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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第一張征糧令

2026-09-16 11:49:30 作者: 淨舟渡寒江
  十二月初十,正式征糧令到了。

  不是準備。

  不是催運。

  是令。

  吳郡下文,錢唐按額籌糧,先備三百斛,分批待調。

  縣丞看完,只說了三個字: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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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二三明白。

  四十七日模型的第三個前提:

  官府不臨時大征糧。

  正式破了。

  三百斛。

  比錢唐官倉能動糧還多。

  縣裡當然不可能只從官倉出。

  要攤。

  攤到莊。

  攤到商。

  攤到大戶。

  縣令把幾家主要糧戶都叫來。

  趙承禮第一個問:「何時要?」

  「十日內先備一百五十。」

  「送哪?」

  「待通知。」

  「誰出船?」

  「另計。」

  顧崇問:「秋糧按什麼數攤?」

  「田畝與實收並看。」

  「誰核實收?」

  縣令看向楊二三。

  楊二三心裡一沉。

  這事終於落到他身上。

  不是讓他決定誰交多少。

  是讓他提供依據。

  可依據本身會影響誰被攤得更多。

  以前他算糧,是為了讓錢唐不餓。

  現在同一張表,可能被用來把糧拿走。

  會議散後,楊二三沒有動那張舊糧表。

  陸老六問:「怎麼了?」


  「這張不能直接給。」

  「為什麼?」

  「裡面是可動糧。」

  「正好。」

  「正好什麼?」

  「縣裡就是要知道誰有糧。」

  「那他們會照著拿。」

  「征糧令本來就是拿。」

  楊二三沉默。

  陸老六看了他一會兒。

  「你是不是第一次發現,算得准也能害人?」

  「不是第一次。」

  「那你還愣?」

  「以前害的是一個判斷。」

  「現在?」

  「可能是一整個莊。」

  若一戶因為配合縣裡,把真實糧數全部報出,反而被攤更多。

  下一次誰還肯說真話?

  這會直接毀掉他幾個月建立的「數字來自實物」的規則。

  縣丞很快叫他。

  「為什麼不交表?」

  「要改。」

  「改什麼?」

  「把『可動』和『可征』分開。」

  「有什麼區別?」

  「病弱口糧、來年種糧、已經承諾市場周轉的,不該全部算進征糧基數。」

  「上面要三百。」

  「那也不能把所有能動糧直接當能征。」

  縣丞皺眉。

  「你是在跟郡里講條件?」

  「我是在告訴你,若按可動糧全攤,明年春里還會出事。」

  「春里是春里的事。」

  「糧種今天拿走,春里就沒有。」

  縣丞沉默。

  這句話沒人能裝聽不懂。

  最後表重做。

  三層:


  不可動底糧。

  縣內周轉糧。

  可征糧。

  不同莊戶還要扣種糧、病弱、必要留存。

  趙承禮看完新表,笑了一下。

  「你在幫大家少交。」

  「我在讓這個數以後還能用。」

  「結果一樣。」

  「不是——」

  楊二三停住。

  他最近太愛用這種句式。

  他換個說法。

  「今天誰因報真數吃虧,明天所有人都會報假數。」

  趙承禮點頭。

  「這句好。」

  顧崇也同意。

  可縣令有難處。

  上面要三百。

  按楊二三的「可征」算,全縣能安全拿出的只有二百二十到二百五十。

  差至少五十。

  「差的誰補?」縣令問。

  沒人說話。

  這才是命令真正殘酷的地方。

  不是算不清。

  是算清了,仍然不夠。

  縣令最後決定:

  先備二百。

  剩下一百,回文吳郡,請延時並允許折部分錢、豆、船運。

  陸老六低聲問:「上面會答應?」

  「可能不答應。」

  「那怎麼辦?」

  「先回。」

  「若催?」

  「再算。」

  縣令拍桌:「又算!」

  楊二三沒說話。

  征糧令當日就讓橋東米價漲了。

  不是糧已經被拿走。

  是所有人都知道接下來會被拿。

  趙承禮原定三日放糧,第二日直接停了。

  沈青禾來問:「你那四十七還剩多少?」

  楊二三看著新表。

  「還沒算完。」

  「先給個大概。」

  「四十以下。」

  「掉這麼多?」

  「征糧比船價快。」

  「為什麼?」

  「因為它不是可能。」

  「已經寫在紙上了。」

  「嗯。」

  回文送出去以後,縣裡開始逐戶談徵糧。最難談的不是大戶,而是中等莊戶。大戶還有船、倉和人情可拿來換條件,小戶只有糧。

  一個姓馬的莊戶進衙時直接把帽子摘在桌上:「二十斛我有,拿十斛可以。拿十五,明年我家就要買種。」

  縣丞問楊二三:「他說真話麼?」

  楊二三沒有替他答。他讓人看田畝、秋收和舊帳,只算出一個範圍:若馬家今冬不再有額外損耗,最多能出十二斛。十五斛確實會動到春種。

  縣丞最終只攤十一斛。



  楊二三答:「至少知道多拿三斛會拿走什麼。」

  征糧開始以後,他每天最難寫的已經不是總數,而是「這一斛從哪裡來」。從大戶倉里來,和從一戶明年的種糧里來,在總表上同樣是一斛,對人卻完全不同。

  征糧攤派表做完第一輪後,縣令又讓他刪掉一列:各戶「總存糧」。

  「為什麼刪?」楊二三問。

  「這張表會過很多人的手。」

  縣令指著上面的數字:「誰家有多少糧若全被看見,盜、借、搶都會跟來。你要讓人肯報真數,就不能讓真數到處走。」

  楊二三第一次主動把自己最依賴的「透明」收回一部分。縣衙留總數,具體存糧只在核驗底冊。公開的是攤額與理由,不公開全部家底。

  算得越細,保密也越重要。否則準確本身會變成新的危險。

  第二日,縣裡把第一批征糧攤額貼在衙外。有人罵多,有人罵少,還有人專門去看趙家和顧莊交多少。趙承禮的數並不是最多,立刻有人說縣裡偏袒。

  縣令讓把「為何如此攤」的簡要依據也貼出:田畝、實收、已放市場糧、已承擔船運。罵聲沒有消失,卻從「憑什麼」變成了「這項算得對不對」。

  楊二三第一次覺得,爭論若能從猜關係變成爭數字,已經算往前一步。

  征糧令還帶來一個更隱蔽的變化:原本願意公開存糧的幾戶開始要求把名字從公示里撤掉。楊二三沒有堅持。縣裡只公開攤額,不再公開倉底。數字仍然要准,誰能看到這些數字卻必須重新劃界。

  當晚,他把第三條前提整行劃掉。

  旁邊沒有問號。

  只有兩個字: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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