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十日,南渡關了一夜。
不是為了防流民。
是因為有人混進來搶縣牌。
夜裡三更,兩名陌生男子摸進值守棚,打傷一個縣役,搶走兩塊臨時通行牌。
牌不值錢。
值錢的是拿著它能過渡、進倉、跟糧車一起走。
其中一塊天亮前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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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塊不見。
縣令下令:
南渡臨時關閉。
所有船停。
重新核牌。
沈青禾急得拍桌。
「我的船午前不出去,下午水位就不合。」
「縣令命令。」
「那南渡今天的豆呢?」
「還有一日。」
「橋東那批鹽?」
「可以晚。」
「你什麼都說可以晚。」
楊二三沒法反駁。
安全和運輸第一次正面撞上。
縣令要抓一塊牌。
沈青禾要保一條線。
兩邊都有理。
上午,南渡外積了十幾條船。
有人開始傳:
「縣裡抓唐黨。」
「南渡有賊。」
「唐寓之的人已經到錢唐。」
最後一條完全沒有依據。
可傳播最快。
楊二三沒有再用「開倉給人看」的辦法。
這次要證明的是「唐寓之的人沒到」,根本證明不了。
他只讓縣役公開一件事:
昨夜兩人搶牌。
一傷。
一牌未回。
南渡因此暫關。
不解釋兩人是誰。
因為不知道。
不說「絕無唐黨」。
因為也不知道。
消息放出去後,謠言仍在。
但至少多了一條可以核的事實。
封渡期間,南渡外聚起的船越來越多。最前面的船工開始自己排次序,後來的不認,差點在河邊打起來。范五拿舊麻繩在岸上隔出三段:糧船、客船、空船。不是官令,先讓所有人知道自己該等在哪裡。
陸老六趕到後沒有推翻,只在糧船那一段加了縣役。楊二三發現,很多臨時秩序不必等縣衙從頭設計。人群會先長出一個粗辦法,官府要做的是把能用的部分固定下來,把會傷人的部分卡住。
封渡一夜的損耗也被分成三項:遲到糧、船工腳錢、錯過水位。過去只寫「延誤半日」,現在知道同樣半日落在不同船上,代價並不一樣。
午後,失牌找到了。
不是在叛亂者手裡。
是被一個船工撿走。
船工怕惹事,沒敢交,藏在船底。
直到全渡搜船才被找出。
「那兩個搶牌的人呢?」縣丞問。
抓到一個。
另一個跑了。
抓到的人姓謝。
錢唐本地。
不是富陽流民。
為什麼搶牌?
想私帶兩戶人過渡,收錢。
事情一下變小。
沒有唐黨。
沒有攻城。
只是有人發現縣牌能賣錢。
陳阿蠻氣得想揍。
謝某卻一直喊:「我又沒殺人!」
確實。
只打傷縣役。
縣裡依法收押。
南渡重新開。
閉了一夜。
第二日糧船全部補發。
沈青禾的船錯過水位,只能多等半日。
她來找楊二三。
「這半日算誰?」
「縣裡。」
「你答應?」
「我建議記在調船損耗。」
「你現在學會不替縣裡答應了。」
「吃過虧。」
沈青禾把船簿遞給他。
「那就寫。」
楊二三寫下:
因南渡封閉延遲半日。
原因:失牌核驗。
這不是抱怨。
是以後縣裡再決定封渡時,知道一夜會拖多少船。
搶牌案結後,縣令讓所有臨時牌全部加一道燒痕。舊牌即日作廢。看起來簡單,卻又花掉半日:要通知八碼頭、城門、倉口,防止有人拿舊牌繼續混。
陸老六說:「一塊牌出事,全縣木牌都跟著遭罪。」楊二三答:「規矩一旦能被複製,漏洞也會被複製。」
第二批牌發下後,縣役還多了一件事:交班時數牌。少一塊,當班不得散。沒人喜歡,但再沒人敢把牌隨手借給熟人。
當天重算。
庫存幾乎沒變。
運輸卻少半日。
四十七日窗口又往前一點。
縣丞看著數字煩。
「以後是不是抓一個賊也要少一天?」
「看堵多久。」
「那不抓呢?」
「牌繼續丟。」
「所以還是得抓。」
「對。」
縣丞嘆氣。
沒有哪個正確決定沒有成本。
南渡重新開後的第一條船上,范五負責核牌。
他過去是黃籍與莊簿都對不上的人。
現在卻拿著名單檢查別人。
陳阿蠻看見直笑。
「你現在也算官差?」
范五罵:「我只是認人。」
楊二三在旁邊說:「認人比認牌重要。」
范五扭頭。
「別夸,我不吃這套。」
但他還是把第一班守完。
夜裡,南渡恢復燈火。
河面重新有船。
楊二三卻把「牌」也加進了自己的路表。
一條糧路能斷在很多地方。
那一夜還多發了一輪粥。原本準備進城找工的二十多人被迫滯留,縣裡要額外留縣役、燒火、供糧。楊二三把這些都記進封渡損耗。縣丞看見後皺眉:「關一夜也這麼貴?」楊二三答:「不貴就不會有人急著開。」
舊牌統一作廢以後,新牌又加一道燒痕,交班必須清點。有人嫌煩,第二天就發現少一塊牌能在當班結束前立刻追出來。漏洞補上,比先把每個撿牌、借牌的人都想成唐寓之的細作更重要。
南渡重開後三日,縣裡又做了一次演練:故意收走一塊牌,看當班多久能發現。第一次用了半個時辰,第二次只用一刻。沒人喜歡這種折騰,陸老六卻說,真出事時少一刻,可能就少一條船被堵在岸上。
有時甚至斷在一塊小木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