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策都緊張起來了,他也沒想到在這裡遇到陳教授,這不見了個鬼的。
大家都盯著周策。
周策用力地往下捋了一下胸口,平復著自己的心情。
聶瑜有些無語:「這會兒倒是緊張了。」
陳教授似笑非笑:「辯護人要是緊張了,那可就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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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策乾笑了一下,而後翻開了自己準備的材料,抬起頭,運用了台詞表演技巧,整點專業的!
「我們先說事實認定,兇器的確是嫌疑人帶到現場的,但帶到現場就一定存在著故意傷害的主觀意圖嗎?
「第一,這個兇器不是管制性刀具,只是日常用的削筆刀,是學生常用的,他放在包裡面具備合理性。
「其次,嫌疑人用刀自殘過。這個信息是辯護人在看守所里得到的,我們也向承包人反映過,申請重新調查取證。」
眾人看向聶瑜。
聶瑜點頭:「承辦人收到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重新做了取證,在嫌疑人的身體上的確找到了相關的傷痕,但目前不能確定一定就是這把兇器所致。」
陳教授想了想,問:「那是否重新對嫌疑人做過筆錄,他是否真的有過自殘行為?」
聶瑜道:「重新做過的,他承認了。但目前沒有別的證據,只有他的口供。」
周策認真地點了點頭,別看人家對他的態度很差,但工作還是負責的,該覆核的都去覆核了。
聶瑜補充道:「這個案子中,死者馮洋先叫張祝桐去圍牆角,張祝桐才去的,而且是攜帶刀去的,從這一點來說,就不能排除他有傷害的故意。」
雖然這只是一個會議,但很明顯已經帶上了法庭辯論的味道了。
周策也不敢怠慢,繼續反駁:「從後續結果來看,我當事人是被毆打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才動了刀。
「如果他有傷害的故意,他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動刀?為什麼要等那麼久?就算是帶刀,你最多也只能認定成他有防衛的故意。」
聶瑜皺眉。
其他檢委會的領導也在本子上記下了周策的意見。
陳教授點了點頭,補充道:「這個時間點的確是一個辯論點,他不是一開始就動刀的,所以的確很難證明他有直接傷害的故意。」
王檢抱著手,琢磨了一下,如果把這個案子拿上法庭,這一條恐怕也很難讓法官認定。
「嗯。」王檢也慎重地點點頭,雖然沒說什麼,但是看向周策的目光卻明顯帶著謹慎。
這個年輕的辯護人不單單會找媒體,自己本身也是有幾把刷子的啊。
陳教授道:「繼續說,第二個爭論焦點,防衛是否超過必要限度了。」
周策也忍不住皺眉,這裡反倒是最難的,因為這個界限太模糊了。
只有當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才可以啟動無限防衛權。
那怎麼才算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呢?很多案情是不明確的。
聶瑜先發表意見:「當時是死者馮洋一個人攻擊嫌疑人,而且他是沒有攜帶武器的,拳腳攻擊,位置主要是胸腹腿等部位,而嫌疑人卻拿刀連捅多次,這明顯是超過必要限度了,所以不構成正當防衛。」
陳教授對周策抬了抬下巴:「周策,你說。」
王檢也意外地看一眼陳教授,什麼情況,怎麼感覺陳教授叫這個辯護人叫的挺熟絡的啊。
周策道:「是,當時的確是只有死者一個人在攻擊他,但我們不能如此割裂地認為。在整個受虐期間,是三個人一起攻擊他的。
「如果你都完全割裂開來,每次都是一對一,那就不存在共同犯罪了,那全是個體犯罪了。」
聶瑜閉上了嘴巴。
周策道:「所以我們在時間和空間上考量的是,這三個施暴者共同對我當事人施暴超過二十分鐘。
「另外我想著重說明的是我當事人長期受到這三個人的欺辱和虐待,從這個時間上來說,不法侵害一直是持續並且程度是在累積的。」
聽到周策這樣說,其他人紛紛皺眉。
陳教授問:「你是想突破不法侵害的時間論?」
周策拿出準備好的家暴虐待案例:「正當防衛的認定一定要基於普通人面臨不法侵害時會做出的反應,而不是站在理性人的角度。
「這裡是家暴反殺的幾個案例,我也請各位領導予以審閱和參考。」周策分發準備好的案例。
「根據兩高兩部《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意見》的第二十條,就說了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後,在激憤或者恐懼狀態下,為了擺脫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或者傷害施暴人的,可以從寬處罰。」
周策道:「雖然我們現在聊得這個案件不是家庭暴力案件,但其長期遭受虐待的情形是類似的。
「另外我們要額外考慮的是當時我當事人的外婆來找他了,他聽見了外婆的聲音了,可馮洋等人依舊沒有放過他,反而攻擊更劇烈了。
「我當事人在極度恐懼下,同時也在擔心自己外婆受到傷害,因此拿起了刀,採取了正當防衛行為。」
陳教授挑起了眉,有些意外地看著周策,這小子很明顯就是把現實的急迫性往上抬升了,把自己挨打防衛提升到還得保護外婆身上。
聶瑜連連搖頭,這個辯護意見,她前面就看見了,她道:「當時嫌疑人的外婆並沒有出現在現場,他也只是聽到了外婆的聲音,這幾個人也沒做出攻擊他外婆的行為或者說要攻擊他外婆的話語,怎麼成立正當防衛?」
周策反問她:「難道我們一定要等到危險的出現嗎?」
聶瑜道:「那不是成了假想防衛了嗎?那也不是正當防衛啊。」
周策道:「《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指導意見》裡面就提到了『對於不法侵害雖然暫時中斷或者被暫時制止的,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不法侵害仍在繼續。』
「這一條讓我想到了當年的董偉案,他砸對方第一下是正當防衛,對方倒地了,砸第二下就是故意傷害了……」
王檢打斷道:「辯護人,不要偏離案情內容。」
「好。」周策把話收回來,他說,「這一個指導意見,本意上是為了釐清不法侵害的時間,本意上是為了保障正當防衛的實施。
「本意是為了在面對那些窮凶極惡之徒時,我們能更好地保護自己。而不是等對方有所行動了,我們才能行動。
「這一條意見就是為了破除『敵不動,我不能動』的傳統認定邏輯!」
周策用手指頭戳著桌子,擲地有聲道:「現在,一個長期受虐待的少年,一個正在受多人毆打的少年,一個外婆來到對方都不肯停止毆打的少年。
「在面對這種危急時刻,你們覺得他是會覺得不法侵害不會發生嗎?還是他會覺得他的外婆也很可能遭受侵害?
「我說的再直白一點,他外婆看見他在被打,他外婆會怎麼做?是站在一邊看嗎?還是馬上跑出去報警?還是說要等到他外婆也受傷了,他才能動手?」
眾人皆被周策這一連串反問給問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