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大早,西堤加固完畢。
孫繼祖派弓手來叫張三郎驗收。
到了地方,張三郎帶著兩個老河工上了堤。
晨光從河面漫過來,照得西堤宛如土龍,彎彎曲曲,一直伸到鄰縣岸邊。
嚴世忠早等在堤下。
他一身泥土,袖子卷到肘上,眼睛熬得通紅,眼圈發青。
見了張三郎,他忙迎上來,「張押司,西堤加固完了。昨夜下吏帶人又夯了一遍。您看哪裡還不成,我讓他們現改。」
張三郎沒說話,先看堤面。黃臉老河工周百順跟在他身後,手裡提根棗木棍。每走幾步,就用棍子往堤上搗兩下。
「這裡實。」
「這腳不松。」
「樁沒有浮……」
張三郎一直走到堤中段,忽然停住,「這裡換過土?」
嚴世忠忙道:「是。原先那段沙土太軟,我讓他們多挖了三尺,填了新土,重新夯實過。」
周百順蹲下去,摳了把土一握又撒開,「黏土摻了草條,能立住。張押司,這裡沒問題。」
張三郎點點頭又看樁,幾根新柳樁排得極密。
他抬腳踢了踢,樁子紋絲不動,「這樁打得比前次牢。」
周百順臉上堆起老褶,「這次是實打,下頭沒空響。」
張三郎又往前看了一長段,朝黑臉老河工吩咐,「陳翁,你從西頭再看一遍。別順著看,要倒著看。」
陳河工應了,領著個雜役折回西頭。
嚴世忠跟在張三郎身後,心裡七上八下,「張押司,下吏這回真是半點沒省。料不夠,我自己往裡貼了四十貫錢買。工房能拿的,我也都拿來了。」
張三郎「嗯」了一聲。
嚴世忠又低聲叨咕,「前日有些舊席、舊樁,我怕不夠結實,也讓人補在堤腳。看著舊,其實能頂事。」
「您若覺得不行,我這就拆了換新的。只是,料鋪現存的木樁都拉來了,已經叫人去遠處砍伐,恐怕還需要等一兩日。」
張三郎搖頭:「舊的能用就不必拆了,這大水應該就在這一兩日,新樁到了也來不及補。」
嚴世忠見張三郎臉上沒有不滿之色,語氣輕鬆許多,「張押司放心。這堤若還出事,我嚴世忠頭一個跳下去填河!」
張三郎見他神色不像作偽,緩緩點頭,「嚴押司,你這一身骨頭可金貴,再說了,你就算跳進去也堵不住水。還是把堤看好。」
嚴世忠連聲稱是,揚著臉乾笑幾聲。
陳河工從西頭小跑回來,朝張三郎點頭:「張押司,全看過了。沒有鼓包,沒有滲眼。這回修得牢固,就是發了大水也能抗得住。」
張三郎又在堤頂站了一會兒,背對河風,「好。那我就先回去,給顧縣丞寫個驗單,西堤暫算完固。」
他瞥了瞥嚴世忠,「不過,河水還沒漲。這堤到底經不經得起,得等水來。如果平安無事,嚴押司也算有功。」
嚴世忠連忙賠笑,「不敢,不敢!」
孫繼祖提了提手中短槍,「大水若真來,我帶弓手親自守這段。」
張三郎點頭:「到時我們都上堤。」
他轉身欲走,又回頭對嚴世忠笑了笑,「嚴押司,這幾日你辛苦。現在回家歇一歇。下晌到戶房,有幾筆帳,我們一起核一核。」
嚴世忠臉上笑意僵了,「核帳?」
張三郎笑意不減,「對。兩次修堤,河工帳總要再對一下,才好呈給顧縣丞。」
嚴世忠神色有些忐忑,勉強笑著應聲。
河風卷過來,吹得堤上幾面旗子獵獵地響。
回到戶房,張三郎沉思片刻,先寫了份呈文。
下晌,日頭偏西。
嚴世忠果然來了戶房。
他換了身乾淨衣裳,頭髮也重新攏過。
只是眼下烏青,走路有些發飄。
張三郎正在案後看本舊帳,見他進來,便放下筆:「嚴押司坐。」
嚴世忠未坐先笑:「張押司說核帳,可是西堤那批新料有哪裡沒記清?」
張三郎板著臉,「新堤的帳,先放一放。今日先看舊帳。」
他從案下取出一疊文書,不厚卻壓手,「這些,是兩次修堤的出庫、採買、河防歷,還有你與劉大經手的押帖。」
嚴世忠臉上的笑慢慢發硬,「張押司,這是……」
張三郎把最上面一張料單轉了個向推過去,「你先看看。」
嚴世忠低頭只看兩行,指尖就有點抖,「張押司,這……這當初都是按數支的。」
張三郎又拿出河防歷,「採買簿上寫,河防席採買一千張。出庫簿寫,領席八百張。河防歷寫,實鋪六百張。庫冊上餘八十張。多出的三百二十張誰領了?」
嚴世忠喉結滾了滾,「許是……許是損耗。風吹日曬,折了幾十張。後來加固,又從舊存里拿了些……下吏記不清了。」
張三郎冷笑一聲,「嚴押司,你方才還說,這些帳都是按數支的。怎麼我一問,又記不清了?」
張三郎又把木樁、石灰、糯米漿幾項一一指給他看。
嚴世忠額上見了汗,「張押司,這些……大部分是庫子劉大去辦的,我平日不經手料庫。」
張三郎點頭:「好。那正好!劉大升是正庫子,你是工房押司。一個管領,一個管發。我現在將劉大升叫來,你們當面說,哪一筆是誰經的。」
嚴世忠聞言,如坐針氈,如芒刺背,如鯁在喉!
張三郎瞧了瞧他,又抽出份寫好的呈文,攤在案上,「嚴兄,這是我擬給顧縣丞的呈文。你看一看,若哪裡冤枉了你,此刻說出來,我替你改。」
鄄城縣戶房押司張詵,為河工物料失額、倉糧虛支事,呈報縣丞顧公案下:
近查西堤並東堤河工舊帳,工房押司嚴世忠、庫子劉大升經手期間,所報物料、夫糧,與出庫、實鋪、見存各數多有出入。
其跡不止於火耗、漏記,顯有朋比作奸、侵匿官料之嫌。
計開:
一,柳樁短少二百三十六根。
二,河防席差出三百二十張。
三,石灰短一千八百斤,糯米漿短二十桶。
四,民夫口糧虛支約三百五十石。
時價折算,約計二百九十貫錢。若再把舊席、灰包、草料、燈油一併算入,三百貫錢不止。以上各項俱有出庫簿、河防歷、庫冊、採買契可證。
人證另有副庫子何大成、火夫尤四喜、張五哥,弓手王進寶,老河工周百順、陳三強等,另單開列,可備傳問。
理合先行拘押嚴世忠、劉大升二人,暫停其差,收於縣獄,聽候縣司會同州司勘問。伏乞顧公明示。
太平興國五年九月十七日
張詵 謹呈
嚴世忠起身彎腰,戰戰兢兢接過,只掃了兩眼就跪倒案前,「三官人,可否網開一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