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朝歪頭打量眼前人。
除了在白到乍眼的發色,就屬耳朵上的鑽石吊墜最為晃眼。
一動一晃之間,折射出五色火彩。
她不動聲色。
羅雀也默不作聲。
瞳孔卻異常靈活。
瞧她一眼、避開、再移回來、再避開……
如此反覆,有趣得很。
幾息過後,一抹緋色便悄悄爬上耳尖。
沈明朝靜靜看了片刻,方才啟唇,說明來意:「什麼時候紋的?」
很突兀的一句話。
但羅雀聽得明白她在問什麼。
被抓包精靈,有些心虛。
他連聲音都低了許多:「你看見了啊......」
「呵,」沈明朝只覺得好笑,毫不留情地點破:
「我記得你之前的頭髮足夠遮耳,現在長度不變,只有耳後那一片區域被剃了個乾淨,還特意配戴了這麼吸精的耳墜……」
「真是想讓人不注意都難。」
「你說呢?」
沈明朝這番話說完,反應最大的不是羅雀,而是他們身旁的坎肩。
這人行動力極強,當即伸頭到羅雀耳後,剛看第一眼就爆了粗口。
「麻雀,沒想到你平時不知聲不知氣的,心機這麼深啊!」
藏了許久的紋身故意暴露。
生怕人發現不了,還搞了這些小動作。
當然。
羅雀的心思沒有白費。
還在車上的時候,沈明朝就發現了紋身想。且一邊一個,正好能組成一句話。
右邊是[沈明朝]
左邊是[是我的主人]
格外眼熟。
因內容過於中二,所以記憶深刻。
幾個月之前,她在坎肩手臂內側看見過這個紋身。
當時他們的關係還處於破鏡未重圓的狀態,她第一反應就是未經她允許,私自紋她的名字很膈應,叫坎肩去洗掉。
看來漏了一個。
思及此,沈明朝淡笑著問:「若我沒猜錯,你是和他一起紋的吧?」
眼見羅雀點頭,她饒有興致地追問:
「既然已經藏了這麼久,為什麼不繼續藏著?你應該知道我對這個紋身的態度,現在露給我看,不怕我追責,一個不高興,讓你也去洗掉?」
語調錶面輕快,內里卻暗藏鋒芒。
這話分明是送命題。
如果答不好,後果很嚴重。
羅雀抿嘴,心裡有些忐忑,這種時候不得不佩服某些能說會道的情敵。
在這方面他確實薄弱了點。
不會甜言蜜語,只會木訥地實話實說。
「可以洗。」
「決定暴露的那一刻我就做好了洗掉的準備,但我不想一直這樣悄無聲息地掩藏著,我想讓這道紋身有被看見的一天。」
換句話說,是他想被看見。
哪怕一次。
如今僧多肉少,若再不爭不搶,無所作為,那怕是永無出頭之日了。
話到此處,沒什麼好豁不出去的了,羅雀深吸一口氣,將藏在心底許久的話,完完整整地說出來:
「所有人中,我來得最晚。論羈絆和感情和其他人比,稱不上多深厚。而我的性子又無趣不討喜。所以,我也沒奢望太多。」
「我只是太不想被埋沒了。」
「至少……」
「至少我想留下點痕跡。」
「明朝,多謝你看見了它,沒有選擇無視。這就足夠了。你不必非得給我什麼回應。我知道你不喜歡這個紋身,放心吧,很快你就看不見它了。」
羅雀一口氣說了個痛快。
坎肩瞪大眼睛,呢喃自語:「兄弟你變了,現在的你真成名副其實的麻雀了,嘰嘰喳喳,話又多又密。」
確實。
沈明朝贊同地點頭。
這大概是她認識羅雀以來,對方說過最多話的時候。
與此同時,不遠處傳來嘈雜的聲音,想來是新月飯店裡某些人等不及了。
羅雀知道獨屬於他的時間不多了,釋然一笑:「走吧,不能耽誤你太多時間,不然尹老闆他們會找我算帳的。」
「哎——等等。」
沈明朝將人叫住。
憑什麼他想敞開心扉就敞開心扉,將話一股腦地倒出來,然後他痛快了,自己的反應不重要,純當個傾聽者?
只是隨口逗一逗男人。
誰知道逗出來個一本正經的老實人。
她掐腰嘆氣。
也不得不認真起來。
「好吧,說實話,我沒有那麼討厭這個紋身,你如果想留,就暫且留著吧,不用特意去洗掉,怪疼的。」
「嗯?」羅雀顯然愣住了。
沈明朝「嘖」了一聲,又補了句:「當然,你要是真想洗,我也不攔著你,反正紋在你身上,疼得又不是我——」
話沒說完,宕機的羅雀終於反應過來,驚喜之餘,一個勁地搖頭:「不不不,不洗了,不洗了,我想留著,留一輩子。」
看著羅雀露出傻呼呼的笑,總感覺人設崩了,沈明朝撇撇嘴,佯裝不信:「一輩子,話說的倒好聽。」
話落,她抬腳剛要離開,與坎肩錯身而過時,掃到坎肩欲言又止的表情,心中還是猶豫了。
她側過頭,目光從坎肩臉上,下移到男人精壯的手臂內側。
不仔細看的話,看不出來。
問題是經過張海俠和汪燦的指點,她現在對易容之術也懂些門道。
「你也沒洗,對吧?」
「貼的假皮,我早就看出來了。」
真相被一語道破。
坎肩哪裡還敢隱瞞,慌忙地開口:「明朝,我…我…」
他想解釋,卻發現很蒼白,只能低頭認錯:「抱歉,我的確用了假皮。」
沈明朝長舒一口氣,隨意地擺手。
「算了,不同你計較了。反正一個是認,兩個也是認。沒什麼大差別。」
「你就和他一樣,想留著就留著吧。不用再遮遮掩掩了。」
對於坎肩來說,簡直是意外之喜。
鬼知道他用了多大力氣才控制住自己沒跳起來,抱著心軟的少女,大喊一句:明朝萬歲!
他迫不及待地將假皮撕掉。
紋身終於在這一刻重見天日,他們也重新打上了屬於沈明朝的標籤。
至此,狗和鳥都有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