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裡。
沈雲龍醒了,陳明道給他遞了碗水,問道:
「你幹嘛去了,怎麼搞成這個樣子?」
沈雲龍抱著水,咕咚咕咚灌下去,結果嗆到,肺差點咳出來。
動靜有點嚇人,陳明道害怕他被嗆死,趕緊給他順背。
「你不會出去一天沒吃喝吧,就為了那塊金子?」
沈雲龍咳得滿臉通紅,頭上筋都暴起來了。
他的確一天沒吃喝,也的確是為了那塊金子,一想到這麼倒霉至少得七天,多少有些後悔。
早知道還不如直接上黃德發那裡搶,也算劫富濟貧了。
「呵呵……」
他慘笑著,不敢告訴陳明道前因後果。
陳明道看他這個樣子,總覺得有些蹊蹺,這金子不會是他搶誰的吧?
也不對!
沈雲龍身上的傷,都是石子的刮傷,不像人為的。
況且他武功那麼高,誰能把他打成這樣?
他既然不想說,陳明道也不多問,只把那塊狗頭金在手裡掂了掂:
「修道之人,這麼在乎金錢可不好。這樣吧,這塊金子給我,咱倆的恩情就算兩清。你回你的武當,專心修煉,爭取早日飛升成仙!」
拳頭大的一塊狗頭金,起碼四斤重。按二十塊錢一克算,都能賣四萬塊錢。
要是碰見收藏家,翻個倍,也能賣得出去。
「誒?不行,咳咳,我有用,咳咳……」
沈雲龍想把金子要回來,可陳明道不給。
「幹什麼能比報救命之恩重要?行,就這麼定了,我去給你拿點盤纏,你休息好了,就回武當吧!」
找著由頭,陳明道恨不得立刻把沈雲龍弄走。
他的心思沒人知道,只覺得這麼做太過分了。
強子爺爺將他攔住,伸手把狗頭金拿過來:
「你不能這麼欺負人!」
強子爺爺嗔了他一眼,把狗頭金塞回沈雲龍手中:
「別介意,他其實人挺好的,可能……」
想給陳明道找個藉口,可什麼藉口,也不能搶人家金子啊。而且人家受了這麼重的傷,多少得養養,怎麼拿了人家金子,還要趕人走?
「我知道!」
沈雲龍苦笑著:
「先生是好人,他要錢,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我也知道,我來路不明,先生不放心我在家中,我都理解!」
「是的!」
劉小華想到了什麼,忍不住替陳明道澄清:
「叔叔肯定是為了我們!爺爺,道長大哥,你們不知道,叔叔想給我們這些在縣城待業的青年,建一座廠。」
他說著說著,頭低了下去,仿佛陷入回憶中。
「我不聰明,讀書不好,家裡窮,也沒有厲害的親戚給解決工作,早兩年去餐館學徒,每天干打雜的活兒,還要被師父跟孫子一樣罵。
像我這樣的,我們一起有好多。我們只是沒人家厲害,但我們也是人啊,為什麼我們願意吃苦,也不給我們工作的機會呢?」
其實還有好多的話,他沒說出口。
因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在家裡吃白飯,家裡人也嫌,雖然嘴上不說,但是那個氣氛,讓人難受。
他也不想當小混混,可是他這個樣子,除了混,還能怎樣呢?
陳明道的出現,像是從天而降的救贖。
當他說,要給他們開公司,讓他們正經工作時,誰都不敢相信。
可是叔叔是那麼說的,也是那麼做的。
劉小華在陳家做好第一頓飯,獲得所有人認可和稱讚的那一刻,坐在桌前,跟所有人一樣,平等吃飯的那一刻,他差點感動的要哭出來。
有一種,他好像是個「人」的感覺。
「哦……原來是這樣!」
強子爺爺點點頭,又埋怨的嗔了陳明道一眼:
「你這孩子,有需要也不跟家裡說!就算是這樣,也不能搶人家金子。用金錢報恩,你那是糟踐自己,也是看不起別人!」
「我……」
陳明道哭笑不得,至於那麼嚴重嗎?
他覺得拿錢結算恩情,是最好的選擇,雙方都應該沒心理負擔才對。
「等著!」
強子爺爺彎腰,在自己的行李中,拿出那尊用紅布包的水月觀音,雙手遞給陳明道:
「拿去,這是古董,未必沒有那塊金子值錢。去賣了,要開廠,咱就開個大廠!」
「這這這,使不得使不得!」
陳明道不敢接,強子爺爺為了這尊水月觀音,命差點丟了,可見其重要性。
「太貴重,您應該留著給強子傳家!」
他將雙手背在身後,還特意看了一眼強子,哪知人家根本不在意,在那兒摸著土銃,眼巴巴等著去打獵。
一張臉上,只寫了六個字:
「怎麼還沒說完?」
這傻小子,是一點都不知道,他爺爺要把價值連城的東西給別人。
「拿著!」
強子爺爺強行抓過陳明道的胳膊,將水月觀音塞到他懷裡。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再貴重的東西,如果不能為人所用,那也是死物,談不上價值。
傳給子孫家財萬貫,不如給他多留些退路!」
這尊水月觀音,強子爺爺誰也不捨得給,但人死萬事休,他又不能把神像帶到下面去,留給強子,未必是好事。
萬一惹人覬覦,容易招滅頂之災。
不如先送出去,賣個人情,看在東西昂貴的份上,他希望陳明道能護強子一世周全。
愛之深,則為之計深遠。
「為子孫作富貴計者,十敗其九;為人作善方便者,其後受惠。」
陳明道似乎懂了強子爺爺的心意,思索片刻,開口道:
「行,既然您這樣說了,那我一定,讓這尊水月觀音,發揮它最大的價值!」
這尊觀音,價值連城,賣是絕對不能賣的。
「思瀚,過來一下!」
他偏頭朝院外喊了一聲。
此時,夕陽將遠處的河,近處的山,眼前的村莊,全都染成橘色。
陳思瀚蹲在地上,手裡握著樹枝,正在練字。
他不擅長學習,尤其是理科,但是喜歡書法,喜歡畫畫,靠著強子爺爺家中收藏的幾本古籍,自學成才。
字和畫,都相當的不錯,已經初具個人風格。
聽見陳明道叫他,連忙丟下樹枝上前。
「來了!」
他拍拍手站起,一米七的身高不算多優越,稚氣未脫的臉上,還有一些嬰兒肥。
這個階段,他跟「帥」不太沾邊,尤其還在變聲期,一開口,嗓子跟破鑼似的,聽著讓人皺眉,所以他也不太愛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