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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暗土沉冤

2026-07-29 03:08:14 作者: 柳傾顏吖
  第二天清晨,搜索隊擴大了範圍。

  

  這一次動用的力量比前一天更大——省廳調來的三支搜索隊、兩條專業搜屍犬、兩套最新的探地雷達設備全部投入青石鋪後山及周邊區域的全面搜索。

  江若嵐沒有留在市局辦公室里聽匯報,而是穿上了一雙雨靴,跟著搜索隊一起進了山。

  陸錚勸她在指揮部坐鎮就行,她只說了一句「這是我欠他們的」就鑽進了越野車。

  上午十點,搜屍犬在青石鋪後山北坡的另一側——距離孟昭陽遺骸大約三百米的一處亂石堆下面,發出了急促的狂吠。

  探地雷達跟進掃描後確認,亂石堆下面大約兩米深的位置存在人工填埋的痕跡。

  挖掘機小心地清理掉表面的碎石和浮土之後,一塊和孟昭陽墓穴幾乎一模一樣的青石板露了出來。

  掀開石板的瞬間,連經驗最豐富的搜索隊員都沉默了好幾秒才緩過來。

  石板下面不是一具遺骸,是兩具。

  兩具白骨並排蜷縮在同一個墓穴里,姿態扭曲,顯然是被硬塞進去的。

  其中一具遺骸的顱骨上有明顯的彈孔,另一具的頸椎骨折斷,像是被鈍器打斷了脖子。

  法醫初步判斷,兩具遺骸都是男性,身高都在一米七左右,死亡時間大約在十到十五年前,和孟昭陽的死亡時間接近。

  江若嵐站在墓穴邊上,看著那兩具被並排埋在同一塊石板下的白骨,腦中飛速地串聯著所有的線索。

  唐遠清是專門替沈望山處理「髒活」的人,他埋人的手法幾乎一模一樣——青石板封頂,亂石堆掩蓋,選擇的地點是廢棄採石坑旁邊的荒坡,人跡罕至,連放羊的老太太都只是遠遠地聽到過幾聲慘叫。

  這種高度一致的作案手法,說明這些命案都是同一個人或同一伙人乾的,而且已經形成了一套固定的「作業流程」。

  「這兩個人是誰?」

  陸錚問出了所有人心中的問題。

  江若嵐沒有馬上回答,她蹲下來,看著法醫用軟毛刷輕輕刷去白骨表面的泥土,露出了死者身上殘留的衣物碎片和隨葬品。


  第一具遺骸的腕骨上纏著一截已經腐爛得快要斷掉的皮繩,皮繩上掛著一個金屬吊墜——那是一個已經被鏽跡覆蓋的觀音像。




  身份證上的照片已經看不清了,但姓名和號碼還依稀可辨。

  「劉....什麼國...」

  陸錚湊過來看,勉強辨認著身份證上模糊的字跡,「劉興國?不對,劉——劉振國?」

  「劉振國。」

  江若嵐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站起來的動作比平時更快了一些,「去查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一年之間義安的失蹤人口記錄,有沒有一個叫劉振國的人。

  另外,把任鵬飛和錢守義的審訊筆錄全部調出來,查他們有沒有提到過這個名字。」

  兩個小時後,結果回來了。

  劉振國,男,一九七二年生,義安市石橋縣人,二零一零年失蹤,失蹤前是豐茂砂石廠的一名安全員。

  他的家屬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報過失蹤,當時石橋縣派出所以「外出打工失聯」為由做了登記,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另一個死者的身份也很快被查出——根據那枚觀音吊墜和顱骨彈孔的特徵,結合任鵬飛在審訊中供述的內容,確認他是豐茂砂石廠的一名貨車司機,叫何大勇,和劉振國同一年失蹤。

  任鵬飛在之前的審訊中交代過這兩個人的情況,只是當時專案組沒有足夠的人手去逐一核實。

  任鵬飛說,劉振國和何大勇是搭檔——劉振國是砂石廠的安全員,何大勇是運砂石的貨車司機。

  二零一零年夏天,這兩個人無意間發現了豐茂砂石廠在盜採國家明令禁止開採的稀土礦,而且將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尾礦未經處理直接傾倒在石橋縣的水源地附近。

  兩個人私下商量之後決定聯名舉報,舉報信還沒寄出去,就被人告發了。

  任鵬飛說當時處理這件事的是沈望山親自下的命令,負責執行的就是唐遠清。

  「又是唐遠清。」

  陸錚看著審訊筆錄,倒吸了一口涼氣,「所以孟昭陽、劉振國、何大勇,三個人都是因為掌握了豐茂的犯罪證據被滅口的。孫廣利是目擊者,也被滅口了。


  也就是說,唐遠清手上至少有四條人命——三具埋在青石鋪後山,一具扔在青龍河裡。」

  「不止。」

  江若嵐的聲音冷硬,「唐遠清是沈望山手裡最利索的一把刀,他不可能只殺了這四個人。

  任鵬飛在供述里說過,沈望山在石橋縣的礦山上一共『處理』過多少事,連他都記不全了,繼續搜。」

  搜索持續了整整三天。

  在青石鋪後山那片荒坡上,探地雷達又陸續發現了多處地下異常信號。

  經過逐一挖掘,搜索隊一共找到了三個墓穴——第一個墓穴里是孟昭陽,第二個墓穴里是劉振國和何大勇,第三個墓穴里是一具身份待查的女性遺骸,死亡時間大約在十二年前,顱骨有鈍器擊打的痕跡。

  法醫從她殘留的衣物中提取到了一條金項鍊,項鍊墜子裡藏著一張小小的照片,是一個三四歲小男孩的頭像。

  經過比對失蹤人口資料庫和DNA比對,確認這名女性叫林曉梅,二零一一年失蹤,是豐茂集團旗下金海岸會所的一名女服務員。

  她的家人報過失蹤,但當年的辦案民警在筆錄上寫的是「疑似跟人私奔」。

  江若嵐把林曉梅的資料一頁一頁地看完,合上卷宗,閉上了眼睛。

  林曉梅失蹤的時候只有二十四歲,有一個三歲的兒子。

  她在金海岸會所當服務員,也許是看到了不該看到的,也許是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也許是拒絕了不該拒絕的人。

  她的兒子今年應該已經十五歲了,可能正在某個地方上初中,還保留著母親留給他的最後一張照片的記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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