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約在慈善晚宴見面。
她顯然是有備而來,身邊站了四五個人——
都是以前圈子裡被安莫奈壓過一頭,如今聽說她被赫連燼掃地出門後,迫不及待要來看笑話的名媛。
「來了?」林薇脖頸上墜著那枚戒指,「我本來想掛在腳上的,後來想想,好歹是曾經赫連太太的東西,配個鏈子掛脖子上,也算給它抬個身價。」
旁邊有人鬨笑。
「安莫奈,你都結婚了,請柬都發出來了,還要買前夫的婚戒?紀先生知道嗎?」
「兩百萬。」
林薇笑了:「打發乞丐呢。你憑什麼覺得你開口我就得賣?」
「五百萬。」安莫奈沒什麼耐心。
林薇笑得更深了:「聽見沒有?五百萬買前夫的戒指——怎麼,後悔了?覺得紀先生那條腿不夠粗,想回來抱赫連少爺的大腿?」
旁邊的女人接上話:「可能是紀家的婚戒不夠體面吧?比不上赫連家的。」
「體面?」林薇聲音拔高,「安莫奈我告訴你,赫連少爺不可能要你了,你髒了。你自己選的路,就老老實實當你的紀太太,別在這自取其辱。」
「他愛我的,我們和好了。很快會復婚了。」安莫奈慢條斯理地將一縷頭髮別到耳後,動作優雅得像在參加茶會。
「放屁呢。堂堂京城太子爺婚姻當兒戲,你以為玩兒似的?才離婚就跟你復婚?」
「就是,赫連少爺再看她一眼都嫌髒吧——」
「什麼貨色啊還覺得自己能兩頭吃!」
七嘴八舌中,一個窈窕身影走過來。
「安小姐,聽說你今天來找林薇買戒指?」裴書瑤端著一杯香檳,笑得客氣,「我還以為你最近在忙婚禮,沒空管這些舊物。」
裴書瑤——音樂圈出了名的才女,連續三年金鐘獎銀獎——因為金獎永遠是安莫奈的。
安莫奈是作曲家。
說「作曲家」都算抬舉了,她就沒正經寫過幾首曲子。
以前交參賽作品全靠赫連燼在背後鋪路,評委是他的人,媒體是他買的版面,她隨便寫點什麼都能拿金獎。
她自己也懶,有他兜底,從來不逼自己。
圈子裡人人怨聲載道,但沒人敢掀桌子。因為赫連燼。
「你每年拿的金獎,都是赫連少爺花錢買的。」裴書瑤攤開一份評審記錄,「評委是他的人,獎是他買的,你寫什麼都是第一。憑什麼?就因為你男人是赫連燼?」
「就是,真以為自己多有才,原來全是買來的——水貨!」
「赫連少爺以前也是真寵她,什麼破爛都捧成寶貝!」
「我看她就應該跪下來,給裴書瑤小姐道歉。」林薇接話,「說你搶了三年金獎。反正獎都是買的,跪一下怎麼了?」
身邊的人全在起鬨,叫她跪——
畢竟裴書瑤背後站著裴家。
而安莫奈背後……赫連燼這個依仗已經垮台。
所有人都以為赫連燼不要她了。
「跪吧。」裴書瑤聲音冷下來,「你浪費了我三年。每一次我都覺得自己就快到了,你隨便丟個東西出來就把我踩下去。安小姐,你想過我這三年怎麼過的嗎?」
周圍聚集的人越來越多。
安莫奈想要逃跑,肩膀卻被人按著,對方人多勢眾——
「還不跪?」林薇伸手去推她的肩膀!
「誰讓她跪?」低沉的聲音從展廳門口傳來。
整個展廳的空氣在那一瞬間凝固了——
像有人按了靜音鍵,所有聲音被抽乾,只剩下空曠的大廳和那幾個字盪開來的回音。
在場的人同時轉過了頭。
赫連燼站在那扇雕花拱門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