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邊。
昨晚夜裡那場雨下到後半夜才停,清早的街面還濕著,排水溝里的水沒退乾淨,空氣里一股泡漲了的土腥味。
老關騎著摩托,跟平常一樣,七點來鍾到的公司。
他在郭明貴手底下跑了多年的腿,工地上的材料、車輛這些雜事歸他管。
郭總失蹤這些天,公司上下人心惶惶,可班還得照上,他這個歲數的人,更不敢缺勤。
這些天,公司里的氣氛壓得人喘不上氣。
高層天天關著門開會,底下人照常上工,工資一分不少發,可誰都看得出來不對勁。
滿城設卡那幾天,樓里沒有一個人敢大聲說話。
郭總出了什麼事,各人心裡都有數,可誰也不去說破。
摩托還沒停穩,他就看見公司門口的台階下圍了幾個人。
保安,清潔工,還有兩個早到的辦事員,圍成半個圈,誰都不說話。
老關把車支好,走過去,人群讓開一道縫。
台階下躺著一個人。
一動不動,四仰八叉躺在濕地上,身上的衣裳讓血和雨泡得看不出本來的顏色。
臉上沒有一塊好地方,看不出模樣。
人在雨里躺了半夜,身子底下那攤血讓雨水泡開了,順著人行道的磚縫淌出去老遠,顏色淡淡的紅。
老關只看了一眼,胃裡就翻上來,別開了臉。
哪兒來的倒霉鬼,死也不挑個地方。
「要報執法隊嗎?」保安掏出手機,手直哆嗦,「這……這得報吧?」
沒人接話。
保安低頭去按號碼。
就在這時候,老關的眼睛落在了死人的左手上。
那隻手攤在濕地上,手指腫得像一排香腸。
可無名指上那枚金戒指還在,方方正正一個翡翠面。
手腕上那塊表也在,錶盤朝上,玻璃裂了,還在走。
那枚戒指,老關見過不知道多少回。
郭總談事的時候,喜歡拿它在桌面上敲,一下,一下……
老關渾身的血一下子涼透了。
他蹲下去,湊近又看了一眼。
錶帶、戒面、連那隻手的形狀,越看越對得上,心越沉。
他一把按住保安的手機,力氣大得把對方按了個趔趄。
「不許報!」他聽見自己的聲音在抖,「誰都不許報!」
保安懵了:「關哥,死人了啊,不報……」
「閉嘴。」老關咬著牙,一個字一個字往外擠,「先報董事長!」
他在郭家手底下當了這些年差,別的道理沒學幾條,有一條刻進了骨頭:郭家的事,天塌下來,也得家裡先知道。
執法隊要是比郭家先到,這棟樓里今天站著的人,往後一個都落不著好。
他掏出手機,撥了他能撥的最高的那個號碼。
電話通了,他張了幾次嘴,才把話說囫圇:「公司……門口死了個人。您最好親自來看一眼。手上,戴著郭總的戒指。」
電話那頭靜了幾秒,然後炸了。
老關把手機從耳朵邊拿開,等那頭吼完,又貼回去,一句一句應著。
十幾分鐘後,公司自己的人到了,一車接一車。
鐵閘拉下一半,門口扯起繩子,圍觀的被轟散,屍體抬進了樓里。
整棟寫字樓,連同門前那半條街,被萬隆自己的人封了起來。
對面幾家鋪子的老闆被人塞了錢,一聲不吭拉下了卷閘門。
街口的粉攤收了,攤主推著車走的時候,頭都沒敢回。
執法隊的車,從頭到尾,一輛都沒有來。
這一片歸哪個分局管,萬隆的人比誰都清楚。
招呼提前打了過去,這條街上今天連巡邏的影子都沒有。
……
上午的日頭出來,把濕街曬得冒白汽。
被攔在外頭的員工三三兩兩站在街對面的樹蔭底下,誰也不敢走遠,也沒人敢打聽。
十點多,有車隊到了。
前後幾輛黑色的車,中間那輛下來的是郭明盛。
他身後跟著十幾個人,還有幾個穿白大褂的,拎著箱子。
街對面的人群里沒有一點聲音。
郭明盛沒有看任何人。
從車門到樓門口那十幾步,他走得不快,背挺得筆直,進樓的時候連腳步都沒停一下。
人和白大褂跟著進去,鐵閘又拉上了。
這一進去,就是四十多分鐘。
樓外頭,日頭越曬越高。
樹蔭底下有人蹲不住了,摸出煙來看看左右,又塞了回去。
沒人知道樓上是什麼情形。
有人小聲說了半句什麼,被旁邊的人用眼神按了回去。
到了晌午飯點,沒有一個人敢離開去買吃的。
四十多分鐘後,鐵閘響了。
郭明盛走了出來。
他上去的時候穿著西裝。
下來的時候,外套沒了,領帶沒了,襯衫的袖子卷到肘彎上,袖口上濺著幾點暗色的東西,右手的指節破了皮,血痂都沒擦。
他臉上什麼都看不出來。
可跟在他身後下來的那十幾個人,一個個臉色煞白,大氣都不敢出。
有個年輕的搶前一步替他拉車門,手抖得拉了兩下才拉開。
郭明盛上了車。
車隊走的時候,一輛車都沒有鳴笛。
又過了一陣,樓里才有人把兩個屍袋抬出來,裝上一輛不掛牌子的麵包車。
頭一個屍袋,抬得穩穩噹噹。
裡頭是誰,大家心裡都有數。
第二個屍袋,拉鏈拉不嚴,有半截東西支棱在外頭,黑黢黢的,像根鐵棍。
仔細一看才發現,那是一根高爾夫球桿。
另外半截,在死人的嘴裡。
死的是郭明貴身邊一個跟了多年的心腹。
早上封樓的時候,他還在樓下里外張羅,是他跟著郭明盛一塊兒上的樓。
下來的時候,他在袋子裡……
樓上那四十多分鐘發生了什麼,沒有人看見,也沒有人敢問。
麵包車開走之後,整棟樓繼續封著,門口站了崗,任何人不得進入。
……
郭明貴死了。
這種消息,在金邊這種地方是捂不住的。
封樓那一場,幾百雙眼睛在街上看著。
晌午不到,附近幾條街的鋪子裡就都在講了。
到了下午,茶館和賭檔里,能坐下說話的地方,講的都是這一件事。
頭半天,說法五花八門。
到了晚上,亂七八糟的版本就都沒了,只剩一個站住了腳,越傳越齊整。
街上傳話,有它自己的規矩:沒人管哪個版本真,人人只認哪個版本狠。
越狠的,聽著越像真的。
站住腳的那個版本,是這麼講的:
郭老二花大錢雇了一班槍手,要在半道上做掉森莫港的老闆。
槍手沒得手,郭老二自己反倒落到了人家手裡。
人家沒跟他談,也沒要一分贖金,把人帶回森莫港,關起來,活生生折磨死了。
然後,把屍首連夜送回金邊,丟在萬隆自家的樓門口。
講的人有鼻子有眼:用了什麼傢伙,身上多少道口子,一個版本比一個版本講得細。
講這個故事不用本錢,還能換一杯茶、一支煙,外帶半桌人豎起來的耳朵。
聽的人倒吸涼氣,末了壓低嗓子補一句:森莫港,惹不得。
一夜之間,這三個字在金邊道上換了一種分量。
往常提起森莫港,想到的是那邊給的工錢和沿海那攤生意。
如今再提起來,人先把嗓子壓低半截。
連萬隆自己工地上的監工,這兩天罵人的聲音都小了。
而這個傳遍全城的版本,真正要命的地方在別處。
它的前半段,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