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你去哪裡

2026-09-11 20:58:12 作者: 賀賀有名有姓
  【我們不知道,壞人才不知道】

  【明白了,我們只站馬路上】

  林凌看著那一片彈幕,忽然覺得眼睛有點酸。他抬起手,衝著那個鏡頭,很正式地鞠了一躬。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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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條街,先是安靜了兩個呼吸。

  然後,那種聲浪「轟」地一下涌了上來。

  「不用謝!」

  「小林你別鞠躬!」

  「我們不問!一個字都不問!」

  「明天早上六點四十,馬路對面見!」

  「我們就站著!我們什麼都不干!」

  五金店老闆抹了一把臉,「咣」地把捲簾門拉了一半。

  「我今晚不睡了。我手電一把一把裝上電池。」

  沙縣老闆娘把鍋蓋「哐」地扣上。

  「我也不睡了。今晚發麵。」

  可就在這個時候,林凌忽然轉過身。

  「陳警官。我要請您幫一個忙。」

  「說。」

  「今天晚上,腫瘤醫院血液科的護士站,能不能有一個人。」

  老陳皺起了眉。

  「林凌,我不能往醫院派人。我們所里今天晚上就四個人值班。中心醫院那邊我已經派了一個。」

  「地鐵那兩個案子還壓著。王二妞的筆錄還沒做完。」

  「我知道。」

  林凌點了點頭。

  「所以我不是請您派人。」

  「那你要什麼?」

  林凌抬起眼睛。

  「我要您打一個電話。」

  「打給誰?」

  「打給腫瘤醫院的保衛科。《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以外,還有一樣東西。今年八月,國家衛計委和衙門部聯合下發過一個文件。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


  「裡面寫得很清楚。二級以上醫院,應當建立警醫聯動機制。重點部位,應當二十四小時視頻監控,專人值守。血液科病區,是重點部位。」

  「陳警官。您不用派人。只要把這個電話打過去,說一句:今晚我們所會關注血液科病區。那棟樓里的保衛科,今晚就得有人守在那一層。他們守,不用您守。」

  「……」

  老陳盯著他,掰著指頭。

  「地鐵,S法局,我們所,城管,醫院。你每一個單位都知道該用哪一條按住他們。」

  林凌笑了一下。

  「陳警官。我在恆信的前台,等過四十分鐘。」

  「又是四十分鐘?」

  老陳瞪了他一眼,轉身就往台階上走。

  「你他媽這四十分鐘真值錢。」

  整條街哄然大笑。

  【笑死我了,那四十分鐘已經是他今天第三次拿出來用了】

  【前台四十分鐘,價值一整個下海市】

  【下次誰再讓我等,我就掏出手機開始背規條】

  【陳警官那句「你他媽」太有靈魂了】

  可就在這一片笑聲里。

  林凌兜里那部VIVO,又震了一下。

  整條街,瞬間死寂。

  林凌掏出來,劃開屏幕。

  還是那個陌生號碼。

  還是一行字。

  【今晚不會有事。他們要的不是那個孩子。】

  「……」

  林凌的呼吸,停住了。

  他一個字一個字地回了過去。

  【那他們要什麼。】

  【他們要那張出院記錄。】

  出院記錄。

  韓冬湊過來看了一眼,整個人都懵了。

  「出……出院記錄?」

  「那是什麼?」


  「不就是一張病歷嗎?」

  「他們要一張病歷幹什麼啊!」

  人群里立刻炸了。

  「對啊!要那玩意兒幹嘛!」

  「又不能賣錢!」

  「他們不是要錢嗎?」

  「繞了這麼大一圈,就為了一張紙?」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整個亂了。

  【出院記錄是什麼】

  【就是出院小結啊,我媽住院的時候有】

  【上面寫著診斷、治療經過、出院時間】

  【他們要這個幹什麼?】

  【我腦子不夠用了】

  可林凌的臉色,一點一點地變了。

  那是今天一整天,韓冬第二次看見他變臉色。

  第一次是下午五點十二分,在那個手機屏幕上看見一個作者名的時候。

  「林哥?」

  韓冬的聲音發抖。

  「你怎麼了?上面寫什麼了?」

  林凌慢慢地抬起頭。

  「韓記者。」

  「你今天下午跟我說,你手裡有四段視頻。」

  「九月二十八,十月十九,十一月十七,十二月二號。」

  「對……對啊。」

  「那四個被訛的人,最後都怎麼樣了?」

  韓冬愣住了。

  「什麼怎麼樣了?」

  「他們後來去報案了嗎。」

  韓冬張了張嘴。

  「……沒有。」

  「一個都沒有?」

  「一個都沒有。」

  韓冬的聲音低了下去。

  「我一個一個找過。」

  「九月那個,我找到他家門口,他不開門。」

  「十月那個,說不記得了。」

  「十一月十七那個,就是吳大哥,他今天下午才第一次坐下來。」

  「十二月那個,我打了七次電話,他掛了七次。」

  林凌點了點頭。

  「為什麼?」

  韓冬苦笑了一下。

  「三千塊,報案要跑幾趟,要請假,要做筆錄。」

  「他們都是家裡有病人的。」

  「他們耗不起。」

  「不對。」

  林凌搖了搖頭。

  「韓記者,他們不是耗不起。」

  「他們是不敢。」

  林凌抬起眼睛。

  「今天下午五點零五分,有一個提果籃的男人,進了吳大哥兒子的病區。」

  「他知道那孩子在三十二床。摸了那孩子的頭。把三千塊塞在枕頭底下。讓嫂子按了一個手印。他說,那三千塊是林律師托他帶的。」

  「各位,我今天下午一直在想一個問題。他為什麼要留一句『這是林律師的意思』。他不留這句話,吳大哥照樣不敢告。他為什麼要多這一句?」

  整條街,鴉雀無聲。

  「因為他要的不是吳大哥不告。」

  林凌的聲音沉了下去。

  「他要的是明天上午,嫂子和吳大哥一起走進衙門,把諒解辦了。」

  「他要的是一份簽了字、按了手印的諒解書。」

  「……」

  整條街,慢慢地騷動起來。

  「可是……」

  韓冬結結巴巴地開口。

  「可是他要那玩意兒幹嘛啊?諒解了,最多不追究了唄!他們不是本來就想不追究嗎!」

  林凌笑了一下。

  「韓記者。你今天下午在這條街上,坐了多久。」

  「三……三個多小時。」

  「你聽見我說過幾次『我一分錢不收』。」

  「三次。」

  「今天上午在地鐵站,我對著九萬人說了一次。」

  「下午在這張桌子上,我說了第二次。」

  「剛才我說了第三次。」

  林凌抬起頭。

  「各位。今天全下海市,四十一萬人聽見我說:我一分錢不收。可如果明天上午,吳大哥拿著三千塊,走進衙門,把諒解辦了。如果他家嫂子按的那個手印,落在一張寫著『已收到林律師賠償款三千元』的紙上。那麼明天中午,全下海市會看見另一件事。」

  「……」

  整條街,猛地一涼。

  韓冬的臉,唰地白了。

  「他們會說……他們會說你花錢把人擺平了……」

  「不止。」

  林凌搖了搖頭。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一條,今天上午我自己背過一遍。」

  「他們下午聽見了。聽完就照著這一條,給我做了一份材料。」

  「……」

  整條街,先是死一樣的安靜。

  然後,那種怒吼「轟」地一下炸開了。

  「操他媽的!!!」

  「他們拿他自己背的規條來整他!」

  「這他媽是活學活用啊!」

  「他上午背一句,他們下午就用一句!」

  「那這幫人裡面有懂法的啊!」

  「懂法的!懂法的!」

  整條街,一起喊了出來。

  林凌重新低下頭,手指落在屏幕上。

  【那張出院記錄呢。】

  【他們要那個幹什麼。】

  發出去以後,回得很快。

  【出院記錄上,會寫「自動出院」。】

  【會寫「家屬要求」。】

  【會寫「已告知風險」。】

  【下面要簽字,要按手印。】

  「……」

  林凌的手,猛地一顫。

  整條街,兩百多個人一起往前擠。

  「上面說什麼了!」

  「小林你倒是說啊!」

  「別憋著啊!」

  林凌慢慢地抬起頭。他的臉上,沒有一點血色。

  「各位。」

  「一個正在化療的孩子。」

  「他母親昨天簽了一張紙,她不認字。」

  「明天早上七點,他們把這對母子帶走。」

  「醫院會出一張出院記錄。」

  「上面會寫:家屬要求自動出院,已告知風險。」

  「下面有簽名,有手印。」

  林凌的聲音在發抖。

  「各位。那孩子要是沒了。那張紙,就是全世界唯一一張,能證明『不是他們害的』的紙。」

  「……」

  整條街,鴉雀無聲。

  那種寂靜,比今天任何一次都可怕。

  五金店老闆轉過身,一拳一拳砸在捲簾門上,砸得整條街都在響。

  「咣!」

  「咣!」

  「咣!」

  那個抱著孩子的大姐,把自己的孩子死死摟在懷裡,眼淚一顆一顆往下掉。

  劉大媽拄著拐棍,顫顫巍巍地往前走了兩步,眼睛通紅。

  「作孽啊……那才多大的孩子啊……」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整個卡死了。

  然後,那一整塊屏幕,被同一句話淹沒了。

  【我今天第一次想殺人】

  【他們要一張紙,來證明孩子的死跟他們沒關係】

  【他們連一個孩子的命都要算清楚】

  【我恨】

  【我恨】

  【我恨】

  人數從四十一萬二,往上一跳。

  四十五萬。

  四十八萬六。

  「陳警官。」

  老陳從台階上快步走了下來。

  「你說。」

  「我要撤回一件事。」

  所有人都愣住了。

  「撤什麼?」

  林凌抬起眼睛。

  「我剛才請您給腫瘤醫院保衛科打的那個電話。請您別打了。」

  整條街,「轟」地一下。

  「為什麼啊!」

  「不是說好了讓保衛科守著嗎!」

  「小林你不能撤啊!」

  「那孩子怎麼辦!」

  林凌很平靜地搖了搖頭。

  「因為我剛才想錯了一件事。今天晚上,那孩子不會有事。他們不要那個孩子。他們要的是明天早上七點,那對母子自己走出病區。」

  「要是今晚保衛科的人守在那一層。明天早上七點,他們不會來。他們會等下一次。下個月,下下個月。等到那孩子真的沒錢了,等到那位母親自己撐不住了。那時候,沒有人會在馬路對面舉著手機。」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各位。明天早上七點,我們只有一次機會。」

  「……」

  「好!!!」

  「懂了!我們就在馬路對面站著!」

  「一個都不進去!」

  「讓他們出來!」

  「出來了就跑不掉了!」

  可林凌卻在這一刻轉過身,快步走到了老陳面前。他壓低了聲音,聲音低到只有兩個人能聽見。

  「陳警官。我剛才那番話,是說給這條街聽的。」

  老陳一愣。

  「什麼意思?」

  林凌抬起眼睛。

  「今天下午到現在,我說的每一句話,他們都聽得見。他們在看直播。所以我剛才說的那些,是我要他們聽見的。」

  老陳的瞳孔,猛地一縮。

  「你的意思是……」

  「陳警官。明天早上七點,我不會在腫瘤醫院正門對面。」

  街上的聲浪還在往上翻。

  「六點四十!」

  「正門對面!」

  「我五點就起!」

  兩百多個人,一句接一句,喊得整條街的招牌都在顫。

  「林凌。」

  老陳的嗓子壓得極低。

  「你把話說清楚啊。」

  林凌背對著人群,只讓老陳一個人看見自己的臉。

  「陳警官。今天下午從五點二十到現在,一個多小時裡,我一共接到過兩個電話,三條簡訊。那個不留名字的男人,看了六個小時直播。」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在這條街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給他聽的。」

  老陳的呼吸慢了下來。

  「你剛才那句六點四十……」

  「六點四十是真的。」

  林凌說。

  「明天早上,正門對面的人行道上,會站滿人。那些人會舉著手機。那是真的。可我不在那兒。」

  老陳盯著他,那張老臉繃得死緊。

  「那你在哪兒。」

  林凌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手伸進內袋,把那六張紙摸了出來,抽出最上面那一張。

  十二點十七分。

  地鐵站方,受理調取報修記錄,蓋章。

  「陳警官。腫瘤醫院一共有幾個門。」

  老陳愣了一下。

  「……正門,急診門,還有一個北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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