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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用金子來試探人心

2023-11-07 03:14:09 作者: tx程志
  第7章 用金子來試探人心

  第006章

  準確的說,只是準備菜。

  程世傑平時偶爾也喝點酒,除了參加公司的應酬,他喝酒只喝二鍋頭,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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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夥計就送來一大桌子硬菜。

  沈明遇儘管有些飢餓難忍,卻站得筆直。

  楊芸娘同樣也是站在那裡,一左一右,仿佛哼哈二將。

  「坐下一起吃!」

  「不了,東家,尊卑有別!」

  「呵呵,我也不是什麼貴人,姑且算是商賈吧,按照大明律,我也是賤籍!」

  程世傑指著對面的座位:「夥計,添兩副碗筷!」

  「這不好吧!」

  楊芸娘拿起一個饅頭:「奴吃饅頭就行。」

  「那怎麼行呢,孩子會餓!」

  楊芸娘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給奴一碗粥就行!」

  「別廢話了,坐下一起吃吧!」

  程世傑開始拿起筷子吃肉,沈明遇倒是坐了下去,說是坐,屁股就是沾了一點邊,仿佛像彈簧一樣,隨時可以起來。

  在大明來說,程世傑的這一頓飯也非常奢侈,有雞,有魚,有蝦有肉,劉記的廚師,已經有了後世魯菜的影子,魯菜又稱宮廷菜,普通百姓是吃不到的,因為太貴了。

  劉記雖然不算太高檔的酒樓,一頓飯差不多五六個菜,就需要六七錢銀子,平均下來,每道菜就需要一錢銀子。

  起初,程世傑對於明朝的物價沒有什麼概念,然而,現在卻知道了,與後世資料記載的完全不一樣。

  就像羊肉,八斤上好的羊肉一錢二分銀子,平均每斤相當於一分二厘銀子,用銅錢結算的話,就是十二枚銅錢。

  而程世傑這一頓飯,相當於六十四斤羊肉的價格。

  其中還有相當多的蔬菜。


  對於明朝的收入,按照記劉記夥計所說,他們一年可以賺五百多兩銀子,相當於一個月四十多兩銀子,每天約合一兩多銀子。

  吃著菜,程世傑從房間裡的櫥櫃裡,取出一瓶二鍋頭,望著沈明遇道:「明遇,喝不喝酒?」

  「喝!」

  程世傑擰開酒瓶,隨手給沈明遇倒了一碗,約合小半斤,他自己也倒了一碗。

  沈明遇望著碗中酒,一臉呆滯:「東家,這酒……」

  「怎麼樣?」

  「好香!」

  「淺飲!」

  「嘶!」

  沈明遇喝了一大口,感覺喉嚨里仿佛像著了火一樣,他的臉憋得通紅:「好酒!」

  「明遇,聽你的口音,不像登州人?」

  「俺不是登州人,俺是歸德府人!」

  「歸德府,河南人?」

  「嗯!」

  「你是行伍出身?」

  「是,卑下原來是歸德衛正前千戶所,後來……」

  「有沒有成家?」

  「俺是窮軍漢,誰家願意把閨女嫁給俺!」

  程世傑感嘆:「都說窮不過三代,果然是如此!」

  程世傑的眼睛望著楊芸娘,正準備開口問問沈明遇要不要娶妻楊芸娘為妻,只要他們願意,程世傑也可以放心了。

  誰曾想,程世傑還沒有來得及開口,門外就傳來一陣喧譁聲。

  「貴人,貴人,裡面不能進!」

  「滾開!」

  腳步聲響起,程世傑望著門外一個高大的身影,正快步走來。

  程世傑下意識的去抓住靠的柜子邊上的唐直刀,他的反應快,沈明遇的反應更快,直接跳在門口,用身子擋住門口。

  「讓開!」

  「不讓!」

  對面那個伸手就打。

  「啪……」


  對方一拳打在沈明遇的胸口,沈明遇卻沒有動彈:「再打俺可就還手了!」

  對方喝斥:「滾開!」

  程世傑上前問道:「你們是什麼人?」

  沈明遇讓開半邊身子,程世傑看清來人。

  「是伱!」

  「是我!」

  對方正是上一次花了一個金豆子,外加五百多枚銅錢買了他一瓶二鍋頭的大冤種。

  「你還有酒嗎?」

  「有!」

  程世傑示意對方進來。

  「你那個酒瓶是一件世上難得的寶物,雖然不是真的用水晶雕就,可是比水晶更加晶瑩剔透,十分難得。我們也不占你便宜,瓶子還你!」

  說著中年男人示意身後的僕從將酒瓶遞給程世傑。

  僕從將酒瓶放在桌上。

  程世傑一臉無語,這白酒瓶他要了何用?

  啤酒瓶還能賣五毛錢呢,可白酒瓶只能賣兩毛錢一斤。

  程世傑笑道:「酒賣給你了,酒瓶自然也是你的!」

  「這可是你說的!」

  說著,那名僕從趕緊將酒瓶收起來,直接揣在懷裡。

  「你這酒可賣?」

  「賣!」

  「還照上次價格如何?」

  「好!」

  程世傑上一次一瓶二鍋頭,收入五萬,成本十八塊,差不多是三百倍的利潤,比倒騰黃金可容易多了。

  「那酒已經不多了,只有十幾瓶。」

  「我買不了那麼多,這麼好的酒,偶爾喝一次尚可,哪能天天喝!」

  「那就交個朋友,一顆金豆一瓶如何?」

  「夠意思!」

  「啪!」

  中年男子相當豪爽,隨手將一把金豆子拍在桌子上,程世傑數了數,共計十七顆。

  「共計十七顆,程某再贈閣下一瓶,如何?」

  「甚好!」

  程世傑將柜子里的二鍋頭放在桌子上,十八瓶酒中年男子也沒有辦法拿走,好在他身後的僕從是一個人精,直接將外衣脫下來,現在也不算冷,十幾瓶白酒包裹起來,直接提著離開房間。

  程世傑心中狂喜,這下有錢了。

  畢竟,現在他不是一個人,而是四個人了。

  特別是沈明遇,這傢伙就是一個大肚子漢,一斤重的饅頭,一頓飯吃掉十三個,看樣子還沒有吃飽。

  程世傑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才吃一個饅頭就吃不下了。

  不知不覺中,程世傑喝了半斤二鍋頭,他的酒量其實一般般,半斤也行,一斤也好,他從來沒有喝醉過。

  讓沈明遇再喝酒,他說什麼也不捨得喝了。

  要知道一顆金豆子,相當於八九兩銀子,喝這種酒,那就是在喝銀子。

  在那名中年男子走後,劉記的掌柜求見。

  「客官能不能打個商量??」

  「何事,您那種美酒還有嗎?」

  「自然,不過不多了!」

  「可否賣給我們劉記一些?」

  「可以!」

  程世傑尋思著,他一個人的時候,住在這麼一間帶著客廳的房間可以,可是現在多了楊芸娘與沈明遇這三個人,就有些不方便了。

  「你們這店裡是不是有小獨院?」

  「有兩個獨立的跨院,東邊一個,西邊一個!」

  「一個跨院一個月多少錢?」

  「跨院有七間房,平時一天就是兩錢六分銀子,您要是住一個月的話,那就便宜點,給七兩銀子既可!」

  「剛剛你也聽到了,這一瓶酒就要八九兩銀子,承蒙這些天的關照,一瓶酒一個月,你看如何?」

  「如此甚好!」

  程世傑拿起出四瓶酒,遞給掌柜的,掌柜的歡喜離去。

  程世傑讓夥計幫助他搬家,從上房搬到東跨院。

  他其實也想過單獨租個院落,可問題是,劉記至少可以保證他的安全問題,雖然有了一個護衛,可沈明遇到底是什麼情況還不清楚。

  他還需要劉記的居住環境。



  院中還有一個石桌,一個小涼亭,環境還算不錯。

  楊芸娘怯怯的道:「主人,奴會做飯,要不然,咱們自己開火做飯!」

  「明遇,你出去採買一些糧食,柴米油鹽之類!」

  沈明遇吃飽了,也有力氣了:「好!」

  「另外,幫我找一個本地的地頭蛇,我要把這些刀劍賣掉!」

  「好!」

  程世傑給了沈明遇一顆金豆子。

  沈明遇拿著錢離去。

  楊芸娘在沈明遇走後,就有些不解的問道:「東家,您就不怕他拿著你的錢跑了?」

  「跑了就跑了,跑了是他的損失!」

  程世傑其實也在試探沈明遇,畢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相處來的。

  一顆金豆子雖然值八九兩銀子,可是對於程世傑來說,還真不算什麼。

  程世傑計劃著如果可以賣掉這些刀劍,他就準備離開登州,因為登州實在是太危險了。

  然而問題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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