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有誰記得年少的墨香
我已經許久沒有捧書夜讀的習慣。我上網,瀏覽一個個如過眼雲煙般的網站,看最時尚的小資雜誌,我的眼睛,只是飛快地掃視,而手,亦跟隨著這電腦時代培養出的E速度,快速地翻動。偶爾,那些繽紛的東西,會進入我的腦中,將我本就堵塞的大腦,塞得愈加地結實。但很多時候,它們都被過濾掉了,像那些菜葉、枯枝、舊的拖鞋、塑膠袋子,一場雨來,便嘩一下衝進了下水道,或是鏟進了垃圾箱,自此,與我再不相干。我時常覺得飢餓,不是身體上的,因為當我拼命地吃下許多個漢堡,那種無所適從、迫切需要抓住點什麼的飢餓感,依然將我緊緊地捆縛住。我像一隻茫茫大海上的螞蟻,絕望地爬啊爬,卻發現,始終無法觸到安全穩妥的泥土。
是到有一天的夜晚,我捧一本N年前的舊書,在泛黃的書頁里,我看見自己在某個初夏,放入的一朵小小的茉莉花,當我將它輕輕捧起,放在鼻翼之下,我終於知道,讓我焦慮茫然的,只是因為,我忘記了書本的墨香。
很多年以前,我還是一個孩子,在一所小學裡,跟著讀一年級的姐姐,旁聽。大家都有課桌,唯獨我,搬著自己綠色的小板凳,背著母親手縫的布書包,像個真正的學生,將手放在身後,仰頭跟著講台上的老師念:秋天來了,天氣涼了,一群大雁往南飛,一會兒排成個人字,一會兒排成個一字……
那時的我,多麼想擁有屬於自己的一本書呵!我為此想過許多的辦法,我將自己攢下的糖塊、火花、糖紙,一咬牙全都交給姐姐,任她挑選,這樣我就可以在周末她的「監控」下,洗淨了手,坐到桌旁,小心翼翼地翻看她新發的課本。我會隔著粉色的塑料封皮,看一眼真正的封面上,朦朧的「語文」兩個字。偶爾趁姐姐去上廁所,我還會飛快地拆開她精緻包裝的封皮,看上面兩個衣著鮮艷的小孩子,在草地上奔跑著放風箏,有一隻小貓,正從他們腳下,快樂地穿過。天正藍,樹正綠,多麼美好的季節。可是我,卻只能在墨香里,這樣匆匆地將它們翻過。姐姐的每一本書,都用書皮包著,有些是彩色的掛曆,有些是看過的報紙。我喜歡看姐姐在桌子前,一絲不苟地包裝她的新書。她準備了小刀,尺子,膠水,還要用一張大大的報紙,鋪滿整個桌子,以防書被弄髒。她從來不允許我在她沒有包好之前,碰一下她的新書。如果我膽敢翻了,她定會與我吵個天翻地覆。儘管,事實上,我每次坐在一旁,都會自動地把手洗淨,虔誠地看完整個包書儀式。
我在苦苦盼了兩年之後,也終於可以上學了。我記得當我把書本捧回的那天,我重複了姐姐做過的一切:洗手,包書,不讓她觸碰一下,然後便坐在院中,帶著濃郁的炫耀和驕傲,大聲地朗讀,一直讀到天漸漸暗了,鄰居家的樹上,掛起明亮的燈盞,而我的肚子,在沒有發覺時,就已經抗議了許久。
我記得一切與書有關的過往。我與姐姐分享最漂亮的包書的方法;我微閉上雙眼,深情地嗅著書中的墨香;我採摘形狀最美的樹葉、花朵、小草,放入書中;我在下雨的路上,脫下衣服,將書一層層地包裹住,又抱在胸前,不允許任何的雨滴,落在上面;我每年收到新書,總是貪婪地將所有的課文,都提前看完;我曾因為太過投入,被蠟燭的火焰,燒去了半截秀眉;我幾次溜到鄰居家門口,想將那本被鄰居哥哥偶然落在牆頭上的書,趁無人注意的時刻,偷回家中,看完後再悄無聲息地原樣放回。我記得這些點滴,就像記得書中的文字一樣。是它們在我缺少書讀,卻對書如饑似渴的年少時光里,慰藉了我的心靈。
書的貧乏,卻反而點燃了我心中對書的狂熱。我在無書可讀或是買不起書的歲月里,卻有無窮無盡的激情和聰慧,找到書讀。我甚至在高考的前夕,還將一本從同學手中借到的盜版的《平凡的世界》,熬夜一口氣讀完。我還利用下課的間隙,將一本《紅樓夢》,斷斷續續地看完。當我拿到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時,我扭頭回望,才發現,我竟然在最繁忙的高三,讀了最多的書,做了最厚的一本摘抄本。
而今,我早已離開了校園,可以掙到不菲的薪水買書,居住的周圍,亦開滿了書店,自己,也開始寫書。可是,我卻悲哀地發現,我已經許久沒有讀書的習慣了。我翻閱快餐似的雜誌,我上網去噹噹書店裡一本本地購書,我每天都會路過書店和圖書館,看到那些年輕的面容,捧一摞書,欣悅而去。我還為自己購置了書房,買到木質最好的書架,但最後,我卻發現,我的書架上放滿了書,自己買的,別人贈的,朋友送的,借來忘還的,可是,我卻很少與它們中的某一本,有過親密的暢通無阻的接觸。它們何時,從我的至愛中,無聲無息地退出,轉而穿一件塵埃織成的厚重的袍子,等我有一天,路過,淡漠地看上一眼?
究竟這一切,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究竟我的心,又是何時,被俗世的物慾、繁雜、貪婪、惰怠擁塞,忘記那最初滋養了我的明淨的水域?我以為我的種種煩燥、無助、失落、惶恐,只是因為我所處的環境,對我不公,卻是忘了,那原是我自己,將最清澈的那泓清泉,給丟掉了。
還好,我知道那泓清泉,還在來時的路上,安靜等待著我,我只要在某一個獨處的夜晚,捧起帶了墨香的書,就可以折身,回到它的身旁。
有一段時間天天著急,因為一些瑣事,還有所編著的自以為了不起的一套叢書。每天趕早地起來,就坐在電腦前忙碌,或者給不同的人打著電話,為一些細小的邊角彼此磨合說服,說到連自己都覺得有些囉嗦,甚至是遭人厭煩。泡好的一杯普洱茶,就那樣在桌子上放著,等著我有閒情逸緻了將它們飲下去。可惜我錯過了與它們溫柔絮語的上好時光,總是看到它們那黑亮的色澤,逐漸黯淡下去,一杯茶,也沒了溫度,這才端起來,如喝白水一樣地大口喝入胃中。
所以唇上的燎泡,始終在我的急躁里,固守著一方陣地,擊退不得。而身邊的朋友,也將我當成一株無法靠近的蒺藜,小心翼翼地繞道而行,以防一不留神,被我怒髮衝冠的尖刺,扎出血來。同居一室的舍友,看到我焦頭爛額地忙,也自動噤了聲,將每日好玩的見聞,閉鎖在肚子裡,或者跑到隔壁去找別人傾訴。
但還是有事情忙裡添亂。是我所用的網絡,不知為何在一天清晨起來始終無法登陸。試了許多種方法,又快將電腦敲打壞了,還是無法使用。我急火攻心,抓起電話便打給了網絡公司,氣勢洶洶地要求他們必須、馬上、務必現在就派人趕過來,為我檢查網絡問題。
接電話的是個聲音甜美的女職員,聽我如此氣憤難平,並沒有著急,而是不急不躁地解釋說,讓我耐心等待,現在員工都已經派往各個地方,暫時沒有人能夠騰出手來,但她保證今天肯定能過去幫我修理。
我一聽即刻更氣,幾乎是吼叫起來:你們的服務宗旨不是客戶永遠是上帝嗎?上帝的問題你們不給馬上解決,那還叫什麼上帝?!實現不了承諾你們乾脆關門歇業算了!
我在這邊氣得肺要炸了,電話員卻還是一副好脾氣,安靜聽完我的一通訓斥,照例輕言慢語,說,還請我多多包涵,他們的確是忙得抽不出人手。最後還溫柔地向我建議,不如打開電腦,聽一首班得瑞的曲子,喝一杯祛火的菊花茶,或者跟家人聊聊天,與朋友敘敘舊。再不然,就睡一會兒吧,不過是幾個小時,怎麼著都好打發的。
我卻是聽不下去她的好心相勸,而且總覺得她有假慈悲以便逃避責任的嫌疑。所以愈發地上火,最後幾乎快要將國罵脫口而出的時候,電話員及時地說了再見,輕聲掛了我的電話。
我啪地將手機丟在電腦桌上,而後閉目想了片刻,決定再打。就在我欠起身去撿手機的時候,我看到電腦後面網線的插頭,如一件松垮的衣服,搭在插口處。當我向接口處輕輕一按的時候,電腦的線路,即刻是暢通無阻。
我的臉,也就在那時,有火燒火燎的疼痛。我想了又想,最終還是決定打電話給網絡公司。接電話的還是那個聲音甜美的女職員,當我尷尬地說出網絡不通的原因,並小聲說了句「抱歉」的時候,她並沒有反過來將我諷刺一通,而是微笑著說,其實她早就聽出來,我是心內積壓了太多的火,而不是單純因為網絡問題,所以需要找一個地方發泄一下。
我一臉地歉疚,說,那我也不該將你當成自己的出氣筒,說話如此尖酸刻薄。而她則自我解嘲說,每天都有上帝來朝我們發脾氣,其實早就習慣了,況且,能為上帝當出氣筒,解一時之煩惱,也算是一種榮幸吧。
我其實很想問一下那個女職員,天天這樣在電話里被人凶神惡煞地訓斥和投訴,她會不會也像我一樣煩躁不安,想要與什麼人大吵一架?但還是忍住了,想,其實煩惱充斥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只不過,有些人還它一個淡然的微笑,而後坐下來喝一杯茶,靜待時間流過,煩惱亦隨之輕煙一樣散去。而另外一些如我一樣的人,則在躁亂不安中,將那些微塵般的煩惱,自我發酵成一團又一團的霧氣,直到自己陷入其中,找不到走出的路途。
尋不到路途,其實也一同丟失了自己。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實她們兩個,差不了幾歲,都是奔5的女人,只是因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識的時候,便很微妙地,用稱呼上的差異,將兩個人的身份與地位,區別了開來。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經理,掌管著十幾號人,但依然像一個小姑娘般,有著讓人喜歡的甜美和溫柔,哪怕是員工們受了她的訓斥,都覺得心底溫暖,猶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陽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輕輕地撫過。我去她的超市里買東西,喜歡駐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時的快樂與喜悅,覺得在她的身邊,做一隻眯眼睡覺的小貓也好。唐姨沒有學歷,年輕的時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為開心果一樣地天真可愛,被許多研究員們喜歡,這其中就有剛剛參加工作比她略小几歲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時候的艾姐還是個膽怯羞澀的姑娘,剛剛大學畢業,在眾多老資格的研究員中,她的資歷最淺,所以也便沒有話語權,常常一個人形單影隻地去食堂吃飯。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熱情地招呼於她,並在那些來吃飯的領導面前,主動為她說一些好話,這樣的善行,果然換來了艾姐的回應,她開始喜歡上這個沒有多少文化但卻可以讓很多人喜歡的唐姨。而且同為女人,兩個人竟是有了許多外人無法知曉的私密話。一個是做學術的知識女青年,一個則是食堂賣飯的打工妹,兩個身份層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這樣因為其中唐姨的真純與善良,而換來了一份至今已經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來,唐姨很喜歡這個艾姐,將她的兒子都稱呼為「我們的兒子」,見到了比自己女兒都親,常常是一通擁抱親吻還要將買的好吃的東西全塞給他。在沒有見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會艷羨他們的這段情誼,並真心地敬佩這個做了研究員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著她能到而今還未曾忘記唐姨,或者自動地遠離位卑的她,當是有足夠高的修養吧。
後來無意中與她們兩個在飯館相遇,出於禮貌陪著小坐片刻,就是這樣短短的相聚,讓我突然間發現,很多時候,女人間的情誼,遠沒有男人間來得可靠,那些「苟富貴,勿相忘」之類的箴言,說給男人們聽,有一種江湖氣,而告誡給女人們,不過是那廉價的脂粉,風一吹過,便撲簌簌地落了滿地。
艾姐17歲的兒子,比唐姨的女兒,小不過三歲,可是卻像一個被寵壞了的皇帝,不僅僅是在我面前表現高傲,見我坐下,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兀自懶洋洋地切著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時的狠勁和冷漠,讓你覺得他不是來赴唐姨的約會,而是見一個於他完全是個累贅的清潔工之類的小人物。唐姨幾次撫摸他的腦袋,叫他「兒子」,他都煩亂地躲開去,對於唐姨邀請他去家裡做客見見乾爸,也帶搭不理,好像領導應付下屬毫無必要的飯局,能夠躲避一場,那簡直是件幸事。
而對面的艾姐,與唐姨淡淡的相聊中,則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與驕傲,女知識分子的那種優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鋸斧鉞都去不掉。對於唐姨向她展示的剛買的衣服和首飾,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評價,但那神情里的距離感,卻足以讓人明白,她對唐姨的一切,其實並不怎麼關心的。她更願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剛剛買下的房子和新車,還有攻下的博士學位,以及連生三級的丈夫。而也只有這些內容,可以讓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悅和愜意。
不過是短短的二十分鐘,但我卻很想將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兒拉到一旁去,告訴她們,不必將這樣盛烈的熱情,給予一個在高枝上冷漠俯視的女人,她有她的榮華富貴,而你自有你的舒暢人生。我相信讓很多人喜歡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們喜歡唐姨,而且不會因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顆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樂與欣喜,完全可以給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個雖然走過了近30年,但卻因為地位的變化,而已經不再需要她的情誼的艾姐。
但我終沒有說破這份失衡的情誼,或許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當她一廂情願地認定並喜歡一個人時,她也有一份外人無法理解的一廂情願的快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