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後。
請柬送到福州的時候,林曜之正在軍營里看地圖。
青城山的事處理完了,銀子分了,皇帝高興了,手下人服氣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軌。
接下來該往哪兒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請柬是衡山派劉正風派人送來的。
措辭客氣,禮數周全,誠意滿滿。林曜之把請柬翻來覆去地看了兩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給劉正風面子。
一個幫派的二把手,憑啥給他面子?
劉正風在江湖上名頭再響,也不過是個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員,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天子親軍緹帥。
劉正風寫封信來,他就屁顛屁顛地去?那不是他的風格。
他看上的是劉正風的財產。
衡山派二當家,經營了幾十年,攢下的家底不會比青城派少。
而且劉正風這個人,在衡山城有田產、有商鋪、有宅院,是個正經的「寓居江湖」的士紳。
這種人手裡的銀子,不比那些藏在山裡的門派好抄?
再說了,錦衣衛缺幾個百戶千戶。
劉正風這個人,武功不弱,腦子好使,在衡山一帶根基深厚,而且最關鍵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個想退出江湖的人,說明他對江湖已經沒什麼留戀了。
這種人,正好拉攏過來給朝廷辦事。
陛下不是要他鎮壓江湖麼?
這不,正好。
從衡山劉正風金盆洗手開始。
林曜之把請柬揣進袖子裡,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們八個留下,看好家。」
「是。」
「其餘六個,跟我走。帶上五百緹騎,備足糧草馬匹,明日出發。」
六小太監齊聲應諾,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聽說兒子又要出門,倒是沒說什麼。
這兩年他已經習慣了,兒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著林曜之的手,叮囑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後就去練他的鶴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乾脆,就一句話:「早點回來。」
林平之不一樣。
十六歲的少年,聽到哥哥要帶兵出門,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纏了林曜之一整個下午,從「哥你帶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帶我去我就絕食」,翻來覆去地說,像只蒼蠅一樣在林曜之耳邊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煩得不行,最後鬆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歡呼了一聲,跳起來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聽話,不該說的別說,不該做的別做。還有——把這個穿上。」
他扔給林平之一身錦衣衛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過來,愣了一下,然後咧嘴笑了,露出兩顆小虎牙。
「哥,你給我官當了?」
「試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練好了,閱歷上來了,再給你升官。現在你也就是個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錦衣衛的小旗,說出去多威風。
他抱著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著弟弟的背影,搖了搖頭。
林平之這個人,命好。
家世好,長得帥,心腸善,妥妥的別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裡,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錯了胎,生在了一個懷璧其罪的家裡。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裡有的是錢,有的是勢。
他這輩子,活成了林曜之羨慕的樣子。
飛鷹走犬,騎馬打獵,不用操心家裡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沒有聲色犬馬——吃喝嫖賭,已經很不錯了。
林曜之有時候看著弟弟那張無憂無慮的臉,心裡會冒出一種奇怪的感覺。
羨慕。
是的,羨慕。
他活了兩輩子,從來沒有過這種沒心沒肺的快樂。
不過也好。
林平之開心,他就開心。
次日清晨,五百錦衣衛緹騎浩浩蕩蕩地開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馬,腰懸繡春刀,旗幟獵獵,甲冑鮮明。
六小太監跟在林曜之身後,灰色袍子被風吹得獵獵作響,腰間長劍輕輕晃動。
林平之穿著小旗的官服,騎在馬上,腰杆挺得筆直,一臉嚴肅,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真正的錦衣衛。
但從福州到衡陽,全是騎馬,走了好些天。
林平之第一天還精神抖擻,第二天就開始腰酸背痛,第三天已經趴在馬背上不想動了。
林曜之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只是讓隊伍放慢了速度。
弟弟第一次出遠門,不能太苛責。
一路上,林曜之騎在馬上,又開始琢磨那個他想了無數遍的問題——
從福州到青城山,十幾天。
從福州到衡陽,又是好些天。
左冷禪你他媽有病。
五嶽劍派,泰山在山東,華山在陝西,衡山在湖南,恆山在山西,嵩山在河南。
天南海北五個地方,你左冷禪要一統五嶽?你怎麼管理?把五座山搬一塊兒?
純純有病。
岳不群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一個華山派掌門,不好好在華山待著,天天琢磨著怎麼把五嶽合併,怎麼當五嶽派掌門。
你一個陝西人,跑去管湖南的衡山派、山西的恆山派,你管得過來嗎?
有病。
都有病。
林曜之在心裡把左冷禪和岳不群罵了個遍,心情好了不少。
進了衡陽地界,林曜之沒有直接去衡山,而是先去了衡陽知府衙門。
衡陽知府姓周,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圓臉,微胖,一看就是那種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的老油子。
聽說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林大人到了,嚇得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連滾帶爬地跑出來迎接。
「下官不知林大人駕到,有失遠迎,恕罪恕罪!」周知府一揖到地,腦門上的汗珠子啪啪往下掉。
林曜之騎在馬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語氣不咸不淡:「周大人不必多禮。本官此行是奉旨公幹,需要在衡陽城暫住幾日,煩請周大人安排五百人的駐地。」
「下官一定辦到!一定安排好!」周知府連連點頭,聲音都在發顫。
錦衣衛的爺爺們一定要安排好。
這是周知府腦子裡唯一的念頭。
錦衣衛是什麼人?那是天子親軍,是能直接拿人的。
得罪了錦衣衛,人家回去在皇帝面前歪歪嘴,你這條命還要不要了?所以他拿出了十二萬分的熱情,親自帶人去找駐地,找最好的房子,最好的院子,最好的馬廄,連柴火和水都備得足足的。
林曜之看了很滿意。
五百錦衣衛安頓下來之後,林曜之沒有閒著。
他換了身便裝,帶著六小太監和林平之,出了駐地,去逛衡陽城。
衡陽城不大,但很熱鬧。
街道兩旁店鋪林立,賣布的、賣糧的、賣藥的、賣雜貨的,應有盡有。
行人熙熙攘攘,小販的叫賣聲此起彼伏。林平之第一次來衡陽,看什麼都新鮮,東張西望,差點撞上一輛驢車。
林曜之走得不快不慢,目光在人群中掃來掃去。
他在找一個人。
不對,他在找一個淫賊。
田伯光。
萬里獨行,採花大盜,輕功了得,刀法不俗。
這個禍害,在原著里禍害了多少良家婦女,最後居然還能活著,還能被人稱為「不可不戒」,還能當和尚——林曜之想想就覺得荒謬。
穿越笑傲江湖不殺田伯光,穿越天龍八部不殺葉二娘、雲中鶴,穿越射鵰不殺歐陽克,穿越水滸不殺孫二娘、張青、王英,穿越連城訣不開殺戒全殺光——那你穿越個雞毛!
所以他來了。
田伯光這個人,按原著劇情,是要到衡陽城來的。
來幹什麼?來衡雁樓,和令狐沖比武。具體哪一天,林曜之不太清楚,但大概就是金盆洗手大會前這幾天。
所以他打算在衡雁樓住下,等。
守株待兔。
「哥,我們去哪兒?」林平之跟在後面,好奇地問。
林曜之抬頭看了看前面的一座酒樓。
三層樓高,門臉闊氣,檐下掛著一塊金字招牌——衡雁樓。
「吃飯。」林曜之說。
他邁步走了進去,六小太監魚貫跟上,林平之小跑著跟在最後面。
衡雁樓的掌柜是個精明人,一看這幾位的氣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雖然穿的是便裝,但那個氣勢,那個做派,還有身後跟著的那幾個眼神銳利的隨從——絕對不是尋常的客商。
「客官,樓上請!雅間!」
林曜之上了三樓,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從這裡可以俯瞰整條街,衡雁樓大門前的一舉一動都盡收眼底。
他點了一桌子菜,慢悠悠地吃著。
林平之大快朵頤,吃得滿嘴流油。
六小太監分坐兩桌,筷子動得不緊不慢,但眼神始終警惕,像六隻蹲在樹上的鷹。