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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舊署名不能替代授權書

2026-09-11 16:39:51 作者: 野渡長風
  顧寧收回懸著的手,把紙頁移到技術負責人面前。

  「創建帳戶和本次恢復對象,分開顯示。」

  兩欄信息並排出現。

  左側是顧遠山的舊帳戶,右側仍是「待確認」。

  技術負責人核對欄位:「編號屬於項目創建帳戶。這不是新登錄記錄,不能證明帳戶持有人正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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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寧點頭,沒再看那個名字。

  沈硯拿起話筒:「紙張來源沒有核實,創建人署名也不能證明現任董事會參與改簽。停止傳播申請已經提交,請先撤下材料。」

  平台工作人員接過話:「未經核驗的紙檔必須標註來源,無關合同信息遮擋。審計繼續。」

  鏡頭退遠。紙頁旁添上標註。

  【方嵐提供,真實性待進一步核驗。】

  沈硯轉向方嵐:「公司檔案為什麼在你手裡放了十年?」

  方嵐扶住檔案袋:「當年經手修改時留下的。沒有辦理個人保管手續。」

  「那你也清楚,公司可以追究披露責任。」

  「記上。」方嵐對記錄員說,「包括我改過處理意見的事。」

  她隨後看向顧寧。

  「紙檔可以交平台留存。顧遠山的部分,先停。這張紙只能說明帳戶來源,證明不了每一次批准。」

  顧寧把另一張處理意見推過去。

  「帳戶單獨查。你經手的改動,今天對。」

  技術負責人打斷兩人:「剩餘時間不夠核對全部名單。現在看到的是操作索引,不包含後台所有授權附件。」

  倒計時已經走過二十七分鐘。

  顧寧指向滾動名單:「撤下。先查SX-0417。」

  幾百個姓名消失,只剩一份文件。

  她依次點過紙檔編號、處理意見、電子文件上的代理標記。

  「編號相同,結論不同。按文件編號查變更歷史,先別沿創建帳戶找人。」


  鍵盤聲響起來。

  方嵐在另一端填寫來源說明。她寫到保管時間,停下筆,向工作人員補了一句:「十年間沒有完整的保管登記,這一點也註明。」

  記錄員要求她重新確認紙張取得經過。

  幾分鐘過去,電子變更條目才展開。

  【文件編號:SX-0417】

  【變更欄位:退出原因】

  【變更前:強制清退】

  【變更後:個人主動退出】

  【操作終端:A-07】

  技術負責人繼續檢查附件欄。

  「當前可讀取條目里,沒有附顧寧的授權文件。不能排除其他歸檔位置另有材料。」

  顧寧問:「能導出這條記錄嗎?」

  「可以。」

  「連同查詢範圍一起保存。」

  平台將屏幕結論寫成了六個字。

  【授權依據待提供】

  沈硯看了一眼:「所以,仍不能認定代理簽署就是偽造。」

  「可以。」顧寧應道,「那就核授權。」

  她沒有接著爭辯,轉向蘇禾和連線屏幕。

  「你們只決定自己的資料。願不願意核,公開到哪裡,各自確認。」

  蘇禾走近技術台。

  「評估改寫和退出欄位可以公開。其他內容不展示。我實名聲明,沒有授權別人替我簽退出文件。」

  林鹿說:「我同意核查空白補簽頁和退出記錄。報酬、聯繫方式,還有無關條款,全部遮住。」

  工作人員逐項複述,兩人分別確認。

  蘇禾的兩版評估被調到同一頁。

  舊欄里,「拒絕不合理包裝」還在。

  新欄里,只剩「公眾形象不穩定」。

  她看了很久,才問方嵐:「拒絕包裝,最後算成我的問題?」

  方嵐沒有避開:「這部分修改經過,我會寫進說明。」


  「寫具體。」蘇禾按住自己的材料,「哪些是你知道的,哪些是你做的,別混在一起。」

  林鹿的退出記錄隨後完成對應。她要求保留自己關於拒簽空白頁的陳述,同時註明那是當事人陳述,不代替文件核驗。

  平台工作人員逐項登記。

  沈硯把話筒移近:「三個人的材料,公司可以接收。直播結束後分別回復。個別退出流程有爭議,不意味著其他藝人的合作合同全部失效。」

  顧寧抬眼:「沒人替其他藝人宣布合同失效。」

  「但你們正在引導這種理解。」

  「那就把範圍寫清楚。」

  顧寧讓記錄員列出四項。

  創建帳戶。修改要求傳達人。執行終端。當事人授權。

  「這四項分別核。創建帳戶歸屬,不能回答我有沒有授權;其他合同是否有效,也不能回答我的退出原因為什麼被改。」

  她將自己的文件轉向沈硯。

  「你說按三個個案處理,我們接受這個核查範圍。先交這三份的授權依據。」

  沈硯沒有接文件:「我不能保證現場找到十年前的所有附件。」

  「所以字幕寫的是待提供。」

  直播間彈出一行評論。

  【剛說按個案談,個案真來了。】

  平台負責人確認:「三份分別留存,暫不擴大查詢。」

  技術台開始導出文件。每份材料都登記來源、導出時間和校驗值,頁面截圖與電子文件分別保存。

  方嵐的紙檔拍攝正反面,附上她簽名的來源說明;原件由誰交接、暫存何處,也另列記錄。

  顧寧翻到那行手寫批註。

  「避免引發合同連鎖失效。這句話,是法律結論,還是當時要求改寫的理由?」

  方嵐答:「是改寫理由。我不能證明所有合同都會自動失效。」

  「是誰把這個理由交給你的?」

  方嵐看向沈硯。

  沈硯先開了口:「聯合審批意見里包含合同風險考量。」

  顧寧沒有追問名單。

  「你有沒有向方嵐傳達,把我的退出原因改成個人主動?」

  沈硯盯著桌上的電子留存頁。

  A-07的編號仍亮在屏幕上。

  「傳達過。」

  會場裡,翻紙聲停了。

  沈硯接著道:「按聯合審批意見執行。平台必須完整記錄,不能只截前面三個字。我承認傳達,不等於承認所有決策由我作出。」

  顧寧朝記錄員示意:「完整記。」

  方嵐也拿起話筒:「紙上的修改批註由我填寫,這部分我確認。」

  兩份說明並排落在桌面。

  沒有人宣布案件已經定性。沈硯卻也沒再用創建人署名解釋那次改動。

  技術負責人抬頭:「三份材料,留存完成。後台重新封存,不影響這批獨立保存的副本。」

  倒計時進入十九分鐘。

  顧寧將全量名單的查詢窗口關閉。

  今天能保住的,先保住。

  她接過異議書,逐條核對訴求:提供代理簽署授權依據;核查期間,暫停以爭議退出記錄及標籤作出不利合作判斷。

  蘇禾問:「簽了之後,公司可能拿現有合同來跟我們談?」

  平台負責人回答:「可能產生後續爭議。我們負責轉交,不能替公司接受,也不能保證處理結果。」

  蘇禾把自己的那頁拉過來。

  「那就從這份談。」

  林鹿通過現有連線渠道提交書面確認,要求保留送達記錄。

  顧寧簽下名字,將異議書放進掃描區。

  平台工作人員問:「發到公司哪個部門?」

  「回復董事會的停止傳播申請。」顧寧說,「附材料目錄,請他們在本場答覆。」

  發送完成。

  右側倒計時跳到十八分四十二秒。

  此前要求停止傳播的窗口,出現了新回復。

  【申請連線,就三份異議作出回應。】

  主持人把備用話筒接入主音軌。

  沈硯放下了自己手裡的話筒。

  顧寧將SX-0417的留存件擺在面前。

  「接通。請董事會先回答:核查期間,這三份爭議記錄,還用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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