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律卷中央浮著玉璽印框,贏無姬先壓上去的,卻是一枚裂開的軍功牌。
牌面記著西柵夜戰,裂口正好割斷功數。趙鐵把它送來時,隨行文吏抄成了半功,原主又在醫棚昏睡,若無人追查,這半筆差錯便會跟著第一卷縣律一起入檔。
「先別寫漂亮話。」贏無姬道,「把大臻差點害死人的舊事擺上來。」
贏晚照打開舊事箱。錯名牌、缺口糧簽、污水木塞、斷裂銅線、延期軍功牌、私換藥布的欠條、沾過祭灰的告示殘角,一件件擺到律卷四周。六案經手人坐在各自案位,圍觀者留在基線外,誰牽涉舊事,誰可以當場開口。
贏無姬看過眾人。
「第一卷只立七條保命底線。以後可以增補,今日寫下的每一條,都要管得住六案,也管得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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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身份戶籍。
贏晚照先寫三類主狀態。正式縣民一百七十五人,依紅冊享有縣籍、配給與守土義務;既有二十名待核者沿原次序覆核;新臨庇另冊登記水、藥、夜宿與核驗時辰。三冊不得混名,不得借勞作、哭求或大典觀禮越過次序。
一名抱孩子的婦人問:「遺孀和孤兒算哪一類?」
「跟隨原戶籍。」贏晚照道,「遺孀、孤幼、傷兵記保障狀態,不另降身份。」
顧清禾把代養冊推到律卷旁。親族代養孤幼,須在戶籍案與醫救案雙冊留名,糧額、撫恤、父母姓名和待尋親屬一項不能少。代養人可以領照護糧,不得改孩子的姓,不得吞父母軍功,更不能拿一張斷親書占掉遺物。
西側忽然有人舉起兩塊木牌。舉牌者是既有待核者,他的兄長昨日才隨白旗進入臨庇線,兩人姓名同宗,擔保人也相同。他請求把兄長併入自己的待核頁,免得一家人排在兩冊。
贏晚照查過入界時辰,把兩塊牌原樣退回。
「你仍排在二十人的原次序,他從臨庇初核開始。親族關係寫入互保欄,可以同棚,可以共領家庭口糧,不能替他抹掉來處核驗。」
那人臉色難看,卻沒有把木牌扔下。安民案給他開了一張合棚回單,戶籍案則在兩冊分別標明兄弟關係。人可以照應,核驗次序沒有因此移動。
贏晚照落下第一條。天池傳來一聲水響,池面多出第一道淺紋。
第二條,田畝糧水。
劉啟沒有先報總糧,只把四塊封牌排在案上:備用倉、種糧倉、主井、藥糧。舊日有人見常用糧緊,提議開備用倉分完,也有人想把試種失敗的種糧磨成糊,熬過眼前一頓。
「備用倉能救急,不能分空;種糧能補吃,須經農具、財政、安民三處同簽。」劉啟點著四塊封牌,「主井按輪值取水,任何人不得下污物、拔封釘、截斷醫棚水槽。藥糧按傷情和疫冊領,不拿來宴客,也不抵私人欠帳。」
一個守井老人提出疑問:「若火燒倉,等三案簽完,糧也沒了。」
贏無姬道:「險情可先搬,搬到哪裡、誰經手、損多少,一刻內回案。救火不等簽,分糧必須留帳。」
劉啟將這句補在條下注中。第二道淺紋橫過池邊,恰好停在糧水觀測簽內。
第三條,軍功戰損。
周行拿起那枚裂牌,當眾對照西柵戰報、同隊證言與醫棚傷冊。裂牌原主守住半刻柵門,撤退時又背回一名傷兵,整功並未少。抄冊文吏看見裂縫,只認出前半段數字,漏掉了背負救人的補記。
「軍功可延兌,日期必須公示。」周行道,「缺糧、缺甲可以寫欠,不能把欠寫成沒有。補錄戰死者、傷者與漏記者的真實功勞,不罰;把他人功勞記到自己名下,便是吞功。」
趙鐵指著牌問:「抄錯的人怎麼處置?」
「主動報錯,補冊、覆核、記一次失誤。」贏無姬道,「發現後遮掩,按毀冊查。若借錯帳取利,再加吞功。」
裂牌被夾入補錄頁,原功數重新寫全。第三道池紋亮起時,醫棚方向傳來一聲虛弱的應答,原主已經醒了。
安民案把近幾日爭執最多的物件擺出:半袋糧、兩捆柴、一張工時簽、一枚軍功牌和一塊配給木牌。現階段的交易只認實物、工時、軍功與配給結算,每一項都須寫明數量、交付日和違約處置。軍功牌只記本人功數,不得連身份一起轉手;救命配給不得逼人低價出讓。
劉啟又將願力珠封存回簽掛到眾人能看見的位置。
「三枚清珠仍在天池承載,十五枚原樣回封。誰私喊一枚願力珠值多少糧、多少人命,財政案不認,縣律還要追查珠從哪裡來。」
有人問起炎黃幣,贏無姬只給一句答覆。
「尚未公開流通,今日不立錢制。」
兩名民夫隨後抬來一張舊欠條。欠條寫著三日搬石換半袋糧,其中一人傷了腳,只做完兩日,僱工者便要扣掉全部口糧。安民案核過工時簽,劉啟把半袋糧拆成已完成、未完成兩份,先兌兩日所得,剩下一日取消,不另罰傷者。若傷病源自隱瞞險地,工造案還要另查。
欠條重寫後,雙方各按一枚指印。實物和工時有了可查的分量,也留下了爭議該去哪個案位的路。
第四道淺紋沒有擴大天池,只讓交易案旁的價目木夾穩穩壓住。
第五條,工造陣基。
陳硯把西門磨斷的銅線和一根裝反的短木楔放到律卷邊。木楔出自一個年輕學徒之手,昨夜發現刻口朝向不對,害怕受罰,直到復點前才說。返工多耗半袋石粉,還讓西門第二次落樁。
學徒站在繩外,臉色發白。
「工匠可以報錯。」陳硯盯著他,「發現便停手,保留錯料,交回陣圖,報明已做多少。隱瞞陣圖錯誤,任它進入門樁、主井、天池陣槽和庫房,按實際危害重處。」
贏無姬補下邊界。私拆陣基、盜賣樁料、調換圖紙一律入工造與軍務雙案;誤差若及時上報,不以重罪逼人遮掩。年輕學徒當場交出另一枚刻反的木楔,陳硯將兩枚一同封進錯料袋,罰他跟完西門全部復點。
第五道池紋掠過金鯉背部。那半片實化虛鱗向外多凝了兩道細線,邊緣依舊虛浮。
第六條,醫救撫恤。
顧清禾攤開傷冊、疫冊、孤幼冊與撫恤回執。傷員按傷情分流,疫病按接觸與症候隔離,孤幼按代養與糧額覆核,戰死和傷殘家屬依軍功、戶籍、財政三案領取撫恤。搶藥者要查,借親緣插隊的經手人也要查;急救時可先用藥,事後必須補齊姓名、用量與處置簽。
一名遺孀把昨日的撫恤回單舉起來。她已經領到三日糧,冬布仍欠,回單寫著首批織出後優先覆核,沒有用「以後再說」敷衍過去。
「若縣衙一直欠呢?」她問。
「回單留在你手裡,欠項公示在民庫。」贏無姬道,「到期未兌,安民案收申訴,財政案當日答覆。經手人不能把縣裡窮,寫成你沒資格領。」
第六道池紋亮起,醫救案與安民案之間多了一條極淺的回光。
第七條,叛縣五罪。
趙鐵把沾祭灰的告示殘角壓到案上,請求把這一條寫得最重。贏無姬沒有沿用舊日含混罪名,只定五類:通敵、毀冊、污染水源、拔樁、偽祭火。
通敵要有接頭物、行跡或口供互證;毀冊要查原冊、經手與獲利;污染水源須驗物、驗井、驗出入;拔樁要核工具、樁傷和守值;偽祭火須核祭灰、火線與操控痕跡。五罪至少經兩案核證,牽涉軍務與戶籍時必須交叉留檔。
人群里有人盯著舊仇家,低聲說一句舉報就能先把人綁起來。贏無姬聽見了。
「有正在毀井、拔樁、引火者,守備可先制止。只憑私怨誣告五罪,照樣重處。縣律護大臻,不替誰殺仇人。」
趙鐵把手從刀柄上移開,親自在五罪表後寫下「多案核證」四字。
第七道淺紋落入天池。金鯉繞著七紋遊了一圈,背上虛鱗的實化仍停在半片,沒有借一卷初律躍過承載門檻。
舊事箱旁,一個曾經偷糧的勞役始終沒有出聲。他當初被罰工三日,家中糧額照發,如今只剩最後一日。聽完七條,他走到罰錄旁,在余期後按下自己的指印。
「我送北門那兩筐土,能不能抵掉?」
「幫工記功,罰期照走。」贏晚照把幫工頁與罰錄並排放好,「功不抹過,過也不能吞功。明日日落前做完,結清頁給你。」
勞役看了片刻,重新把指印按實。
贏無姬這才拿起玉璽。七條正文、七份舊事證物、聽議異議與升縣期間禁令分別封入六案副冊,原卷留在正堂基線。玉璽落進印框,六案同時迴響,遠處四門陣樁各亮一息。
大典仍未結束。村碑上的「縣」字還缺最後幾筆,縣衙也只有基線與案位。第一卷縣律卻已有了可以查、可以問、可以追責的去處。
玉璽剛從紙面抬起,戰死者名錄忽然自行翻開。
裂開的軍功牌在案上震了一下,牌角轉向英魂台。冊頁越翻越快,停在最後一張空白處。
紙上浮出一行淡字。
生為大臻民,死為大臻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