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江晨話音落下。
盛注寶整個人僵住了。
他低著頭,雙手捂住了臉,肩膀在微微地顫抖。
雖然通過江晨的調查,他提前就知道了答案。
但親耳聽到江晨說出口,他還是有些難以接受。
自己這些年,一直努力工作的動力,就是自己的老婆孩子。
可到了最後。
老婆跟人跑了,孩子也不是自己的。
這何嘗不是人生的最低谷呢?
他唯一感到慶幸的是,自己遇上了江晨。
讓他沒有繼續被蒙在鼓裡。
看到他的反應,江晨沒有說話。
只是側過身,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
這就是男人之間的安慰!
此時,法庭里一片死寂!
閆冬萍的雙手緊緊扣在桌沿,因為過度用力,導致手指有些發白。
她低著頭,聲音從喉嚨深處擠出來。
能夠聽出明顯的顫抖。
「不可能……這不可能!」
她的聲音慢慢變大,像是在說服自己,不願意接受現實。
「那份報告一定是假的!你們搞錯了!」
「我……我從來沒……」
慌亂之餘,閆冬萍的目光在李霖身上掃過。
她的眼神也變得十分複雜。
眼看閆冬萍的情緒激動,旁邊的沈知意伸手,按住了她的手背。
「冬萍姐,冷靜!」
在法庭上,如果情緒失控,那就相當於承認了對方的證據。
會影響到審判長的判斷!
而坐在被告席最外側的李霖,表情終於變了。
他從庭審開始到現在,表情一直很從容。
不像是個被告,反而像是來旁觀一樣!
畢竟,官司他吃得多了,但真正能把他送進去的,卻從來沒有!
否則,他今天也不會安然坐在這裡。
可此刻,李霖緩緩坐直了身體,眯起眼看向閆冬萍。
眼神深處,帶著幾分慌亂!
直播間網友徹底炸了!
【所以……這孩子的親爸到底是誰?】
【她和小三哥同居這麼久,孩子要不是盛注寶的,那肯定就是小三哥的吧!】
【包的啊!肯定是小三哥的!】
【沒想到啊,閆冬萍還是個狠人啊!你藏的比誰都深啊!】
【那這還說啥了?孩子都不是當事人的,這場官司已經贏了!】
【莫名有點心疼盛注寶了,辛辛苦苦在外打工,結果老婆跟人跑了,孩子也不是自己的!】
【換種角度來看,這是好事兒啊,人生的低谷就在這了,以後每一步都是在變好!】
【樓上的,你應該去當心理諮詢師,去安慰別人!】
「冬萍姐,情緒不要太激動!」
沈知意壓低聲音,試圖穩住閆冬萍的情緒。
但閆冬萍像是沒聽見。
她猛地抬頭,看向宋哲,眼神有些複雜。
可宋哲比她還懵,整個人癱在椅子上,臉色發白。
回想兩個人的經歷,他像是被人從背後抽了一棍子。
好半天才擠出一句話。
「你不是說,這孩子是他的嗎?」
宋哲的情緒很難再被壓抑,他猛地站起身。
語氣充滿了憤怒!
「孩子到底是誰的,你不說那是你前夫的嗎?」
「難道還有別人?」
此話一出,法庭瞬間熱鬧起來。
像是平靜的湖面被投入了一顆炸彈。
宋哲會有這種反應,只能說明一件事情。
孩子不是他的!
別人不清楚,宋哲本人還不清楚嗎?
在閆冬萍懷孕、生下孩子之前,兩個人壓根都不認識!
他怎麼可能會是孩子的生父!
旁聽席上的人全都坐不住了,原本低聲的議論聲徹底爆開!
「握草!宋哲也不是孩子親爸?」
「我嘞個豆,這被告玩的夠花啊!」
「真是反轉反轉再反轉,小說都寫不出這麼離譜的劇情!」
「那這孩子到底是誰的?她同時跟幾個人在一起啊!?」
「……」
審判長曹振邦用力敲了一下法槌。
「咚!」
「全體肅靜!」
他的目光冷峻地掃過全場,聲音充滿威嚴。
最後定格在被告席上。
「被告當事人,請控制自己的情緒,法庭上不得隨意發言,更不得互相質問!」
宋哲被這一聲震住,張了張嘴,沒再說話。
可他看向閆冬萍的眼神,已經多了些疏遠。
閆冬萍的臉色徹底變了,心如死灰。
她的嘴唇劇烈哆嗦,臉色慘白,看不出一絲血色!
沈知意深吸一口氣,伸手按住閆冬萍的肩膀,開口安慰道。
「冬萍姐,你聽我說。」
「你有生育權。你有資格決定懷上誰的孩子。」
「這是你的身體,你的選擇,不需要對任何人解釋!」
她的聲音雖然不大,但法庭里很安靜。
直播間網友自然能聽到。
【我尼瑪,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講什麼?】
【生育權都來了,那不是用來掩蓋出軌的理由吧!】
【好傢夥,T0版本又開始了!】
【有沒有人覺得宋哲才是大怨種,他是小三哥,沒想到還有小四哥!】
【精彩啊,我從來沒想過,一個離婚案能這麼精彩!】
江晨輕笑一聲,轉而看向審判席。
「審判長,我方提交的證據中,還有一份材料,是閆冬萍在孕期前的開房記錄。」
「記錄顯示,在閆冬萍懷孕時間的十日前,她曾入住某酒店,登記信息顯示同住人為……被告李霖!」
「同時,我還附上了一份李霖的體檢報告,這是在合法範圍內,從醫院調取的。」
「他的血型為AB型,與O型血結合,能夠生出B型血的孩子!」
說著,江晨的目光落在李霖身上。
李霖的心跳加速,表情也徹底慌了。
「法庭無權強制第三人去做親子鑑定,也沒有這個權力去強制要求任何人提供生物樣本。」
「但是……」
江晨頓了頓,話鋒一轉。
「我在此呼籲被告李霖,主動配合進行親子鑑定!」
「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
「如果李霖先生確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那他在法律上就應當承擔作為父親的相應義務,包括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全部合理支出!」
「如果他拒絕配合鑑定,法庭雖無權強制,但這一事實本身……也足以讓社會對他做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