的聲音熱絡。

  丁敏莉沒寒暄,直接說:

  「老周,我要反映一個情況。市政府的丁維鈞丁副市|長,現在在白家胡同那個婚姻登記處。一個有夫之婦,冒用假身份,試圖跟他登記結婚。」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爸?!敏莉,這事可不能亂說。」周正明的聲音嚴肅起來。

  「我沒亂說。」

  丁敏莉的聲音很冷靜,

  「老周,你記一下——那個女人叫唐甜甜,27歲,丈夫叫王東,是京郊部隊的營長。

  她之前因為通姦罪入獄,不知道怎麼出來了,現在她又弄了個假身份叫呂鳳霞,41歲,喪偶。

  她用詭計騙了我父親,騙他娶她。

  她就是個喪盡天良的騙子!

  好在,登記處的人認出了她,報了警,現在人還在婚姻登記處扣著呢。

  你可以去核實。」

  周正明深吸了一口氣。

  「敏莉,你確定?」

  「我確定。」

  「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反映的情況屬實,後果是什麼?」

  丁敏莉知道。

  但她不在乎了。

  她心裡只想著,要把唐甜甜徹底毀掉,要讓父親再也護不住她。

  至於父親會怎麼樣,她當然也想了。

  此時的她,其實早就被仇恨沖昏了頭腦,她根本沒有想到,唐甜甜的假身份是如何得到的,她的父親丁維鈞在其中參與了多少。

  在她心裡,父親這是被那賤女人迷了心竅,差點犯了錯誤,最多也就是寫個檢討、挨個處分,停職幾天。


  還能怎樣呢?

  父親是很穩的,這只是個小小的錯誤。

  對,這件事,父親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父親被那賤女人蒙蔽了。

  「老周,我知道。」丁敏莉的聲音很平靜,「你按程序辦事就行。」

  周正明沉默了幾秒,說:「好,我知道了。」

  他掛了電話。

  丁敏莉放下話筒,手不再抖了。

  她拿起自行車鑰匙,走進雨里,蹬上自行車,往白家胡同方向騎去。

  。

  與此同時,市紀|委。

  周正明掛了電話,手指在桌上敲了兩下。

  他今年五十一,干紀檢工作二十多年,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見過。

  但一個副市|長跟一個有夫之婦用假身份登記結婚——這種事,他也是頭一回遇到。

  關鍵還是已經鬧到了派出所,而且是婚姻登記處的人報的案。

  事情既然已經進了派出所,就不是誰想壓就能壓住的了。

  周正明站起身,走進了紀|委書記的辦公室。

  三分鐘後,他出來,帶上了幾個人。

  兩輛黑色的上海牌轎車,從紀|委大院駛出,在雨幕中駛向白家胡同。

  。

  白家胡同婚姻登記處。

  唐甜甜已經等得不耐煩了。

  她坐在走廊的長椅上,棗紅色皮鞋在地上點著,發出「嗒嗒嗒嗒」的聲音。

  「怎麼取個表格要這麼久?」她抱怨道。

  丁維鈞坐在旁邊,沒說話。

  他也有點不安。

  呂幹事到底怎麼打的招呼?!

  他現在不確定了。

  丁維鈞在官場浸淫了幾十年,察言觀色是他的本能。

  那個女人說「一會兒」的時候,語氣里有一種他熟悉的東西——那種公事公辦、不卑不亢的冷淡。

  如果她認出了他們,為什麼要裝著沒認出來?

  如果她沒認出,為什麼要拿著他們的證件離開?

  證件不應該被帶離辦公室。

  「我出去看看。」丁維鈞說。

  他剛邁出一步,外面傳來了聲音。

  不是一個人的聲音,是很多聲音,混雜在一起。

  汽車引擎聲,開關車門聲,腳步聲,還有對講機刺啦刺啦的電流聲。

  丁維鈞走到門口,往外看了一眼。

  然後,他整個人像被釘在了地上。

  一輛警車,兩輛黑色轎車,一輛自行車。

  自行車上下來的是他的大女兒丁敏莉,渾身濕透,臉上帶著一種他從未見過的表情——興奮,甚至可以說,亢奮。

  黑色轎車上下來的是幾個穿著深藍色中山裝的人,胸口別著黨徽,臉色嚴肅。

  警車上下來的是穿白制服的民警,為首的那個大眼圓臉,正是派出所的牛所長。

  丁維鈞的腦子「嗡」地一聲。

  那一瞬間,他什麼都明白了。

  那個辦事大姐認出了他們,報了警。

  他的大女兒不知怎地知道了消息,更不知道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和目的,她、她竟通知了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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