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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6章 現在想談?晚了(二合一)

2026-08-09 00:34:20 作者: 左柚姜楠
  吳文杰率先拍桌子站了起來:「周雲,你不要血口噴人!」

  「我們怎麼就犯罪了?什麼虛假訴訟罪?什麼合同詐騙罪的?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而且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們犯罪了?」

  而在旁邊,鍾峰雲同樣臉色很不好看道:「對,姓周的,你今天要是不把話說清楚,這個事我們和你沒完!」

  然而面對鍾峰雲和吳文杰的拍桌子瞪眼,周雲依舊不慌不忙,只是看向了張法官:「審判長,剛剛原告好像並沒有經過法庭允許,就直接發言了,這樣合適嗎?」

  「現在應該是被告舉證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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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這話,還在懵逼中沒有回過神的張法官終於反應了過來:「嗯,原告,現在對你們做出警告,必須得到本庭允許才能發言,如果再有這樣的情況,我就會把你們驅逐出法庭。」

  這是他必須要做的事,法院是有威嚴的,不是說就像街頭吵架一樣,大家隨便說都行,那成何體統。

  當然,這也是說說罷了,像是這種智慧財產權性質的,比較高端的玩意,法官這麼說自然有用,畢竟雙方都是體面人。

  但那些普通的民事案件,什麼離婚了,什麼借貸糾紛了之類的,那雙方的大爺大媽吵起來,可不會管你法官什麼的。

  一般都是下面在吵,上面的法官不停的敲錘子:「安靜!安靜!你們都別說了,聽我說一句行不行?」

  其他的不知道,反正審一次案子下來,法官的嗓子都啞了,大家在那就是比嗓門的。

  被張法官警告之後,鍾峰雲和吳文杰也不說話了,只是坐在那裡,眼睛死死地盯著對面的周雲。

  就好像他要是說不出個一二三來的話,直接就要弄死他一樣。

  事實上,現在的吳文杰真的有弄死周雲的想法了,他算是看出來了,都是因為這個周雲。沒有這個周雲的話,他也不至於落到現在這個地步。

  旁邊那個陳建國很明顯已經心動了,但是這個周雲卻咬死了 400 萬。

  實在不行,就把這個周雲弄死,然後他躲去米國再不回來,到時候相信陳建國肯定也會調解的。


  至於說他在這邊犯了罪,跑到米國會不會被引渡還是什麼的,這個吳文杰一點都不擔心。

  一個不算是冷知識的小知識吧,截止到目前,兔子已經和 50 多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例,但和米國一直都沒簽過任何關於引渡方面的約定。

  也就是說,到現在,如果有人在國內犯了罪,跑到米國去,依舊拿他沒什麼好辦法。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那些紅通人員沒辦法弄回來,好多貪官跑到米國去,也不好把他直接逮回來。

  所以吳文杰並不擔心這個,關鍵就是他之前並沒有想過這方面的事,畢竟也就是幾百萬而已,沒必要弄出人命。

  而且最關鍵的是,這是鍾峰雲弄出來的,吳文杰認為和他沒有任何關係,就算要弄死那個周雲,也應該是鍾峰雲來做。

  只是現在周雲居然提出他們倆犯罪了,要把他們倆送進去,這就讓吳文杰受不了了。

  他可以接受賠錢,也可以接受其他一些條件,但是絕對不可能接受去坐牢。

  關鍵是他現在經不住查,當初這個技術,他可不是只賣了陳建國一個人的,這種事,那肯定要多弄錢的。

  為什麼敢這麼做,因為技術這個東西,一般情況下你很難去判斷的,很多智慧財產權案一打就是好幾年,為什麼要那麼長時間,就是因為技術相似度鑑定起來很難,而且很費錢。

  專業人士都那麼難弄,更不用說普通這些人了,想通過一個產品就判斷出和自己手中的技術一樣,那基本上不可能。

  很多的專利侵權案,尤其是技術方面的專利案件,前期取證都是要自己做的,那真的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比如派商業間諜啦,亦或者說請私家偵探等等,因為那是人家的機密,你不可能跑到人家的工廠去看,所以很多的時候都是通過一些灰色地帶來獲取證據。

  等大概知道對方的情況了,這樣才能提起訴訟,提起司法鑑定,不為什麼,就是因為鑑定費太貴了。

  平白無故的,你就直接起訴,去做司法鑑定。那萬一要是鑑定錯了,就意味著你前期這些投入都白瞎了。

  張法官這會又接著說道:「被告,你這麼說是有什麼證據嗎?如果在法庭上沒有證據,就這麼說的話,我們這邊是要做出處罰的。」


  周雲聽到這話,笑了笑,然後開口道:「審判長,我這麼說當然是有證據的。」

  「我這裡有證據可以證明,當初就是對面這個叫吳文杰的人,把這個技術賣給了我的當事人陳建國。」

  「當初他賣這個技術的時候可是說,這個技術是絕對沒問題的,不會侵犯任何人的權益,於是我的當事人陳建國當初花了五百萬把這個技術買了下來。」

  「結果,相關證據顯示,就在我的當事人把證據買下來之前已經有人拿著這個技術在米國申請了專利。」

  「後面的事審判長應該清楚,原告方利用了專利優先權的約定,把他們在國內的專利申請時間提前了,以此來作為侵權證據提起了訴訟。」

  說到這裡,周雲看了看對面坐著的鐘峰雲和吳文杰,又看了看那個有點茫然的法務,然後說道:「就是原告方提交的證據三。」

  為什麼周雲剛剛要認可對方的證據,就是因為這個。

  「哦,對了,剛剛我可是已經認可了這份證據,而且法庭也認可了。」

  原告席上,法務下意識地咽了口唾沫,他真的沒想到,居然還有這樣的情況。

  張法官沉默了,然後又開口了:「但你說的這些也沒辦法證明說對方在騙你吧?」

  周雲又笑了笑,隨手從面前的桌上拿起了一份材料道,審判長,您知道現在這個專利在米國的專利權人是誰嗎,是一個叫 Alex 吳的人,而這個 Alex 吳就是面前這位吳文杰先生的英文名。」

  「如果這都不是詐騙的話,那什麼能算詐騙呢?」

  「至於虛假訴訟,我想就更簡單了,鍾峰雲是這個專利在國內的專利權人,所以對於當初這個專利已經賣過的情況,他會不知情嗎?」

  「他要是不知情的話,那他在國內這個專利怎麼申請下來的,對方剛剛提供的證據四明明白白地說了,這個專利最開始就是鍾峰雲和吳文杰一手設計的。」

  「好了,當初把專利賣了,然後又利用專利優先權,這樣繞了一大圈,提起訴訟索要侵權費,這算不算偽造事實來提起訴訟呢?」

  周雲說到這裡,再次看向了對面的鐘峰雲和吳文杰:「兩位想要證據,我就把證據拿出來了,現在兩位還有什麼話想說呢?」

  鍾峰雲和吳文杰一副見了鬼的表情看著周雲,半天說不出話來。

  周雲說的這些事,他們當然都知道。但是在這之前,他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做的這些事居然會是犯罪。

  或者怎麼說呢,詐騙這種罪,真的很難確定,他不像是殺人放火這種,一眼就能看出來。

  詐騙罪,刑民交叉,別說是普通人了,就算是很多法官,很多的律師,一時之間都沒辦法說清楚,因為真的從哪個方面說都有道理。

  我認為你這不是犯罪,那就有充分的理由來證明這不是犯罪,我認為你這是犯罪,那也有充分的理由來說明這是犯罪。

  所以究竟是不是犯罪,和這個案子本身其實關係並不是很大,和處理這個案子的人關係很大。

  很多話沒辦法說清楚,但大家應該都能聽明白的,法律從來都只是一個工具而已。

  而周雲現在把這些都擺在了明面上。

  書記員把證據拿到了審判席這邊,兩個審判員外加張法官開始看了起來。

  這些證據有一部分是直接從米國那邊拿到的,所以有英文原版和翻譯版。

  看著這些內容,張法官的臉色也是越來越黑,本來他以為這就是一個普通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案,誰能想到這後面還有這麼多問題。

  正如周雲說的那樣,現在可以說是證據確鑿,這些證據加上之前鍾峰雲法務提供的那些證據,基本上可以把一切都串聯起來了。

  如果下面坐著的是其他的律師,那今天說不定還有轉機,但可惜,下面坐著的是周雲。

  眼看著上面坐著的張法官臉色越來越不對勁,鍾峰雲和吳文杰的心也慢慢的沉了下去。

  尤其是吳文杰,他現在已經想直接跑路了,不管怎麼說,先回米國,回了米國之後,這邊就算再怎麼樣,也對他沒辦法。

  而周雲這邊則繼續開口道:「審判長,考慮到這位吳文杰先生已經拿到了米國的綠卡,所以我建議現在通知公安機關。」

  「不然的話,如果讓這位吳文杰先生回了米國,那這個案子就沒辦法了,你說是吧吳先生,你應該沒有想過要跑路吧?」

  原告席上,正滿腦子琢磨著怎麼偷偷跑路的吳文杰,聽到這話,抬起了頭。

  「周律師,你是不是一定要送我進去才罷休?」吳文杰開口了,他的聲音很是冷淡。

  就是那種人即將暴怒之前的冷淡,像是暴風雨來臨之前的寧靜一樣。

  很多人在特別生氣的時候,反而會冷靜下來,就是這個道理。

  周雲依舊不置可否道:「吳先生可千萬不要這麼說,並不是我要送你們進去,而是你們自己犯了罪,所以才要進去的。」

  「關於這一點,我之前已經說過好多次了,我從來沒有送哪個人進去,他們進去都是他們自己犯罪導致的,我不可能憑空造罪。」

  這一點周某人一定要解釋清楚的,他是不可能說憑空把一個人送進去,他只是長了一雙比較善於發現犯罪的眼睛而已。

  「另外,審判長,這原告看來根本沒有把你放在眼裡啊,怎麼又沒經過你同意就說話了?」

  張法官聽到這話再次開口了:「原告,你們到底什麼情況?」

  鍾峰雲趕緊說道:「審判長,我們不是說故意要違反法庭規定的,主要是被告這位周律師真的太過分了,平白無故的,你說……」

  結果話沒說完,就被周雲打斷了:「鍾總,怎麼就平白無故了?我剛剛提交了那麼多證據,怎麼能算是平白無故呢?」

  「審判長,所以合議庭現在能否移交犯罪線索?」

  張法官盯著面前的證據沉默了良久,最後才說道:「暫時休庭,合議庭將會把這個情況上報。」

  說完,看了看坐在那裡的鐘峰雲,然後對下面坐著的書記員道:「去喊兩個法警進來,看著他們,就說現在他們涉嫌犯罪。」

  終於,張法官還是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正如周雲之前說的那樣,他現在不敢賭。

  如果吳文杰和鍾峰雲真的有問題,而他現在不作為,導致有人跑到了米國的話,那後面這個責任就是他的了。

  往小了說,這叫不作為,往大了說,這叫瀆職。

  為什麼,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如果遇到犯罪,可以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提交。

  雖然法院和檢察院並不是直接的受理機關,但法律賦予了他們這個職責,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是絕對不可能讓鍾峰雲兩人走的。

  尤其是那個吳文杰,剛剛周雲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他有米國的綠卡,只要這邊稍微有點疏忽,他能直接跑回米國。

  到時候,這個責任誰來承擔?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犯罪嫌疑人出逃,妥妥的瀆職。

  坐在周雲旁邊的陳建國再次看傻了,他甚至都不知道,這究竟是什麼情況,怎麼莫名其妙的,對面兩人就要進去了呢?

  怪不得周律師說,今天肯定能把這個事解決。

  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了,那問題自然就不存在了,只要鍾峰雲和吳文杰進去了,專利什麼的,那反而成了小事。

  到時候他的公司馬上就能開起來,而且專利什麼的以後隨便用,供應商那邊也就好辦了。

  就在這個時候,吳文杰又開口了:「周律師,真的不能談了嗎?你說的 400 萬和 10 年的免費專利授權,我們都能答應,只要你放我們一馬。」

  旁邊的鐘峰雲同樣連連點頭:「對啊周律師,我們都答應,其實沒到這個份上呢,對不對?」

  現在你要說鍾峰雲是真的後悔,他後悔為什麼之前不早點答應對方,或者對方手裡有證據能把他們倆人送進去,為什麼不早點說?早點說,那不就沒事了嗎。

  他們肯定會答應的,畢竟和進去坐牢比起來,那 400 萬一及 10 年的免費專利授權並不算什麼。

  而聽到這話之後,周雲頓時笑了:「鍾總,你看你這話說的,那我肯定不能用威脅你們不給錢就報案這樣的方法啊,真要用了,那我自己就成敲詐勒索了。」

  「如果你們足夠聰明,那之前應該能想到的,結果你們就是不答應,那我沒辦法,只能走這一步。現在你們就算想給錢,也已經晚了。」

  這確實是已經晚了,當周雲把這個話說出來之後,他就絕對不會再和對方談了,再談,那也是在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的主持之下來談。

  張法官帶著合議庭的其他人離開了,很快進來四個法警守著眾人。

  周雲往椅背上一靠,好整以暇地看著對面,而吳文杰這會眼睛盯著周雲,他已經想弄死面前這個人了,真的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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