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中城觀察》總部大樓。
唐晚推開總編辦公室的門,徑直走到辦公桌前。
「總編,我剛發給您一篇稿子,我想放到明天的頭版頭條。」
總編打開光幕,一眼便看見了文檔上的標題。
本書由𝕥𝕨𝕜𝕒𝕟.𝕔𝕠𝕞全網首發
《競選州長》。
作者:余化十。
看到作者的名字,總編明顯有些意外,不由得輕笑起來:
「出去休了三天假,回來就給我帶了篇稿子,不愧是唐大主編。」
「只是碰巧趕上了。」
唐晚拉開椅子坐下。
「您先看看。」
「行,那我先看看。」
總編點開文檔,開始閱讀。
十幾分鐘後,總編看完最後一頁,忍不住笑了一聲。
「這小子……」
他將文檔翻回開頭。
「寫得真是又荒誕,又有趣,一個現實中的名字都沒提,卻把最近那些羅織罪名、煽動輿論的手段,全都寫出來了。」
唐晚問道:「您覺得如何?」
「從稿子本身來看,沒有問題。」
總編看著《競選州長》的標題。
「不過,《中城觀察》在這個時候發表它,外面難免會認為,我們是在替余化十回應最近的輿論。」
「余文很聰明。」
唐晚說道:「他還是把故事的背景設定在了過去,他講的是過去的故事,講的是上個時代的故事,甚至是發生在西海岸的故事。」
「文章里沒有現在的任何平台,也沒有任何人的名字,就算有人非要對號入座,也不能怪到這篇小說頭上。」
總編再次看向文檔。
「可誰都能看出來,他是在借古諷今。」
唐晚說道:「這只能說明這篇小說寫得足夠好。」
總編沒有立刻回答。
他靠在椅背上,目光重新落回《競選州長》的最後一段。
辦公室里安靜了一會兒。
片刻後,他忽然低低笑了一聲。
「也是。」
他抬起頭,神色間原本的猶豫已經消失。
「去排版吧,走綠色通道,星網版面頭版頭條。」
「只做必要的文字校對,正文一字不改,也不要添加編者按。」
「好,我馬上去安排。」
……
《中城觀察》照常刷新首頁。
習慣瀏覽晨間新聞的人很快發現,今天的頭版頭條有些奇怪。
那裡掛著的不是城區政務,也不是財經要聞,而是一篇小說。
《競選州長》。
作者:余化十。
小說上線之後,後台的曝光數據幾乎立刻開始攀升。
畢竟是《中城觀察》。
作為中城區最具公信力的官方媒體之一,它每天都會被強制推送到數以千萬計的個人終端、公共屏幕和企業信息流中。
但曝光歸曝光。
真正點進去的人並不多。
大多數人早已習慣了這種無處不在的官方信息。
經濟數據、城區規劃、企業公示、議會發言、公共安全通告……
那些看起來嚴肅、正確,卻與普通人的生活隔著一層厚厚玻璃的內容,每天都會從眼前滑過。
有人掃了一眼標題,以為是某個州區的政治新聞,手指輕輕一划,直接跳了過去。
有人注意到了「小說」標籤,卻更加沒有興趣。
一篇政治題材的小說?
能寫出什麼新鮮東西?
多半又是哪位協會成員寫的時代寓言,或者某個文學模型生成的應景文章。
甚至還有人點進去看了兩眼,又很快退了出來。
因為文章的第一句話,就讓他們看得一頭霧水。
【幾個月之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與斯坦華脫·勒-伍福特先生和約翰·特·霍夫曼先生競選。】
紐約州?
獨立黨?
斯坦華脫·勒-伍福特?
約翰·特·霍夫曼?
這都是什麼東西?
現在還有叫「紐約州」的行政區嗎?
有人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文章上方的時間標籤。
【歷史背景:距今約兩百多年。】
「歷史小說?紙媒時代?」
「《中城觀察》怎麼突然發這種東西?」
「而且還是西海岸背景?」
一名中城區的公司職員皺了皺眉。
他本來只是在通勤飛梭上隨手瀏覽晨間新聞,看到這裡已經準備退出。
可退出之前,他的視線無意間掃過了作者欄。
余化十。
他的手指停住了。
「余化十?」
這個名字似乎有點熟悉。
他想了幾秒,才終於從最近那些鋪天蓋地的爭議消息中,將這個名字翻了出來。
這不就是那個寫《活著》的作者?
最近那個被指責消費逝者、煽動粉絲、利用苦難營銷的人?
他愣了一下,又重新看向文章開頭。
這真是余化十寫的?
怎麼看起來和傳聞中的完全不一樣?
他對余化十的了解不多,只知道對方寫過幾部極為沉重的作品,據說每一篇都能讓讀者緩上好幾天。
可眼前這篇《競選州長》,無論題材還是行文,都與他聽說過的余化十相去甚遠,更像是一則從兩百多年前翻出來的政治軼事。
他又往下掃了幾段,依舊沒弄明白這篇小說為什麼會出現在《中城觀察》的頭版。
恰好飛梭距離公司還有十幾分鐘,全文篇幅也不算長,他索性耐著性子繼續讀了下去。
最初幾段,他讀得還有些漫不經心。
故事裡的「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自認生平清白,最大的優勢便是名聲遠勝另外兩位競爭者。
可競選剛剛開始,一家報紙便憑空翻出了一樁發生在交趾支那的偽證案,言之鑿鑿地聲稱,有三十四名證人可以證明,「我」曾試圖侵占一名窮寡婦賴以活命的香蕉種植地。
「我」被這項從未聽說過的罪名驚得不知該如何回應。
僅僅沉默了一天,第二天的報紙便宣布,他對偽證案「保持了頗為可疑的沉默」。
從此,那家報紙每次提到他,都會在名字前面加上「臭名昭著的偽證犯」。
公司職員看到這裡,嘴角已經有些壓不住了。
接下來,另一家報紙又指控「我」曾在蒙大拿偷竊同伴的財物,被人塗上柏油、粘滿羽毛,騎著木槓趕出營地。
可故事裡的「我」,這輩子根本沒有去過蒙大拿。
再後來,報紙憑藉幾份來歷可疑的宣誓證詞,聲稱他惡意誹謗競選對手已經去世的祖父,還在字裡行間煽動「憤怒的公眾」上門報復。
當天夜裡,一群人果然闖進他的住處,砸壞家具和門窗,臨走時還順手搬走了能夠帶走的財物。
從那以後,他又成了報紙口中的「拐屍犯」。
公司職員終於忍不住笑出了聲。
這群人甚至不需要真正證明什麼。
他們只需要擺出證人、宣誓書和公眾質詢的架勢,再把解釋的責任丟給被指控的人。
對方若是不回答,沉默便是心虛;若是準備回答,下一項罪名早已等在後面。
受賄、訛詐、縱火燒毀瘋人院、毒死叔叔謀奪遺產……
指控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荒唐。
直到最後,在一次公眾集會上,有人教唆九個衣衫破爛、膚色各異的年幼孩子衝上講台,抱住「我」的雙腿,齊聲叫爸爸……
看到這裡,公司職員徹底繃不住了。
「兩百多年之前的傳媒,就已經玩得這麼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