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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劫匪的實名舉報,案件結束

2024-01-17 16:49:55 作者: 別動我的
  第318章 劫匪的實名舉報,案件結束…

  黃大發對自己的案件十分不自信,便有了想要請李晨吃飯的念頭,理由則是感謝。Wingdings: ⌛︎🖲︎⬧︎♒︎◆︎⌧︎📬︎♍︎□︎❍︎

  而李晨則是直接出言拒絕了,表示自己下午還有其他事要做。

  從審判院離開的李晨並沒有著急趕往新委託人所在的城市,而是去了一趟悔罪所。

  他想要見一下悔罪所內的幾名劫匪。

  對於他的申請,悔罪所的領導也是有些納悶。

  難道這幾名銀行的劫匪也抓錯了?

  雖然疑惑,卻也沒有過多的阻攔。

  下午兩點鐘,李晨如願見到了那幾位銀行搶劫案的主人翁。

  李晨之所以會見他們可不是給他們做辯護人。

  搶銀行的罪行可是重罪,跟其他的犯罪行為不同,更沒有緊急避險的可能。

  你說你家裡出現了變故,這才不得已搶銀行…

  這理由可能會引起普通人的憐憫,但絕對不會引起審判法官的共鳴。

  第一個原因是雙方位置不對等。

  人家是法官你是普通老百姓,伱遇到的情況不可能會發生在他的身上。

  而共鳴,只有遇到過類似問題的人才會有…

  第二點則是接觸的案件。

  作為一名法官,肯定有多年的辦案經驗。

  人間的百態見多了,人自然也會變得麻木,沒了同情心。

  這也是這個世界很多法官所存在的一個問題。

  有很多人在處理案件時不看案件的本身和性質,只關注你有沒有認罪認罰。

  你的事件問題不大,但你沒有簽認罪認罰,那你的案件就很有可能會按照規矩從重處理。

  相反,你的問題很嚴重卻簽了認罪認罰,他們就有可能按照你的罪名從輕處罰…

  而這幾名犯人,他們犯罪動機並沒有那麼多苦難。

  不務正業又不願意工作,只是單純的沒有錢用了…


  從定下計劃到踩點再到最後的組織實施,幾人只用了半個月的時間。

  運氣很好!

  第一次實施搶劫就成功了!

  而李晨在聽完描述後反問對方一個問題。

  這麼成功的搶劫就真的沒有問題麼?

  為首的搶劫人聞言先沉默,隨後陷入了回憶。

  好像…

  這一切都太順利了些哈?

  從幾人蒙面到銀行起,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十分的配合。

  原本計劃劫持人質與武協對峙的畫面並沒有發生。

  那種感覺…

  就好像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巴不得有人搶銀行似的。

  李晨繼續追問劫匪,他們到底搶了多少錢。

  那人也是實話實說,並把分錢的過程和用途說的很詳細。

  三百二十萬,他們五個平分下來一個人是六十多萬…

  李晨聞言繼續詢問。

  你說你搶三百多萬,可銀行卻說是一千多萬,到底是誰說了謊?

  那名劫匪聞言瞬間惱火了起來!

  因為在一開始的時候,武協人員也問過他們相同的問題!

  剩餘的錢到底去哪了?

  他當時還在解釋,說自己和其他幾人一共就搶了三百多萬,錢都用於賭博輸掉了…

  而武協的人員卻怎麼也不相信,說他們就是搶了一千多萬。

  真搞笑!

  我們搶了多少錢我們自己能不知道麼?

  而李晨也和他說出了自己的猜測,那名劫匪聞言十分生氣。

  好嘛!

  我還以為是誰貪污了那剩餘的七百多萬,原來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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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er>

  直到這個時候,他才徹底明白過來自己的搶劫計劃為什麼會如此的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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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見的時間有限,李晨也是把自己事先準備好的東西給拿了出來。

  這是一個悔罪書,更是一個實名舉報書。

  內容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對自己犯罪行為的悔罪。

  李晨的記憶力非常好,這部分的內容也是根據他記憶的內容給簡寫下來的。

  第二部分則是舉報,也是這次搶劫案中的重點!

  他們明明搶了幾百萬,為什麼銀行卻少了一千萬?

  銀行的劫匪看完之後並沒有任何的猶豫。

  作為一個有原則的劫匪,我搶了多少錢就是多少,你們不能冤枉我!

  怎麼?

  劫匪就不需要名譽的麼?劫匪就應該被「冤枉」?劫匪就應該當背鍋俠?

  憑什麼??

  從第一名劫匪到最後一位,結束會話的時間也是越來越快。

  第一個劫匪是了解案件,所以聊的話題也比較多。

  接下來的則是試探,看一看他們有沒有藏髒款。

  最後一個則是詢問,直奔主題。

  全部搞定後,李晨拿著自己整理好的舉報書走出悔罪所。

  因為案件還有許多疑惑的點,所以他不打算交給當地的有關機構。

  這也是有朋友的好處。

  京都政法大學,出來的也不是一般人。

  而剛好,他有一位關係比較好的學長是在紀委工作…

  打開薇信,和那位老學長簡單聊幾句試探感情,在確認關係還在後李晨才開始直奔主題:

  學長,我在外地碰到了一個十分有趣的案子,你要不要看一下啊?

  那學長也是一個聰明人,在聽到李晨這麼說時也是立刻回了一句:

  我一猜你就是有事,不然也可能突然問我一大堆和你無關的問題…

  李晨和他聊天的話題比較簡單:

  忙啥呢學長?

  前一段去看季老師,他說有機會一定聚一聚…

  這是李晨的理由。

  自己一個律師,和對方的工作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掛鉤,如果直接聊天又顯得太唐突。

  而大學的季老師就是他們建立溝通最完美的橋樑之一。

  打著季教授的名堂去和對方聊天一定沒有問題,即使懷疑也不可能去找對方詢問有沒有這回事…

  其實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妥,對於這幫政法學生來言,這幫學長和學弟們就是他們自己的「人脈」…

  李晨見自己的謊言被拆穿後並沒有選擇繼續隱瞞。

  當你的藉口被對方給看出來,在繼續找理由就沒有什麼意思了…

  李晨將自己遇到的案件向對方簡述了一遍,幾分鐘後對方才打字回覆:

  你懷疑這家銀行有問題?

  看到回復的李晨也是繼續打字:

  不是懷疑,而是這家銀行本身就有問題…

  李晨將自己的疑惑的點全盤拖出,對方聞言後過了幾分鐘後才打字回覆說自己知道了。

  李晨見狀也是乘勝追擊,將幾分列印好的「舉報材料」拍照發給了對方。

  過了許久,李晨的薇信再次震動起來。

  是學長的消息:

  這份舉報材料算是你的還是劫匪的?

  李晨見狀則是直接打字回到:

  當然是劫匪的實名舉報…

  可劫匪都在悔罪所里服刑呢,他們的舉報材料又是怎麼傳到我手裡的?

  這也是我找學長你的真正原因啊…

  打完字,李晨將手機關機,準備做飛機趕往新的城市…

  他相信,自己的學長一定能妥善處理好劫匪實名舉報的問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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