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於洛的一周

2026-09-02 00:12:03 作者: 貓冬睡覺
  在抵達號角城的第七天午飯時,山毛櫸男爵特地把於洛和西恩叫到一起用餐。

  他打開了一瓶珍藏的克拉雷葡萄酒,喝得滿臉通紅仍不嫌夠。

  西恩則瞄準蜂蜜豬排大快朵頤,在服用了蓖麻子油之後,這兩天他的食慾明顯好轉。

  於洛吃得不多,此時正摩挲著下巴,認真閱讀手中的精美牛皮紙文件。

  【關於對「糞叉戰爭」(注1)中出現惡魔事件的處理意見】

  聖光教會號角分會、花崗岩領、山毛櫸領:

  本府茲已完成對調查手記整理、現場勘查記錄、惡魔遺留物氣息測定等一應事務。

  認定該惡魔為厄瑞尼斯女妖的人間構築體,實力約可達到其本體的五十分之一至二十分之一區間。

  經與之戰鬥的當事人山毛櫸領自由民於洛、伊爾洛郡自由民西恩所述,該惡魔被光屬性次級治療術(注2)擊中後,產生類似「便溺」現象。

  該情況推測為位面排斥所致,與後續被其自身攜帶武器擊打後驅逐屬同一原因。

  根據上述情況及引發戰爭理由調查結論,現裁定:

  一、花崗岩子爵無故傷鄰居之犍牛,並失察導致惡魔混入其部隊,負此事件及戰爭全部責任。

  二、花崗岩領割讓一座騎士邑賠償山毛櫸領,地理位置須與山毛櫸領接壤。

  三、處花崗岩領罰金50金幣,限十日內上繳本府。

  四、於洛、西恩與惡魔勇敢作戰;山毛櫸男爵治下有方,特向於洛、西恩頒發「勇氣」銅牌勳章,向山毛櫸男爵頒發「智慧」銅牌勳章,以資鼓勵。

  注1:以參戰雙方主要武器命名。

  注2:於洛能在無師承情況下,自行參悟光系魔法對惡魔之傷害可能性,足見其天資尚可。聞悉該人已被聖光教會培養,總督府不再另行介入。

  號角邊疆區總督府

  新曆998年·輝光月·6日

  「來,干一杯,我的騎士!」

  山毛櫸男爵醉醺醺地把一杯斟滿的酒杯推給於洛,「咱們吃完就動身,回到河灣鎮的時,恰好又是晚餐時間!」


  獲得法理、榮譽、實際利益三重收穫的男爵心情大好,表示自己要履行諾言,冊封於洛為騎士,並把獲賠的騎士邑交給他管理。

  於洛的心思已經不在鄉土上,不過一個騎士邑的管理權仍讓他心動不已。

  騎士邑,相當於大型農莊,人口在400-800人不等,如果沒有特殊的負擔或者愛好,足夠支持一名鄉下騎士做富家翁。

  於洛不會去壓榨那些老實巴交的農夫,每年在向男爵繳納完稅金後,餘下的收入能夠支付馬修的藥錢,他就可以放心去闖蕩了。

  「恭喜了,哥們,吧唧吧唧。」

  西恩嘴裡對付著豬排,含混不清地說道:「我打算就在號角城這開始,吧唧,成為第一遊俠,吧唧吧唧。」

  「祝你一切順利,興許咱們還會再次合作!」

  於洛沖西恩舉起酒杯。

  ......

  「我支持你。」馬修吧嗒著自製的柚木菸斗,面孔在青色的煙霧中忽隱忽現,對於洛說道。

  一周時間,讓一個靠閹牲口為生的鄉下青年,一躍成為了騎士老爺,同時還是神聖的牧師、強大的職業者。

  據說已經有吟遊詩人開始以此為藍本,編纂相關詩歌了,名字暫定為《誰讓他冒險的?》和《女妖重度依賴》。

  當然,他們都採訪過於洛,不是想當然,沒有亂寫。

  於洛本以為把放棄騎士邑管理權,去當冒險者的決定說出來,馬修即使不直接反對也會好言相勸。

  沒想到馬修非常痛快地支持了他。

  老頭放下菸斗,從床下翻出了一個小小的舊皮箱,從裡面拿出一雙靴子和一條項鍊。

  靴子就是普通的牛皮靴,雖然看起來很舊,但是保養得還算不錯。

  項鍊是銀質的,上面墜了塊橡子大的銘牌,銘牌上是大力士舉槓鈴的抽象圖案,背面則印著「Circus Luciferi」,不算精美。

  「穿上我往昔的裝備,繼承我的信念,去探索世界的奧秘吧!」

  「你不是在後勤兵團挖了一輩子壕溝嗎,誰要繼承這種信念,靴子碼太小穿不了,項鍊我收下,沒準能換兩個銀幣。」


  「不識貨,這可是護身項鍊,我能活到這把歲數,沒少靠它庇護。」

  於洛把項鍊戴好,對馬修說道:「我和男爵說了你的事,他說收回騎士邑後,每年會給12金幣,藥的事沒問題了。」

  「太好了,既然如此,我可以嘗試著約一下磨坊的瑪莎寡婦......」

  於洛在家裡又陪了馬修三天,第四天一早,他和馬修吃了頓豐盛的早餐,煎蛋卷、煙燻鮭魚搭配著蘿蔔泡菜餅和黑咖啡。

  吃完飯,於洛沒用馬修送,獨自來到了離家不遠的分岔路口。

  棉花狀的白雲在麥浪上升起,田間的稻草人搖擺著向於洛招手,眺望了一眼沐在晨光中的河灣鎮,於洛緊了緊背上行囊。

  冒險旅程,開啟了!

  「喂!磨蹭什麼,去不去號角城了,一車人都等你呢!」

  「來啦!」

  ......

  號角冒險家公會是繁星級,是僅次於烈陽級和銀月級的第三等公會,不全因為號角城的地理環境,還有其經營出色的原因。

  除了任務廳之外,冒險者傷亡撫恤處、各職業協會駐辦窗口、儲物區、鑑定處、訓練場、醫療室、獸欄等功能區一應俱全。

  在公共休息區的長椅上,於洛正在翻看剛花費98銀幣購買的《冒險家手札》。

  之所以賣得這麼貴,是因為它是附魔物品,整本書只有巴掌大,但裡面幾乎可以找到一切和冒險有關的內容,如果做成普通書,足以裝滿一整面書架。

  除此之外,還有一定的防燒防濕性,這讓它在所有識字的冒險者中幾乎是人手一本。

  「這上面說,92.4%的新手冒險者,第一次任務都會在史萊姆、哥布林、青蝙蝠中三選一。」

  「上面還說,78.1%的新手冒險者,會在前三次任務中,碰到並殺死一隻風屬性的狼。」

  「還有這裡,任務完成後,沒有人能拒絕在酒館裡酣暢淋漓的講上二十個矮人笑話。」

  於洛一邊看,一邊皺著眉頭喃喃自語,有些懷疑自己這錢花的是不是有點冤枉。

  啪。

  一隻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上。

  「屠魔者於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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