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王恪

2026-09-20 23:07:23 作者: 失敗的阿賓
  省廳的人來後第三天,陳言拎著一隻帆布包下樓。

  帆布包里只有一本用報紙包邊的舊筆記。

  昨晚就回來的李為民在樓下等他,吉普車沒熄火,排氣管突突冒著白霧。

  「先吃早飯。」李為民說。

  食堂的粥熬得稠,鹹菜切得細,兩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陽光斜照在桌面上,油星子漂著亮。

  陳言把粥喝完,李為民說和他去一趟城北和平里。

  「師傅的老房子。」李為民說,「鑰匙在我這兒放了八年了。」

  陳言點頭答應。

  吉普車穿過市區,雪被鏟到路邊,黑泥混著冰碴。

  和平里是八十年代的家屬樓,紅磚牆,樓道口堆著蜂窩煤和破自行車。

  四樓左手那戶,綠色鐵門掉漆,門楣上貼著褪色的福字,下半截被風撕走。

  鑰匙插進鎖孔,澀,轉兩圈才開。

  門後一股潮氣,像多年沒打開的罐子。

  客廳里拉著厚窗簾,光透不進來,家具蓋著白布,隆起一座座小山。

  李為民摸到牆邊,拉開燈繩,燈泡閃兩下,黃光照出浮塵。

  「師傅姓王,單名一個『恪』字。」李為民站在屋子中央,聲音低,「他走後,我沒來過。」

  陳言把帆布包放在地上,掀開最近的白布。

  下面是張木桌,桌面裂了縫,擺著搪瓷缸、算盤、一摞用夾子夾住的稿紙。

  稿紙最上面一張寫著日期:1991年11月3日。

  字跡工整,墨水褪色成棕色。

  「案子的筆記?」陳言問。

  李為民點頭,沒伸手。

  陳言拿起稿紙,第一頁是現場草圖,三口之家,客廳、臥室、廚房,血跡用紅筆標出。

  第二頁開始是走訪記錄,人名、時間、電話。

  翻到第七頁,夾著一張黑白照片,一家三口站在柳樹前,小女孩扎羊角辮,笑得露出豁牙。

  「王玥。」李為民說,「六歲,死時躲在床底。」

  陳言把照片放回去,繼續翻。

  後面是屍檢摘要、指紋比對等,再往後,字跡越來越潦草,日期跳到1992年3月,最後一頁只寫了一行:雪化了,線索也化了。

  李為民走到窗邊,拉開窗簾。

  「師傅走前,在這兒坐了一夜。」李為民說,「肝癌疼,他不說,只抽菸。」

  臥室更小,一張鐵架床,被褥捲成筒,床單有黃漬。

  床頭掛著警服,銅扣氧化發綠。

  衣櫃裡掛著幾件毛衣,最底下壓著一本相冊。

  陳言翻開,前面是王恪年輕時穿制服的相片,後面是家庭照,最後一張是全家福,背景是醫院走廊,王恪瘦得脫形,懷裡抱著孫女,女兒女婿站在旁邊,笑得勉強。

  「他女兒?」陳言問。

  「王雪。」李為民說,「師傅走後搬去南方,再沒回來。」

  廚房水龍頭鏽死,擰開時吱呀響,水流細,帶著鐵鏽味。

  灶台上擺著煤油爐,鍋里有幹掉的米粒。

  陳言打開碗櫃,裡面整齊碼著碗碟,最上層有一隻搪瓷碗,印著「優秀民警」四個字,紅漆剝落。

  「師傅的獎章。」李為民說。

  陳言把碗放回去,關上櫃門。

  回到客廳,李為民已經坐在桌前,把稿紙按順序排好,用夾子重新夾住。

  陳言從帆布包里拿出舊筆記,攤在桌上,兩本筆記並排,一本是王恪的,一本是李為民這八年整理的,封面寫著「城北11·3案後續」。

  「李師傅,你打算怎麼辦?」陳言問。

  李為民沒立刻回答。

  他拿起王恪的筆記,翻到最後一頁,手指在那行字上摩挲。

  良久,他說:「師傅想讓我跟下去,但我這些年一直在查,還是沒結果。」

  陳言把兩本筆記合起來,用繩子捆好,放進帆布包。

  他走到門口,回頭望了一眼屋子。


  白布下的家具,褪色的福字,像被時間凍住的場景。

  「走吧,李師傅。」陳言說,「回去把卷宗再翻一遍。」

  李為民沒動。

  他走到警服前,伸手摸了摸肩章,銅扣冰涼。

  然後他把警服取下來,折好,抱在懷裡。

  「師傅的警服,我帶回去。」他說,「案子破了,再送回來。」

  陳言點頭,先出門。

  李為民關燈,拉上門,鎖好。

  樓道里光線暗,兩人腳步聲一前一後。

  下到三樓時,遇見一個老太太拎著菜籃上樓,籃子裡有白菜和豆腐。

  老太太抬頭,目光在兩人臉上停了一秒,又低頭繼續走。

  吉普車停在樓下,李為民把警服放在后座。

  陳言坐進副駕駛,帆布包擱在腳邊。

  車子啟動,排氣管噴出白霧,駛出和平里。

  後視鏡里,家屬樓漸漸變小,最後只剩一排灰色影子。

  回局裡路上,李為民沒說話,只把車窗搖下一道縫,冷風灌進來,吹散車裡的暖氣。

  陳言望著窗外,雪後的城市乾淨。

  車子拐進市局大院,積雪被鏟成堆,松樹枝頭掛著冰凌。

  兩人直接去了檔案室。

  老王在,頭髮更白了,正用雞毛撣子掃架子上的灰。

  見他們進來,老王點點頭,從抽屜里拿出一串鑰匙,帶他們走到最裡面一排架子。

  架子上貼著標籤:1991年未破命案。

  牛皮袋很厚,繩子解開時揚起塵。

  李為民把袋子抱到桌上,倒出裡面的東西:現場照片、筆錄、物證袋、一枚褪色的紐扣。

  陳言把照片排開,一家三口倒在血泊里,客廳地板上一道拖痕,和王恪筆記里的草圖吻合。

  「當時沒查到指紋?」陳言問。

  「除了一家三口的,沒有其他人指紋。」李為民說,「推測兇手行兇時戴著手套,腳印是解放鞋,四十二碼,全市排查,沒結果。」

  陳言拿起紐扣,塑料的,藍色,邊緣磨毛。

  物證袋上寫著:現場提取,位置客廳沙發縫。

  他把紐扣放在掌心,轉了一圈,又放回袋子裡。

  「再查一遍。」陳言說,「從紐扣開始。」

  李為民沒反對。

  陳言把照片重新裝進袋子,紐扣壓在最上面,繩子繫緊,然後把牛皮袋裝進帆布包。

  走出檔案室,天已擦黑。

  李為民回家去了,陳言去食堂打飯,兩葷一素,用鋁飯盒裝著。

  回到單人宿舍,他把飯盒放桌上,打開檯燈,帆布包里的筆記卷宗拿出來,攤在燈下。

  一頁一頁翻,時間像回到八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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