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協查函在手,分局卷宗的調閱很順利,韓凌認真看完了卷宗里的每一個字,詳細了解了當年的調查丁珊珊失蹤案的情況。
分局刑警很負責,可以說能做的都做了,不僅大量走訪了丁珊珊的人際關係,還利用尋人啟事發動群眾的力量,消息覆蓋面積幾乎能達到整個陵城。
一個未成年女孩失蹤,警方自然十分重視。
但最終並沒有找到。
要麼,丁珊珊火速離開了陵城。
要麼,遇到了不好的事情,比如囚禁或者殺害。
根據新掌握的情況,韓凌認為第二種可能性可以排除,如果丁珊珊並未離開陵城,那就是找了個犄角旮旯躲起來了。
七八年前城市監控很少,一個孩子要是鐵了心躲起來,不怕挨餓不怕受凍不怕危險,警察也無能為力。
丁珊珊本就是孤兒出身心志堅定,和在溫室里成長的孩子有著很大區別。
卷宗顯示案件已經到了死胡同,發生新的案子後便慢慢放棄封存,並未留下可供調查的點。
韓凌幾人沒有在分局多待,開車直接去見丁珊珊的養父母。
魯興陪同,更多的是擔任嚮導角色,省得韓凌他們還得靠導航辨別方向,以節約時間。
丁珊珊的父親暫時找不到,電話也不通,幾人在公園露天的涼亭里見到了丁珊珊的母親。
丁母好像還穿著睡衣,很寬鬆,頭髮凌亂,嘴裡叼著香菸,用已經熏黃的十指熟練洗牌。
「青昌的警察?怎麼專門過來了。」
「這麼多年了,還在找呢?我都放棄了,這孩子自己想飛那就去飛吧,最好飛累摔傷了也別回來。」
丁母目不斜視認真搓著麻將,只在最開始轉頭看了韓凌一眼,之後再也沒有過對視,她的眼裡只有麻將牌。
同桌的朋友也是一樣,對警察的上門漠不關心,聽到丁珊珊的名字也並未在意。
適度打麻將能緩解壓力,但長期沉迷牌桌會嚴重消磨人的意志,耗光精力,有百害而無一利,說白了就是玩物喪志。
很明顯,丁珊珊的母親基本處於半廢狀態。
這樣的女人如何養育孩子,當年這對夫妻是怎麼想到去領養的?
既然要享受人生,沒孩子豈不更自由?還能省下不少錢。
害人害己。
韓凌不願和對方吵架,隱晦提出該問題,對方回答:「我不想生孩子,那就領養嘍,人生嘛,就是體驗,體驗當媽媽的感覺。
事實證明感覺很不好,後悔了。」
同桌女人笑著開口:「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願幹嗎幹嗎,餓不死就行了。」
這可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沒有臭味相投的喜好,沒有三觀一致的性格,也聚不到一起打麻將。
雙方簡單聊了兩句,韓凌便走了。
本來就沒什麼可聊的,丁珊珊的父母對女兒的了解很少,當年就一問三不知。
這次過來,韓凌主要想確定一下在陵城警方放棄調查之後,是否收到過有關丁珊珊的消息,包括近期有沒有異常事件發生。
答案是沒有。
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隨後,幾人想辦法找到了丁珊珊的父親,對方是菜市場負責果蔬卸貨搬運的,凌晨幹活上午即可收工,有大把空閒時間泡在酒精里。
賺點錢就買酒,干兩天歇三天,和丁珊珊的母親一樣,基本處於半廢狀態。
不過當年領養丁珊珊的時候,夫妻的生活還算可以,做點小生意,是因為生意失敗才離開的青昌,到了陵城這個消費低的城市。
陵城是丁珊珊母親的老家。
和馮玲玲相比,丁珊珊也算夠倒霉的了。
馮志堯的事業蒸蒸日上,而丁珊珊的父母卻一日不如一日,最終淪落到和酒精麻將為伍。
這就是百態人生。
有時候一個人過得怎麼樣,真的需要看點運氣。
當天,韓凌又走訪了丁珊珊的街坊四鄰,筆錄基本和當年的調查保持一致,沒有發現丁珊珊父親有所異常行為。
畢竟是養女,他懷疑過丁珊珊出走的真實原因,既然沒有查到相關信息,那應該就是想多了。
畜生父親到底只是極少數群體。
丁珊珊養父的性格確實沒發現大問題,心理也正常,只不過躺平頹廢了而已,排除了這種可能性,也算調查過程中的一個好消息。
期間,韓凌不止一次拿出過林林小時候的照片,所有人都表示沒見過,也沒有感覺到眼熟。
一天就這麼過去了。
晚上,魯興安排了飯局,盡一盡地主之誼。
查案期間不能飲酒,幾人以茶代酒。
韓凌給自己定下了三日期間,從現在開始算,三天之後如果沒有收穫,返回青昌。
當然,青昌那邊要是有了重大突破,也就不用再查丁珊珊和林林了。
內心深處,他還是不希望嫌疑人是丁珊珊和林林其中之一,出身已經夠可憐了,再攤上人命官司,這輩子基本等同於白來。
除了遭受苦難,啥也沒得到。
當晚韓凌幾人住在了招待所,翌日一早吃完早飯,在魯興的協助下去見丁珊珊早年的好朋友。
初中的時候,丁珊珊和她的關係最密切。
女孩剛剛大學畢業不久,在家中待業,父母都去上班了。
「珊珊可能出事了?!」雙方客廳交談,她有被韓凌的話給嚇到,在驚疑不定中咬牙開口:「珊珊幾年前回過陵城,跟我見了一面,我們吃了頓飯。」
韓凌怔住,這可真是意外收穫。
魯興也呆了一瞬,他沒想到居然真的查到了線索,傻眼之下有點破防:「你怎麼不報警啊!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女孩渾身都哆嗦了一下。
韓凌示意對方聲音小點,這樣只會讓女孩更緊張,他問:「是丁珊珊不讓你報警的,對嗎?」
女孩咽了咽口水,輕輕點頭:「她不讓我和她爸媽說,更不讓我報警。」
韓凌:「她為什麼回來?只是來看你嗎?」
女孩:「找我借錢,我沒有那麼多錢。」
韓凌:「多少?」
女孩:「三萬。」
韓凌:「具體哪年的事?」
女孩想了想,記憶模糊不是很確定:「08年?還是09年……忘了,反正就那兩年,應該08下半年之後吧,我記得奧運結束了,天氣冷。」
那就是08年底到09年初之間,丁珊珊十七八歲,距離出走過去了兩三年。
「你借了嗎?」韓凌問。
女孩搖頭:「我沒有那麼多錢,也不好和父母張嘴。」
說的比較委婉。
初中猴年馬月的交情,隨著時間的增長最終只會剩下形式,三萬不是小數目了,別說沒有,就算有也不一定會借。
韓凌:「然後呢?她說要去哪嗎?或者說過要去和誰借錢嗎?」
女孩:「沒有,吃完飯我們就分別了。」
韓凌思索了一會,問:「她當時著急嗎?」
女孩:「挺著急的,知道我沒有後不停的嘆氣,心情也低迷了很多。」
韓凌腦海中分析多種可能:丁珊珊因何借錢。
疾病。
超前消費。
只借不還的欺騙。
欠債。
等。
可能性很多。
「丁珊珊當時身體狀態如何,沒事吧?」他問。
女孩:「沒事啊,一頓飯吃了一斤多涮羊肉,胃口好得很。
我請的客。」
韓凌:「臉上身上沒帶傷吧?」
女孩:「身上沒注意,臉上肯定沒有。」
詢問完畢,幾人離開小區。
丁珊珊幾年前回過陵城,且金錢缺口三萬,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
「韓隊,我們的疏忽,抱歉。」魯興覺得很不好意思。
韓凌擺手:「那麼多年過去了,同事們都挺忙的,不可能一直盯著一個案子,正常。
咱們是人,不是神仙。
魯隊,你說有沒有可能從丁珊珊缺錢入手,假如她真的急需三萬,沒借到之後該怎麼辦呢?」
魯興脫口而出:「那就得找短期快速變現的辦法了……呃,韓隊的意思是某些灰色妥協手段嗎?」
短期酒吧、ktv陪酒。
接受包養。
賣淫。
借高利貸。
這些方法都可以在短時間內拿到三萬。
女人和男人不同,當女人的底線降低,錢就來得快了。
所謂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魯隊,能查嗎?」韓凌問。
魯興遲疑:「這個……」
外地的同事來陵城調查線索或者抓人,可以,但要是碰本地的案子,就有點越界,而且陵城這邊牽一髮動全身,相當於安排警力開展一次專項行動了。
就為了一個不確定的線索。
他沒權力決定。
韓凌看著他道:「像高利貸、涉黃夜場這種地方,本來就應該打擊,順便找找丁珊珊,豈不兩全其美?」
魯興苦笑:「韓隊,這事需要請示局長。」
韓凌:「哪個局長?」
魯興:「分管副局長就行。」
韓凌:「那我去找他聊聊。」
魯興眨了眨眼,不知道該怎麼回話了,一個外地的大隊長,找本地的副局長聊,聽起來怪怪的。
聊當然可以聊,你去找市長聊都可以,但正常人不會這麼幹,因為結果基本可以預見,打破了社交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