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你在,我們如此幸福(2)
早晨她不再急吼吼地起床,為一家老小做好飯後,再背起自己精緻的名牌小坤包,去趕早班車。那時母親好歹還是單位里的幹部,掌管著旗下五六號人。開起會來,用她的話說,也是「很有派」的。平日裡鄰居們誰有了煩惱,她也總是發揮餘熱,為人排憂解難,並因此在小區里賺足了人氣,大有奪下居委會大媽權力寶座的趨勢。親戚們有了摩擦與糾紛,她絕對是衝鋒在前,迅速擺平事端的英雄角色。甚至是誰家的小貓小狗生了痢疾,長了跳蚤,她都熱心地過問,並以一副專家的模樣,給出解決的良方。
可是自從被單位「攆」回了家,她的生命,就不再這樣生機勃勃,似乎是瞬間,她就像一片被摘下來的葉子,在陽光里很快地蔫了。早晨她被生物鐘催著,會依然按時起床,給我們做飯,然後看我們吃完了,各自奔工作而去,留下她與一桌子殘羹冷炙,孤零零地呆在諾大的房子裡。
我記得一次忘了帶手機,中途返身回家,剛推開門,就看見母親正將我與弟弟小時候的照片,全部從相冊里抽出來,用乾淨的毛巾輕輕拭去上面的灰塵,而後再一張張地放回去。我笑她閒得無聊,她卻並不搭理我,是我向她告別,她習慣性地扭頭朝我說再見,我才瞥見,她的眼圈,竟然是紅的。
這樣無事可做的落寞,我又遇到過許多次,有時候是將我們乾淨的鞋子,從櫥櫃的一端,轉移到另一端,端詳一陣,又覺得不適,重新移回。有時候將家裡兩隻小狗的名字,換成我和弟弟的乳名,很起勁地叫著。又有時候,她給我們打騷擾電話,響上一兩聲,便掛掉;待我們追問回來,她又一陣茫然,說,我給你打過電話了麼?
沒有人再稱呼她過去的官職,她卻依然將自己當成一個有用的幹將,曾經居委會貼出通知,讓大家來競選居委會主任的職位,一向明白世事與選舉內幕的她,突然間糊塗了似的,興致勃勃地要參加競選。還自己從網上下載了許多演講方面的知識,熬夜寫了一篇激情昂揚的演講辭。又故意跑到公園人多的地方,像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一樣,高聲練習演講。等到競選開始的那天,她邀請了一大堆人去為她捧場,那場面,絕對不亞於美國總統競選。我恰好周末,站在人群最後悄無聲息地等她上台演講。她幾乎是倒背如流,博得人群陣陣掌聲。下台後她一連興奮了許多天,覺得勝券在握,肯定又可以走上領導崗位了。
可是最終宣布名單,卻是沒有她的名字。她因此受挫,在家很多天都不肯出門見人,怕人笑話。她的心突然變得極其地脆弱且纖細,像年少時的我,會為老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而思量萬千。甚至是一天內都反覆數次,時而肯定自己,時而又否定自己。憋到一個星期之後,她終於自言自語地吐出一句:其實他們早就內定好了的,騙我而已。
她也開始跟著老太太們搜尋這個城市的打折消息,一有商家搞流淚降價或者跳樓甩賣,她即刻通知了小區裡的「發燒友」,大包小包直奔商場而去。有一次我在一家大型的商場門口,看到幾十米長的隊伍里,母親正與幾個老太太,焦灼又耐心地,排隊等候著。我以為有什麼大型的演出,要領票,便遙遙向母親打一個招呼,回了家。天黑下來的時候,母親終於興奮地回了家。我向她索要演出票,她卻嘻笑著舉起一袋東西,說,這是一下午的戰利品。是到這時,我才終於明白,她耗費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原不過是為了一塊價值兩元的透明皂。
也是到這時,我才看清了她從一個自信滿滿的職業女子,如何蛻變成一個街頭愛拉扯家常的大媽。明白她在這樣的過程里,原來也曾像年少的我那樣,經歷了彷徨,失落,恐慌與逃避,並艱難地,在別人的忽視里,完成一個女人生命中,最後世俗庸常的轉身。
他依然記得許多年前的一個除夕,家裡擠滿了人,鄰居胖胖的阿姨指著角落裡一個悶頭不語的男人,對他說:你爸爸回來啦,還給你帶回來一個漂亮的小妹妹,還不趕快去認?他看著那個躲在父親懷裡,如一隻小白鼠一樣膽怯的女孩,並沒有在周圍人的鼓勵里,上去相認,而是依偎在低聲哭泣的母親身旁,驕傲地對著她,高昂起下巴。
那是他與晨的初次相識,以一種尷尬的方式。是幾年後,他才斷斷續續地了解了這段過往,知道父親在他兩歲的時候,瘋狂愛上小城裡另一個女子。為了她,父親拋掉了辦得如火如荼的工廠,且將所有的錢,全部帶走。他們跑到一個很遠的城市裡,結婚生子。以為會如當初彼此承諾的那樣,相愛一生,但還是因為生活的艱辛,相守了四年,便各自走路。父親帶著晨,回到小城,請求母親的原諒。母親終究沒有聽從外人的建議,將晨送走,而是在接納父親的時候,將這個走路悄無聲息的女孩,一起包容下來。
但他卻是沒有母親如此寬闊的胸襟,他無法容忍一個搶走了父親的女孩,再來與他分割母愛的幸福。而且,是以那種讓人疼惜且不忍責備的方式。他從不肯與晨在一個桌子上吃飯,看見她主動靠過來了,也是端了碗便走。母親偶爾會呵斥他,還不如妹妹懂得謙讓,他聽了便朝晨吼:沒親媽的孩子最會裝可憐!晨的眼裡,立刻盈滿了淚水;而他,則在晨的委屈里,得意地吹起口哨。兒時的記憶里,這樣的衝突,如晨豐盈的眼淚,來了又去,去了又來。他不曾喊過晨妹妹,晨也極少稱他哥哥,因為他與晨這樣越走越遠的距離,父母的關係,亦是難以再像從前一樣地融洽和諧。四個人的家,卻是鮮明地分成三部分:父親與晨,孤單無助地縮在角落,他傲慢不羈地站立一旁,而母親,則在其中,傷心地走來走去,始終找不到落腳的地方。
年少時的他,很是貪玩,所以一連留了兩次級,最終與小兩歲的晨,做了一個班的學生。那時他才知道晨,原來如此討老師和同學的喜歡。許多的男生,因為知道他是晨的哥哥,便來討好他,企圖因此接近美麗溫柔的晨。他將那些男生送來的禮物,一一收下,而後將他們對晨的愛慕,一一攔住。他記得高二那年,晨的繪畫,得了省里的大獎,有外校的男生,托他將一封情書,轉交給晨。晚上回家後,他躺在床上,漫不經心地瞅著那封淡藍色的情書,剛想撕開來看,突然聽見晨泉水一樣純淨的笑聲,細細碎碎地隔窗跳躍過來。懶懶地欠起身來,他便看到一幕讓他嫉妒到心疼的溫馨畫面,一向在家裡安靜的晨,竟是雙臂甜蜜地吊在父親的脖子上,柔聲細語地撒嬌說著什麼。斷斷續續地,他聽見父親說,如果這次繪畫大獎,真的能讓學校保送晨去北京讀藝術學院,那麼父親將會獎勵晨一台最好的電腦。他嫉妒的火焰,騰地升起,終於把心底那本就微弱的一點親情,給燒成了灰燼。
他很快地將那封情書,交到了年級主任的手裡。而年級主任,又忿忿地將之轉給了校長。已經為晨專門策劃好的一次頒獎晚會,因此無聲地擱淺。而隨後提名的保送生里,亦沒有晨的名字。許多的老師,紛紛地質疑,說這麼優秀的晨,怎麼能夠漏掉?而校長,只是用一封情書,便堵住了所有老師的口。他記得那個大雨磅礴的傍晚,晨站在學校的信息欄旁,無聲無息地哭了許久。他遠遠地打傘看著,鼓足了勇氣,想要過去,為晨撐起一片無雨的天空,但終究,還是沒有。
至此,晨連偶爾喊他哥哥的情誼,也不再有。她只是拼了命地學習,什麼也不再說。一年後,晨便如願考入了北京的藝術學院,而他,也意料中地落榜。他執拗地不肯復讀,去了北京當兵。部隊和學校,相隔並不是很遠,但他和晨,卻是從沒有去探望過彼此。有幾次晨病倒了,想家,父親打電話給他,小心翼翼地懇求他,去醫院裡看看晨,他煩亂地答應下來,臨到最後,卻還是放棄了。他知道自己在心裡,始終無法原諒父親的那次出軌事件,給他和母親帶來的無法磨滅的傷害,而晨作為遺留下來的消除不掉的印記,也理當承受同樣的疼痛吧。
他與晨,就這樣在無依無靠的北京,陌生人一樣地,互不來往。直到有一年的冬天,他在一次演習里,被車嚴重撞傷,血流過多,昏迷過去。但送到醫院的時候,卻被不幸告知,血庫中他的型號的血液,剛剛用完。他在一片慌亂的吵嚷里,以為自己要死了,迷迷糊糊中,卻是聽見一個溫暖的聲音,靠過來,低聲說:讓我來。而後,便有一股熟識又陌生的暖流,緩緩地,注入到自己的體內,將那垂危的生命,用力地挽住。
他醒過來看到的第一個人,便是晨。她的臉色,蒼白憔悴,但清亮的眸子裡,卻是有他無法正視的欣喜和溫柔。他聽見一旁的護士說:多虧了你妹妹,及時地趕來輸血,否則,真不知會出現什麼樣的危險。他張口,想說聲謝謝,卻是被晨,給截住了。晨說,哥,我們,竟是有一樣的血型!他的眼淚,慢慢浮上來,他聽見自己微弱的聲音,清晰地響起:為什麼不會呢?晨,因為我們有同一個父親,我們的身體裡,有二分之一的血脈,是相連的。
可是,哥,如今,我們成了真正的兄妹,因為,我們的血液,已經融混在一起,再沒有什麼,能將它們,分開。他在晨甜美俏皮的微笑里,終於伸出手去,第一次,將與他淡漠了20年的妹妹,緊緊地握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