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民事訴訟是有調解的,雙方各退一步,取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快速下裁定,還不能上訴。
優點很多。
那麼刑事案子有嗎?
也有的。
美國有訴辯交易制度,控辯雙方可以就罪名和量刑進行談判交易,嫌疑人可以選擇認哪幾項罪名,也可以談刑期。
為什麼有這樣的制度?
原因很簡單,次要原因是快和省,流程快且能節省司法成本。
最主要的原因是嫌疑人有談判的籌碼,老美的司法制度是陪審團制度,想要定一個人有罪,需要12陪審員一致裁定,但凡有一個人認為他無罪,那嫌疑人就無罪。
所以老美的法庭想要定一個人有罪是非常困難的,他們那邊的刑辯律師的無罪判決率甚至能超過95%,簡直誇張到了極點。
我們這邊是不一樣的。
我們這邊有認罪認罰制度,很多人會把二者等同起來,其實是不一樣的。
這是二者的本質區別。
那我們這裡有沒有討價還價呢?沒有這樣的制度,但有這樣的現實情況,而且也很常見。
當年的校長職務案,一審判了無期,二審就是易延友教授去談判的,從無期談到了12年。
那為什麼人家願意跟你談?
談判的基礎是什麼?
基礎就是現有的證據和案情定不死你的罪,這個罪有問題,萬一以後翻案了,那就麻煩了。
按照法律來說,疑罪是從無的。
所以這就有了談判的基礎,大家各退一步,雙方面子上都過得去,就這樣湊合湊合算了。
疑罪從無什麼時候最有可能實現?偵查階段,一切剛剛起步的時候,他們最願意自己剎車。
現在周策也遇到了這個難題。
控方妥協了,一死一重傷,哪怕對方先施暴,但按照以往的案例至少也得八年,甚至是十年。
陳泗瀚反殺一人,判了八年。劉振智反殺兩人,判了15年。
現在判三緩三,不用坐牢,但要背案底。
「如果不認罪認罰,上了法庭,最後的結果我們也不能保證了,而且我們可能也會抗訴。」
這是聶瑜最後留給周策的話語。
她讓周策去找當事人的家屬商量一下,這是他們能給出的極限了。
周策苦笑著走出大門,法律永遠是一門平衡的藝術。
這個結果讓他想到了當年的鄧女士案,也是一死一傷,也是熱議一片。
怎麼辦?
最後法院雖認定其有罪,但因其患有精神疾病,對其免於刑事處罰。
背個案底,不用坐牢,大家都過得去。
從私心而言,周策當然很希望能有一個堂堂正正的正當防衛的認定,給那些身處困境的人希望。
但這個口子,不是一般人敢開的。
死者的家屬的意見要不要考慮?
現在已經批捕了,偵查和控方都要開始擔責了,把人直接放了,責任誰擔?
那怎麼辦?直接定八年十年嗎?
議論這一關,就過不去。
再說,就像周策說的那樣,萬一將來法治再進步了,今天這個案子又翻過來了怎麼辦?
那責任更大了。
所以多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就是定罪,但不坐牢。
這是現實,這也是高雲升跟周策說的現實和理想碰撞。
他都預料到了!
「餵。」周策打電話給了張爸爸和張媽媽,跟他們說了這個情況,也為他們分析了利弊。
「我們同意,只要人能出來就行,別的我們都不求。」這是張爸爸的答覆。
「好,我知道了。」周策掛斷了電話,律師永遠不能代替當事人做選擇,他更不可能壓上當事人的利益去為他的法治理想衝鋒。
掛斷電話,周策又給老吳打了個電話。
「喂,師父。」
「咋了?」
「我開始對律師這個職業感到失望了。」
「案子輸了?」
「贏了,也輸了。」
「咩?」
……
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控方同意取保,張祝桐走出看守所,張爸爸和張媽媽哭成了一團。
接下來就是等候庭審,不過結果應該也不會有變化了。
他們想必也該有自己的新的生活吧。
周策漫無目的地走在了大街上,他又遇上了那輛賣梨的車。
這一次,賣梨的大叔沒讓周策讓讓,而是問:「要梨嗎?可甜嘞。」
「來5個吧。」周策對他笑了笑。
……
中恆所。
14樓。
「他就是周策?」
「對,他就是連續拿了兩個無罪的周策,最後一個還是一死一傷的案子。」
「媽耶,後生可畏啊。」
周策剛到14樓,就聽到了旁邊刑事律師的竊竊私語。
對於一個新人來說,連續拿了兩個廣義上的無罪,這實力簡直是誇張到可怕了。
哪怕是高雲升這樣的頂級刑辯律師都能得意很久了,可周策卻是半點笑不出來,也沒心思跟這些人交際。
他徑直走向高雲升的辦公室,一屁股坐在了高雲升對面,他說:「這個案子了了,我希望你履約,陶教授的案子給我吧。」
「年輕人說話這麼沖啊?」高雲升有點好笑。
「心情不好。」周策簡單回應。
「贏了還擺臭臉。」高雲升吐槽。
周策有點煩躁,他問:「這次你不會還想繼續耍賴吧?」
高雲升搖頭:「當然不會。」
他把委託書遞給周策,而後認真地說:「陶教授家屬已經在上面簽字了,接下來就交給你了,辯護人,周策!」
周策深深地看著高雲升。
高雲升的神色也變得複雜起來,他說:「既然你選擇了入局,那希望你能承受接下來的風雨。」
「那就不勞你操心了。」周策接過委託書,簽上自己的名字,有了這份文件,他就能去看守所會見陶教授了。
他又拿過了起訴書,看著上面的罪名「受賄罪」,粗粗看了一眼之後,他便抱著厚厚的卷宗離開了。
「唉……」看著周策的背影,高雲升輕輕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