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伙人
花了將近十分鐘,曾一鳴才把他的想法講明白。
陳廷慧絕大多數都聽明白了。
「弟弟,你畫的餅夠大的。」
「不過姐姐算來算去也吃不了虧,畢竟工資是每個月實打實領到手的,至於分紅,姐姐也不貪心,以後就跟你混吧!」
「好咧,那我重新擬一份合同。」之前的租賃合同自然就作廢了,他現在要打的是股東合同了。
對於他來說是輕車熟路了,沒多久就打好了,然後給陳廷慧過目。
條款里,陳廷慧占公司15%的股份。
「15%?那意思是,公司大約是30萬左右的註冊資金?」陳廷慧也是會算的。
「嗯,差不多吧,但我現在拿不出來,」曾一鳴有些尷尬,自己算是空手套白狼了,畢竟房租、設備都是陳廷慧的,自己啥都沒出。
「但這是原始股份,公司做大了,你依舊擁有這麼多。」
從曾一鳴的角度來講,陳廷慧肯定是只賺不虧的,公司肯定會做大啊,分紅只會越來越來越多。
曾一鳴也確實看中了她的家當,認為她肯定能夠幫到自己,所以才給了這麼多。一開始規模小沒看出啥,規模大了就很恐怖了。
但錢是一個人掙不完的,大家都有錢掙,生意才好做。所以曾一鳴不會吝嗇股份。
畫餅而已,誰不會?
更何況這個餅是大概率會是真的。
但從陳廷慧的角度來講,她可能就未必能夠理解了,畢竟她可是真的掏出家當來的。
不過她現在也沒啥好計較的,畢竟就算一個月盈利一萬,她也能夠拿到一千五,外加工資,她怎麼算都不會吃虧。
「好吧。」
「姐姐相信你。」
最終合同還是列印了出來,陳廷慧和曾一鳴一起簽下了各自的名字。
又邁出了一步,拉到合伙人了。
當然,曾一鳴現在是不可能真的註冊公司的,還沒有到那個時候,不到那個規模,也沒有那個錢!
現在只能是搞個空殼子,掛羊頭賣狗肉……
現在工作就可以開展了。
曾一鳴立即給陳廷慧布置了任務,重新做公司的GG牌、給大家做名片等等。設計上的事兒他不用擔心,陳廷慧是專業的。
之後他回了家,又讓小四、小五下來幫忙,重新把店面做了個新的布局。最慘的是,小四、小五剛把車上的東西搬上樓,現在又要搬到店面。
小四和小五一臉懵逼,不知道曾一鳴在搞什麼。
幹完了活兒之後,小四忍不住問:
「鳴哥,」
「你什麼時候盤了個店?這是你的新女友嗎?」
早上剛撩了一個,現在又一個了……
這話說的聲音挺大,陳廷慧怪不好意思的,俏臉立即紅了,別看今年都二十三了,手都沒有被男孩子摸過呢!
曾一鳴立即瞪了小四一眼:
「別瞎說,陳姐是我們的合伙人,她是二當家,以後我不在的時候,你們都要聽她的,店裡歸她管。」
「以後我們就在這兒辦公了,白天跟我出門幹活,晚上在這裡幹活。等我帶熟了你們,外面的就交給你們了。」
「太帥了!我們終於有大本營了!」對面的小五忍不住歡呼了起來。
「鳴哥,啥時候開業啊,我好去買個花籃。」
「開你妹啊,要這種形式主義幹嘛,掙錢最重要。」
曾一鳴看了看牆上的掛鍾,繼續交代道:
「店是擠了點,但還缺四張桌子,你們去其他地方轉轉,看看有沒有二手的,便宜的話我回頭弄回來,我家裡還有點事,下午五點在店面集中,大家一起吃個飯。」
現在只有一張桌子肯定是不夠的,剛才不是說要教人學電腦嗎?肯定還要桌子的,曾一鳴算了算,店裡至少還能夠容納四張桌子,一張用來辦公,剩下的就用來給培訓了。反正至少要有模有樣,萬一談大生意了,還可以沖門面嘛。
至於回家?
他想把演唱會門票交給二姐啊。
回到家裡,正好看見二姐坐在電視機前,看重播的《射鵰英雄傳》大結局,昨晚不是沒看成嘛。
曾一鳴沒吱聲,二姐也當他是空氣一般不存在。
曾一鳴拉過來一把椅子坐在她的身邊,然後把演唱會門票遞了過去。
二姐並沒有借。
曾一鳴便道:
「二姐,這是溫拿樂隊的演唱會門票。」
他晃了晃手中的門票,「我知道以前我做錯了很多事情,還偷了你的錢。」
「但我現在已經洗心革面了,我絕對不會再做這種事情了。」
「這張門票是我花自己掙到的錢買的,你放心,這些錢都是干正兒八經工作掙到的,不是髒錢。」
「昨晚排了一晚,總算買到了。」
「二姐。」
他一口氣說了一大推。
「噢。」二姐終於看向了他手中的門票,接了過去。
「謝謝。」
「二姐原諒你了。」
可緊跟著二姐就瞪大了眼睛。
「啥?」
「這麼貴!」
「1280!」
「你瘋了不是?買這麼貴的門票!」二姐望向曾一鳴,「快拿去退了!」
「嘿嘿。貴一點不是位置更好嗎?最便宜得票你可能連偶像的人都看不清。」曾一鳴咧嘴笑道,「二姐你能原諒我,我就很高興了,貴一點沒啥。」
「不行,要換。這麼貴,心疼!」二姐電視也不看了,把票塞回了曾一鳴的手中。
「二姐,」
「這一輩子能看幾次演唱會啊?」
「這代表我的誠意。」
「你非要換的話,我把票撕了……」曾一鳴說完真的做出了要撕票的動作。
「啊!別!」這下二姐急了。
「你傻啊,這是一千多呢!」
「二姐去看就是。」她趕緊小心翼翼地從曾一鳴的手中搶回了門票。
「就這一次啊!以後千萬不要這樣做了,家裡那麼窮,你得會省錢。雖然是你現在工作了,但錢也不是這麼花的。」
曾一鳴點了點頭,笑道:「當然就這一次了。」
「咋可能還有下次,下次我給你第一排的門票。那才叫看演唱會呢。」
「啥?」
「你又瘋了不是?」
「還第一排!」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